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是舊社會裡的童養媳,因故改嫁給我的外省老兵老爸之後,慢慢地從寄人籬下到開始擁有了自己的一個落腳處。一輩子困在一個小地方的人心胸不甚開闊,尤其是我母親,芝麻綠豆的事看得比天還大,不開心的事可以記上好幾年。
如同電視劇裡的情節,在童養家庭裡有許多人與事也不是好相與的。雖然改嫁給了我爸,母親對養父母還是有孝道要盡,以長媳的身份,對叔伯姑嫂還是要和睦,年輕時的母親每日便生活在這樣的人情枷鎖下,離島小地方,也無處可逃。年少時的我對此根本懵懂無知,而難得父親,以一個完全不懂閩南語的外省老兵,也能寬容看待母親對待其童養家庭的情份。
然而父親在軍中那點微薄的薪俸根本不夠養活一個家,為了多貼補些家用,母親給人帶小孩,接下了一件一週五天,每天二十四小時的案子。兩三歲大的孩子離開自己父母,自然很不好帶,果然就帶出了事:有一晚給那三歲大的小男孩洗澡,小男孩好動,母親才轉過身去端熱水,這頭小男孩一腳滑倒摔破了頭,送到醫院縫了八針。我還記得小男孩父母聞訊趕到醫院時鐵青著臉的樣子。在那之後,對方要回小孩,轉給別人帶了。母親心下鬱悶:最難帶的時刻剛剛熬過去,正要好帶,卻把孩子要回去了,自那時落下了心病。
那孩子的父母都是老師,爸爸剛剛好在我班上教英文。隔年有一次這位老師喬遷之喜,找了我們班上好幾個同學去他新居幫忙。幫完了忙,他夫妻倆煮麪請我們大家吃。回到家後母親問我在哪吃的晚飯?我照實說了,母親卻大發雷霆:她的兒子居然跑到對頭家吃飯,心裡千百個不痛快。那年我才國二,事後才知母親心裡的難堪。
母親性格堅毅,任勞任怨,與人為善,但就是看不開,受到了委屈只是悶在肚裡,一點也不達觀。小地方的人最在意街聞巷議,凡事都愛個臉面。就在我們三個兄弟都成年之後,母親終於同意父親的返鄉探親之旅,也跟著去了。她行前原已知父親在大陸有原配,不知是否在大陸老家受了冷落,回家後自覺身為二房,面子丟盡,幾乎與父親決裂。嫁給外省老兵原不求錦衣玉食,要的只不過是做人的一點尊嚴,什麼時代的悲哀、命運的捉弄她全不理會,她要的只不過是在親戚間能抬得起頭,挺直腰桿做人。當時許多人都說母親氣度不夠,我了解母親,我不願說她的不是。
晚年虔心向佛之後,她於過去的種種漸漸的比較看得開了,要不是那年的一場意外帶她離了人世,我們母子倆現在可有好多的時間可以細數過去,侃侃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