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我對臺灣應否訂立難民法的立場後,我也必須講一些技術問題,剛好我也認識一些真正的難民。
首先取得難民身份是有門檻的,這個門檻是防範大家濫用,因為各國的法律不同,所以前題是他們面對的問題真的是人道問題。酷刑或者死亡危機是很常見的標準,臺灣要設難民法,第一件事是標準何在?即使臺灣今天把難民法的所有討論提前,這個問題也會導致沒有辦法在短期內三讀通過。
通過難民法,就需要設立難民營
然後真的通過了,除卻誰負責審查的問題外,其中最重要的是「難民營」。臺灣如果通過了難民法,就一定要需要難民營,我認識的難民,去到他國申請政治難民第一件事也是進難民營。
- 當難民和取得政治庇護不是完全相同的;政治庇護請參考上面的文章
因為變成難民這個決定,往往不見得深思熟慮,難民既然是難民,就是不自願的離開故鄉的人,跟移民不同,他們往往沒有充足的投入想要開展新生活。所以往往會有思鄉病或者後悔,或者來到新的國家,才發覺自己無法適應。
語言是否通?是否能夠找到工作?食物氣候是否習慣?這些都是問題。
所以必須有難民營,測試這些難民是否要能適應當地生活,能夠在一段足夠長的時間,例如半年至一年甚至兩年,不會想要回家。如果中間受不住要離開的人,自然就會沒有了難民的資格。事實上很多人這樣測試一下,就已經待不下去了,難民營會把很多其實不那麼決心的人過濾了。
難民的權利並不如常人
另外當難民的話,必須和當地政府立協議,其中往往包括「不能參與任何他國政治活動」的條文。
那是防止有些人當了難民之後,反而變成了某些國家內戰的海外基地,而捲入他國的內戰。而政治難民往往是有強烈政治主張的人,他們往往面對這樣的條文,是不容易答應或遵守的。如果他們忍不住也會被取消難民身份被驅逐回國。
收容政治難民本身也是一種政治上的表態,這會引起國際政治問題,所以難民審查上,也不是能夠隨便收的,真的不方便的情況,為免瓜田李下,也會轉介到其他國家去。
難民並不是免費移民,比較像是去到他國忍辱偷生,不能擁有和常人一樣的權利也不能回鄉。在說推難民法之前,我想很多人是沒有意識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