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怕爸媽吵架,每一秒都很珍惜在小學的時光。我最討厭天黑,因為他們容易吵架。
中學,想家,但不想回家。總是會在開門的時候躊躇兩三秒,我不喜歡家。
高中,家即是戰場。討厭跟情緒不穩定的人往來,也心疼以前活在恐懼的自己。
我好想要,安全的,生活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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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鄰居小孩邊啜泣邊說:「爸爸你好恐怖,不要再打我了⋯⋯」什麼時候那個會大哭的吵鬧鬼,變成如此卑微的請願。
不活在恐懼好像是基本人權,什麼時候,基本人權要用求的呢?
家庭裡的權力不對等、兒子女兒的傷疤、半夜不願醒來的願,何時會得到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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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心中的疤,多少是由父母的辱罵和詆毀,一刀一刀的割得,血流淋漓?揭開手臂後側的疤,多少是由爸媽喝醉,發瘋咆哮,玻璃的刮痕?揭開這些文字背後的疤,是多少夜的,痛哭失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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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現在連哭,都要捂著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