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飛機駕艙內的自動化設備比較少,儀表比較多,除了兩位駕駛員外,還需要有飛航工程師,甚至是領航員。但現在飛機駕艙內,儀表簡化,自動化程度很高,只需兩名駕駛員就能執行任務了。
機上兩位駕駛員中,其中會有一位階級較高 (薪水也高),稱為正駕駛/Captain。制服肩帶上會有四條槓,通常坐在駕艙左側座位,也被稱為 “左座”。
而另一位階級較低,稱為副駕駛/FO (First Officer),坐在右側座位, 接受正駕駛指揮,共同完成飛行任務。制服肩帶上是三條槓。
備註 : 直升機的正/副駕駛座位,與一般民航機正好相反。正駕駛在右側,而副駕駛在左側。
不論正、副駕駛,都受過完整的機型訓練,具備獨立駕駛飛機的能力。差別是正駕駛接受過指揮全機的訓練,並被航空公司授權,負責整趟飛行任務。當然作為正駕駛,豐富的飛行資歷是必須的,但不是唯一的考量,所以正駕駛不一定比副駕駛資深。
我們常講的機長 (一機之長),在民航法規裡,是有明確的定義 :
機長:指由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指派,於飛航時指揮並負航空器作業及安全責任之駕駛員。
所以, 一個任務只會有一個指揮官,不管其他飛行員階級是甚麼,一個航班只會有一個機長。
通常飛行任務,是一位正駕駛搭配一位副駕駛,此時正駕駛理所當然為機長。 但若兩位駕駛階級均為正駕駛 (由於人員調度的關係),航空公司會指派其中一位作為機長,由他來負責本次飛行任務。(備註:不會發生兩個都是副駕駛的情況)
駕駛艙裡的兩位駕駛員,誰在“飛”飛機 ?答案可能跟你想得不一樣!
ㄧ般我們認為“飛”飛機,就是手握操縱桿,操縱飛機爬升跟轉彎,而且默認這是正駕駛的工作。而副駕駛的工作,就是在一旁協助正駕駛。
錯!實際是:不論正副駕駛都受過機型訓練,都有資格"飛"飛機。
在操作飛機的分工上,是以 PF (Pilot Flying) / PM (Pilot Monitoring) 來做區分。PF 負責“飛”飛機 (包括控制飛機姿態、速度、導航、操作飛機系統等),而 PM 則負責提醒 PF操作是否按照程序、飛行數據是否正常及與航管的通話。至於這趟飛行,是由正駕駛還是副駕駛擔任 PF/PM,則是由 PIC (Pilot in Command) 在起飛前指派。所以正/副駕駛,都有可能是手握操縱桿,真正“飛” 飛機的那個人。
在飛機完成後推,開始準備滑行時,擔任 PF 的飛行員,就接手飛行工作。從起飛、爬升、巡航、下降,一直到落地後滑進機坪,才算結束。但如果在飛行途中,出現緊急狀況,機長隨時有權接手副駕駛的 PF 工作。
另外在某些特殊、嚴苛的飛行情況下 (如能見度不佳、側風過大、有特殊操作程序的機場等等 ),會規定必須由正駕駛擔任 PF,以降低風險。
備註 : 台灣以下機場被列為特殊機場 : 松山、金門、臺東、恆春、南竿、北竿、蘭嶼、高雄、綠島共計9個
飛機只要兩名駕駛員就可以執行飛行任務,但飛行員的工作時間,有非常嚴格的法規限制。 因此長程航線,通常會派三個飛行員(稱為加強飛航組員),甚至四個飛行員(雙飛航組員)來執行。以便途中可以更換執勤的飛行員,達到輪流休息的目的。
由於長程飛行途中,正駕駛也需要休息,因此理論上加強飛航組員中,必須包含兩位正駕駛。但考量巡航過程中,飛機處於穩定、工作負荷較輕的階段,因此產生了 “巡航機長” 的職階。巡航機長可以 (也只能) 在巡航階段擔任機長的職務,位階介於正駕駛與副駕駛之間,制服肩帶上是三粗一細的橫槓 (俗稱三條半)。如此一來,可以減少機隊中正駕駛數量的需求 (簡單說就是節省成本)。
駕駛艙內除了左右兩個駕駛員座位外,通常後方還會增設一個座位,稱為觀察席 (Observer, 簡稱 OBS)。有些飛機甚至有第四個座位 (稱為 Second Observer)。
觀察席座位主要是供考核官考核、民航局人員查核、或是飛行學員見習之用。 有時也會有公司的簽派員作航路查核、機務跟飛、或是航空管制員觀摩。另外在起飛或降落階段,沒有值勤的加強飛航組員或雙飛航組員,也會在觀察席座位上,幫忙注意機內外環境,或協助處理突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