*無牌戒酒私探馬修.史卡德的十九個人生故事
5、1982年\《八百萬種死法》\Eight Million Ways to Die
1983年夏姆斯獎最佳小說
1983年愛倫坡獎最佳小說入圍
我名叫馬修.史卡德,是個酒鬼。有個我認識的女人昨晚被殺。她僱我保護她的安全,我拍胸向她保證沒問題。殺她的凶手誑了我,而我相信他,結果她死了,現在我做什麼都於事無補。這個念頭不斷的在啃我、囓我,叫我坐立難安。喝酒不能讓她起死回生,但不喝酒也是一樣。他媽的我為什麼得活得這麼辛苦?為什麼?
我看到她進來。想要不看到也難。她一頭金髮近於白色,若是長在小孩頭上,會被稱做淡麻黃色。她的頭髮綁成粗粗的辮子盤在頭上,用別針別起來;前額高且光滑,顴骨突起,嘴巴稍嫌過寬。穿著那雙西部馬靴,她看來應該有六呎高,身長主要因為腿長。她穿條名家設計的酒紅色牛仔褲,上身罩了件香檳色的毛皮短外套。那天已經斷斷績續下了好幾場雨,而她卻沒有帶傘,也沒戴帽子。水珠像鑽石一樣,在她的髮辮上閃閃發光。
她在門口站了會兒,四下張望。那是個星期三下午,約莫三點半,是阿姆斯壯酒吧生意最清淡的時段。午餐那群人早走光了,而下班的人潮也不可能這麼早湧來。再過一刻鐘,會有兩個學校老師進來匆匆喝杯酒,然後是羅斯福醫院一些四點下班的輪班護士。不過這個時候吧台只坐了三四個人,另外有兩個人在表演台邊的桌子斟著一大瓶葡萄酒喝,如此而已。除了我,當然,我還是坐在後頭的老位子。
她馬上看到我,而我也越過整個房間截到她眼裡的藍光。不過她還是到吧台先問清楚,然後才穿過重重桌子,走到我坐的地方。
她說:「史卡德先生嗎?我叫琴.達科能,是伊蓮.馬岱的朋友。」
「她打過電話給我。請坐。」
「謝謝。」
她坐在我對面,把手提包擱在我倆中間的桌子上,拿出一包香菸和一個拋棄式打火機,然後手上夾著未點的香菸,問我是否介意她抽菸。我說不介意。
她的聲音和我預期的大不相同:非常柔軟,而且是標準的中西部口音。看了她的馬靴、毛皮外套、有稜有角的臉孔,再加上那麼個異國風味的名字,我本以為她發出的會是自虐狂幻想中的女聲:嚴酷、冷峻,帶著歐洲口音。而且她也比我乍見之下的印象來得年輕。不會超過二十五歲。
她點了菸,把打火機放在香菸盒上。女侍艾芙琳因為在百老匯附近一家戲院找到個小角色,最近兩個禮拜都只上白天班。她看來永遠像是在呵欠邊緣。琴.達科能正在撥弄打火機玩的時候,她來到桌旁。琴點了一杯白酒。艾芙琳問我要不要再添咖啡,我才回了聲要,琴馬上說:「噢,你在喝咖啡啊?那我也跟你一樣好了,不喝酒。可以嗎?」
咖啡送來後,她加上奶精和糖,攪了攪,啜了啜,然後告訴我她沒什麼酒量,尤其現在時候又早。不過她沒辦法學我喝黑咖啡,她永遠做不到。她喝的咖啡非得又甜又營養,差不多跟甜點一樣,不過她還滿幸運的:從來不用擔心體重。她可以開懷暢吃,卻連一盎司體重也不增加。夠幸運吧?
我同意。
我認識伊蓮很久了嗎?好多年囉,我說。呃,她認識她倒沒有那麼久,事實上她來紐約也沒很久,而且和她也不是很熟,不過她覺得伊蓮人非常好。我不同意嗎?我同意。而且伊蓮脾氣溫和,又很講理,滿不錯的,不是嗎?我同意是很不錯。
我讓她慢慢來。她的閒談漫無邊際。她講話的時候面帶微笑,兩眼盯著你的眼睛不放。她不管參加哪個選美大賽,就算不是拿下后冠,也至少會得最佳人緣獎。而且哪怕她得花些時間才能步入正題,我也無所謂。我沒別的地方可去,也沒別的事好幹。
她說:「你當過警察。」
「幾年前。」
「現在你是私家偵探。」
「不完全是。」眼睛瞪大了。艷藍色,很少見的色調,我在想她是不是戴了隱形眼鏡。軟式鏡片有時候會做些奇怪的事:改變某些色澤,加深別的。
「我沒有執照,」我解釋說,「我決定不要警徽的時候,也決定了不要執照。」也不想填表格或者存檔案或者和稅務員打交道,「我做的事都不公開。」
「不過這是你的職業沒錯吧?你以此維生?」
「對。」
「你怎麼稱呼它?你的職業。」
你可以稱它是撈錢,只不過我撈得不多。通常是工作來找我。我拒絕的比接手的多,而我接下的工作又都是我想不出該怎麼拒絕的那些。現在我正在想,不知道這個女人想從我身上撈到什麼,我又該找個什麼藉口回絕。
「我不知道該怎麼稱呼它,」我告訴她,「你可以說我在幫朋友的忙。」
她的臉亮起來。打從踏進門來,她就一直在笑,不過這笑還是現在才漾進眼裡。「嗯,呸!好極了,」她說,「我是需要幫忙。說起來,我也需要朋友。」
「有什麼麻煩?」
她點上另一支香菸,好再多點考慮的時間,然後垂下眼簾看著自己的雙手把打火機調移到菸盒頂的正中央。她的指甲修剪得非常仔細,長但不奇怪,塗上艷亮的濃紫色。左手中指上戴了枚鑲著方形綠寶石的金戒指。她說:「你知道我是做什麼的。跟伊蓮一樣。」
「我也猜到了。」
「我是妓女。」
我點點頭。她坐直上身,挺挺肩膀,弄正毛皮外套,打開喉嚨上的釦鉤。我聞到她一絲香水味。以前我聞過同樣刺鼻的味道,可是記不得是什麼場合。我拿起杯子,把咖啡喝光。
「我想退出。」
「這種生活?」
她點點頭。「我已經做四年了。我是四年前的七月來這兒的。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四年又四個月。我二十三歲,還很年輕,不是嗎?」
「是的。」
「感覺卻不那麼年輕。」她再一次調整外套,把釦鉤鉤回去。她的戒指亮出閃光。「四年前我下車的時候,一手提了個箱子,一手拎了件牛仔外套。現在我有了這個。是貂皮。」
「很適合你。」
「我願意拿它交換以前那件牛仔外套,」她說,「如果我可以重新活過這四年。不,我做不到。因為如果可以重新來過,我還是會再犯一次,對不對?真希望能回到十九歲,而又知道我現在知道的事情,不過那表示我得從十五歲就開始賣身,這樣一來我現在應該已經死了。我又在胡言亂語了,對不起。」
「不必道歉。」
「我想退出這種生活。」
「然後幹嘛?回明尼蘇達?」
「威斯康辛。不,我不會回去。那兒沒什麼值得我留戀。我想退出並不表示我得回去。」
「好吧。」
「如果朝這方向想的話,我永遠沒好日子過。很多人把一切簡化成兩個選擇:如果A行不通,就非選B不可。不過這樣不對,英文還有其他二十四個字母。」
她走投無路的時候,總還可以教教哲學。我說:「為什麼需要我,琴?」
「噢,我正要說。」
我等著。
「我有個皮條客。」
「他不讓你離開?」
「我還沒跟他提過半個字。我想他可能知道,但我什麼都沒說,而他也什麼都沒說—」
她整個上半身抖了好一會兒,小粒汗珠在她上唇發出亮光。
「你怕他。」
「你怎麼猜到的?」
「他威脅過你嗎?」
「也不算啦。」
「此話怎講?」
「他從來沒有威脅過我,可是我覺得受到威脅。」
「其他女孩有沒有試過離開?」
「不知道。其他女孩我都不太熟。他跟別的皮條客很不一樣,至少跟我知道的那些不一樣。」
他們全都不一樣。只要問問他們旗下的女孩就好了。「怎麼不一樣?」我問她。
「他比較文雅,不那麼張狂。」
當然。「他叫什麼?」
「錢斯。」
「是姓還是名?」
「大家都這麼叫他。我不知道是姓還是名。也許都不是,只是個綽號。過我們這種生活的人,常用假名。」
「琴是你的真名嗎?」
她點點頭,「但我用過花名。在錢斯之前,我跟過一個叫達非的皮條客。他自稱是達非.格林,不過他也叫尤金.達非,而且他還有個偶爾會用的名字,我想不起來。」她回想起什麼,微微一笑,「當初加入他旗下時,我還是一隻菜鳥。他雖然沒在我一下車就逮著我,不過也差不多了。」
「是黑人?」
「達非?當然。錢斯也是。達非把我擺上街,在萊辛頓大道攬客。有時候如果那裡太熱的話,我們會過河到長島市。」她眼睛闔上一會兒。張開時,她說:「我突然想起好多事情,想起流鶯生活是怎麼回事。我的花名叫斑比。在長島市,我們都躲在車裡幹那勾當,嫖客會從長島各處湧來。萊辛頓大道可不同,那兒我們有個固定的旅館可以用。真不敢相信我那麼做過,我以前就是那樣過活。老天,我那時可真夠嫩!倒也不是天真無邪。我知道自己到紐約想要幹嘛,不過我真的是菜鳥一隻。」
「你在街上拉客拉了多久?」
「應該有五六個月。我不太行。我外表可以,而且你知道,也會表演,可是不夠機靈。有好幾次我陷入低潮根本沒法工作。達非給了我一些藥,但是結果只有更糟。」
「藥?」
「你知道,毒品。」
「噢。」
「然後他就把我安置在一個房子裡,那要好多了,可是他不喜歡,因為比較沒辦法控制我的行動。哥倫布圓環附近有個很大的公寓,我到那兒上班,就像你去辦公室工作一樣。我在那個房子待了..不曉得,大概六個月吧。差不多那麼久。然後我就跟了錢斯。」
「那又是怎麼回事?」
「我當時和達非一道,坐在酒吧,不是皮條客酒吧,是家爵士樂夜總會,然後錢斯就來了,在我們那桌坐下。我們三個坐著聊天,然後他們留我一個人坐著,到別的地方去談,然後達非又單獨回來,要我和錢斯一道走。我以為他是要我搞他,你知道,像跟嫖客一樣,那可把我氣壞了,因為那天晚上我們講好要在一起,怎麼突然變卦。你知道,我沒想到錢斯也是皮條客。然後他就跟我解釋,我以後得幫錢斯工作。我覺得自己好像是他剛剛賣掉的舊車。」
「他真那麼做了?把你賣給錢斯?」
「我不知道他做了什麼。反正結果我跟著錢斯沒出問題,要比跟達非好些。他把我帶出那個房子,要我守住一具電話,算算到現在,呃,也有三年了吧。」
「而現在你要我把你救出火坑?」
「辦得到嗎?」
「不曉得。也許你可以自己來。你難道什麼也沒跟他說過?暗示過,談過之類的?」
「我怕。」
「怕什麼?」
「怕他會殺了我,或者在我身上劃兩道,或者什麼別的。或者他會說服我打消念頭。」她往前傾,指尖濃紫的手指覆在我手腕上。這個動作看得出來頗富心機,不過還是很有威力。我吸進她刺鼻的香味,感覺到她強烈的女人味。我並沒有亢奮,也不想要她,可是我不可能不注意到她散發的魅力。她說:「你不能幫幫我嗎,馬修?」然後,馬上,「你介不介意我叫你馬修?」
我忍不住笑,「不,」我說,「我不介意。」
「我在賺錢,可是留不住錢。而且現在賺的也真的不比以前在街上時多。不過我手頭是有些錢。」
「哦?」
「有一千塊錢。」
我什麼也沒說。她打開皮包,抽出一張素白信封,撕開封口,掏出一疊鈔票擺在我們中間的桌子上。
「你可以幫我去看看他。」她說。
我拿起錢,握在手中。眼前提供的機會是要我在金髮妓女和黑人淫媒中間牽線。這種角色我可從來沒有興趣。
我想把錢退回。可是我才出了羅斯福醫院八九天,欠他們一筆醫藥費,房租下個月一號得繳,而且又好久—久到我都不想記得有多久—沒寄半毛錢給安妮塔跟孩子們。我皮夾有錢,銀行有更多錢,可是加起來也沒多少。再說,琴.達科能的錢不比別人差,又比較好賺,至於她錢的來路有必要去計較嗎?
我數數鈔票。全是用過的百元大鈔,總共十張。我在桌上留下五張,把另外五張交還給她。她的眼睛瞪大了些,當時我馬上認定她戴了隱形眼鏡。哪有人眼睛會是那種顏色。
我說:「現在五張,事後五張。如果我把你救出火坑。」
「成交。」她說,突然露齒而笑,「其實你現在就可以全拿。」
「有個動力我也許會積極點。還要不要咖啡?」
「如果你也要的話。另外我想吃些甜的。他們這兒有沒有點心?」
「這兒胡桃派不錯,起司蛋糕也滿受歡迎的。」
「我愛吃胡桃派,」她說,「我甜的吃很凶,可是一點也吃不胖。幸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