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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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經營中,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不僅能提升效率,也能避免違反勞動法規。特別是現行的變形工時和一例一休制度,更是每位雇主需要熟悉的規範。以下簡單說明這些制度,幫助雇主更清楚應如何規劃員工的工作時間。
本文詳盡介紹工讀生在工作中的權益,包括年資、薪資、假期、勞工保險、資遣及退休金等各項重要事項。無論是兼職勞工還是全職員工,瞭解並維護自身權益至關重要,避免在勞資糾紛中處於不利地位。透過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工讀生能夠清楚知道自己應享有的最低保障,改善工作環境,確保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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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責任制」是面試時老闆在說明工作內容時候說的。當下我表情🤨稍稍變化了一下,但那細微的變化應該是沒有被對方發現。老闆對於責任制的解讀恐怕跟法規上不太一樣,點進來聽聽瞧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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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優雅阿姨的介紹和分享~讓我了解到責任制工作和一般工作的區別👍
相信大家都聽過「勞工假放太多」這句話,就政治而言這句話當然是失言、大扣分,但當我們要批判一個人、事、物之前,我們還是應該對於事件進行了解,這樣批判起來才會有所本,對吧?那麼,台灣勞工在法律中所享有的假,到底多不多呢?我們都有哪些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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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假日」、「休息日」、「休假日」,這幾個像是在排列組合的字詞是不是容易令人搞混呀?不過要想知道加班費如何計算,還得先分清楚它們三個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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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一年是有30天病假可以有半薪,而在請病假期間如果遇到例假日、休息日時,要怎麼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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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a
老師~您好,想跟您討論一個case如果說今天同仁因為重大疾病,已和公司請了半年的假(假單已經送到11月了)但同仁現在想用其他假別去間隔這30天😂這樣他的請假天數可以延後,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也可以變成有薪,公司是否是能拒絕的呢?
〈口訣〉 先算天數,30日內不包括例休,再延長假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包括例休。 再算1日工資。 請事假,因未提供勞務,如依其「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尚不違反勞動基準法。 《勞動 2字第 1020083156 號》 要  旨: 工資如按月計算,勞雇雙方於約定 1 日工資計算方式後,於計算勞工請事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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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限制了企業的排班彈性嗎? 不是的!有彈性喔,是不是不會運用呢?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第4項: 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例假得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 《彈性 1》 一例一休這樣解 連續性的以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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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流動率很高,不少業者乾脆直接在店外拉布條徵人。 「歡迎8+9、屁孩」老闆霸氣的很! 薪資待遇是「師傅比基本工資多5000元、新進人員比基本工資多2000元」,很可以喔。不拖泥帶水,完全符合勞基法跟就業服務法的規定,求職蟑螂也閃邊去啦! 上班8小時,月休8天在徵才廣告沒問題。 但是在實務操作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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