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某個星期日,老婆去學校面授。她今年讀空專,今天第一次面授。我在家看兩個孩子。下午一點多,我開車載孩子,去國立臺中圖書館,找點論文資料。
車子就停在圖書館對面停車場,停好車才看到假日一小時40元,不便宜。
趕快把小孩送到兒童閱覽室,我去六樓找資料。六樓有電子版四庫全書,也有紙本四庫全書,我常來這裡找資料。
不到一小時,資料都找好了,下樓找了孩子。準備到停車場,開車回家。花一小時40元停車,還勉強接受,二小時要80元,太貴了。
帶孩子剛走到圖書館門口,事情就發生了。突然聽到「碰!」一聲,發生車禍了。電視、報紙常報導車禍消息,但自己親眼看到,感受不同。
一位中年婦女,被撞倒坐在地上,一輛賓士車停在她前面。原來是中婦女正穿越馬路,被賓士車撞到了。看樣子撞的不輕,中年婦女爬不起來。
這時,正好就有兩位警察騎著機車,在圖書館門口。賓士車下來兩位男子,查看婦女傷勢,警察也過去處理。我看到警察打電話,叫救護車。
其實,我剛剛停好車,也是帶小孩直接穿過馬路的。這回當然不敢再直接穿越馬路,帶孩子往前走段路,到了紅綠燈,再過馬路。
事情發生在下午兩點半左右,天氣很好,陽光普照,視線清楚。不知賓士車為何會撞上婦女?可能是車速過快,或沒注意到婦女穿越馬路。為了這一點疏忽,可是要付出極大代價,花費大量時間。
我開車要走時,看到救護車來了,幾個人正設法攙扶婦女上車,婦女似乎起不來。到了醫院,又要照X光,又要檢查,可能還要住院。肇事者都必須陪同。如果住院還要到院看她,還要找保險公司,還要和解。前前後後,大概要花半年時間。只為了貪圖快一點,反而惹來一堆麻煩,更花時間。開車真是要小心。
由這事,想起前幾天我發生的事。有天晚上,我開車陪著妹妹去拿姪子的畫。車子停在漢口路上,妹妹下車拿畫。我車子停的太外面,等待時,我看到旁邊有輛車開走,我就往後倒退車,準備停進來點。
正慢慢倒退時,突然聽到有人大力拍我後車廂,叫我不要往後退。從後視鏡一看,原來有位女子騎機車停在我後面,車子後退快撞到她了。我停車不敢動。那女子騎車到我車邊,我搖下車窗,問她有無受傷。她說無。她又說:「後面有人,為何倒退?」我說:「我打了障礙燈才倒退。車子有死角,我沒看到後面有人。」
還好我每次倒車,一定會打障礙燈,而且一定是慢慢倒車,才沒撞上人。否則,不知要賠多少錢。開車真是要小心,一點疏忽,可能會有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