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的大綱領明擺著四個字「適性揚才」,究竟有多少從事教育者能夠很清楚的了解,當教育者無法明瞭時,又如何讓學子們創造自己的技能生存下來。
一對年僅二十歲的年輕夫妻,生下一個孩子,然後因為不合就吵著要離婚,這個孩子來到世上可說是與親無緣啊,我們所處的社會上有多像這樣與親無緣的孩子,話說真的是與親無緣,啊!不然我們幹什麼設立這麼多「孤兒院」「育幼院」?這些「孤兒院」的設立不就是為了這些與親無緣的孩子而設立的嗎?一出生就沒有爸爸和媽媽,不是,應該說,一出生爸媽就要離婚,一出生就成了孤兒,所以孤兒院就是這樣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