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懷孕已經很辛苦了,而在孩子出生後,媽媽需要安胎照顧外,幼兒也需要專人照顧,所以有許多爸媽會選擇交由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協助,而沒有經驗的新手爸媽們,為了迎接新生命的到來,對於產後護理機構及月子中心的挑選上,當然也是打聽再打聽,但是消費爭議還是層出不窮。
本文即在說明,消費者與產後護理機構及月子中心簽訂契約時的注意事項。
產後護理機構與坐月子中心的差別
在說明簽約注意事項前,要先了解產後護理機構與坐月子中心的差別,在於兩者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
坐月子中心所提供的服務是孕婦產後回復和嬰兒居住的場所,並由坐月子中心的人員準備膳食與衣物洗滌、教導產婦哺乳和照顧嬰兒方法的服務,而產後護理機構又多了醫療照顧服務,會由合法專業醫護人員為產婦和嬰兒的健康狀態進行評估和照顧。
也因為產後護理機構需要專業醫護人員,所以法規的限制較嚴格,需要遵守「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才能設立,並且每年都會受到地方機關督導與中央機關評鑑,合法通過評鑑的產後護理機構皆可於衛生福利部官網查詢。至於坐月子中心的設立只需申請營業登記和遵守建築和消防法規,不需要接受地方機關督導與中央機關評鑑,所以在選擇產後護理之家還是坐月子中心時,除了費用外,這也是需要考量的因素。
近期也發現有一些不肖業者標榜政府合法立案,以產後護理機構名義提供服務,但實際上所提供的服務為坐月子中心,而非合法經評鑑的產後護理機構,屬於廣告不實的情形。
簽約注意事項
- 不論是產後護理機構或是坐月子中心,所簽訂的契約皆須遵守行政院公告的「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以下簡稱定型化契約範本)和「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在與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簽約前,可請其提供契約攜回(依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消費者至少有5日的契約審閱期間),以檢視是否有遵照定型化契約範本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免契約內容損害權益。
- 依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簽訂契約時,消費者給付定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總金額的10%。
- 解除、終止契約沒收定金的規定:
依定型化契約範本,將解除、終止契約事由區分為可歸責消費者、不可歸責消費者、可歸責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不可歸責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四種類型,並且分別規定是否可沒收定金以及沒收定金的比例,又或是返還定金的金額和比例,但實務上常見到的是業者私擬契約,契約內容是不論情形都將定金全額沒收,又或是藉故以費用名義從訂金中扣除。 - 產婦或胎兒預定入住日期的彈性:
因新生兒何時報到無法確定,所以對於產婦入住產後護理機構或坐月子中心的日期只能用預定的方式,但也有可能寶寶提前或延後報到,這時預定入住日期是否保有彈性則相當重要,而定型化契約範本第二條雖記載預定日期之前後「三周」,產婦或嬰兒得隨時進駐,但此條未在「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所以不具強制力,只有建議性質,所以在簽訂契約時,是否保有足夠的入住時間彈性,也是考量因素。 - 個別磋商條款:
所謂個別磋商條款指的是業者與消費者在定型化契約外另行磋商的條款,其效力優先於定型化契約,要注意業者以個別磋商條款的記載內容反而不利於消費者。
文末
祝福每一位媽媽生產順利,寶寶健康快樂,平安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