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曾有文學界前輩,不滿意原本合作出書的出版業者,決定自行授權書稿給其他出版業者出版,造成版權糾紛,就有法律系教授建議找專業經紀人協助,避免授權爭議。
只是受限台灣閱讀市場規模偏小,稿費及版稅偏低現實,造成台灣的文字工作者大多沒經紀人,需自行跟出版業者簽合約,或跟其他作者談授權,那要如何有效處理?以筆者從事圖文工作經驗,在此提供幾個方式。
一、改善管理調度:
像是給每則作品編碼、建立作品清單表格,註記哪些作品有對外發表?在哪邊發表?版權歸屬?減少不小心造成的重複授權、一稿多投狀況,即使發生也能很快找出原因,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附註:詳情可順便看<如何防「一稿多投」?>:https://vocus.cc/paww/5bb80c4afd89780001dd2c3a)如作品引用其他作者的作品內容,除在作品內註記來源,如有需要也會用書面方式,徵求作者同意授權使用,並在作品清單註記已取得授權。
二、充實知能:
除自行研讀法規像是著作權法、民法出版專章,也需參考文字工作前輩建議及實務案例,了解授權、簽約要注意哪些問題。
開發投稿管道時,一定要先讀徵稿說明,了解審稿期、發表頻率、接受一稿多投程度,對方願意給多少稿費、版稅,如有需要,還可問開放投稿作品類型跟規格,及成功發表的作品版權歸屬。
三、找專業資源:
台灣各鄉鎮市區有調解委員會,大多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部分媒體提供法律諮詢版面或節目,如真有授權、簽約疑問,帶相關資料多問幾位律師就對了。
還有一種根本改善方式,就是鼓勵出版、經紀業者結合現有職訓體系,辦訓練課程培養職業文字工作者,除可自用還可像職業球隊,轉賣球員給其他球隊那樣,安排跟其他出版、經紀業者合作,開發出版及其他收入來源。
另一方面,不少學生想從事文字工作,選擇就讀大學中文系,那就在中文系課程加法律、管理課程,提高管理調度作品效能,就能減少不小心造成的版權糾紛,及連帶出現的損失。
※媒體發表版本: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7/12/16/0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