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2020第一輪公投 - 蘇黎世決定Uber司機的雇傭關係
美國公司Uber以電商平台形式在瑞士開始了共享經濟模式,新商業型態創造的新經濟,從一開始就讓人眼睛一亮,也得到以商業自由化為標竿的政黨支持。然而,誰獲利、誰又該負起對消費者的責任、打破傳統雇傭關係等問題,近年引起瑞士社會關心。
新商業模式帶給社會的挑戰
自六年前起,Uber開始風行於蘇黎世,日內瓦、巴塞爾和洛桑接連跟進。使用Uber服務的消費者在Uber-APP上,清楚可見附近有哪些司機,隨叫隨到、價格低於一般計程車,也無須額外支付小費的服務模式,受到了消費者的青睞。
Uber在瑞士的興起故事與世界其他國家的版本一樣,補足了區域性消費者的需求,也為當地計程車業者帶來極大的挑戰。在低價競爭之外,當地警察接獲的報案增加,勞工工會也接連收到申訴案件,新的商業模式尚未有明確法條可管,雇傭關係與理賠等等問題也逐漸浮現瑞士社會檯面。
2019年起,Uber更在瑞士開始了送餐服務,在平台擴張與獲利的同時,民眾與立法機關也開始質疑,Uber在瑞士是否還能以網路平台的方式營運,誰該擔負起面對消費者與勞工的責任。
瑞士社會亟欲補足法律不足的缺漏
Uber提供運輸移動作為服務,然載運乘客屬於瑞士計程車管理法(Taxigesetz)的範疇。但蘇黎世州2017年即接獲538件民眾的相關報案,以無照駕駛為多,但當時並無法可管。面對Uber進入瑞士後的各項法律層面的挑戰,也凸顯了各行政區各自面對新商業模式的處理困境。
移動中的車輛與勞動人口,跨區後到底該受哪一個行政區的地方法律約束,令瑞士政府機關傷透腦筋。瑞士行政區自主的特性,在執法上卻出現各區不一的情況。以蘇黎世為例,Uber不具雇主責任,加入平台的司機也無須持有計程車司機的證照。相比之下,一般計程車公司雇用有照司機,也必須提供受雇司機各項社會福利與保險,實有不公平之處。重視法律規範的瑞士社會亟欲追上法律條文與新商業模式間的落差。
面對
國家電視台的街頭採訪(德),就有持有牌照的計程車司機表示:「若加入Uber就能在瑞士以開計程車為業,那麼失業的人都來加入Uber就行,這對有照的司機來說非常不公平。」
Uber司機屬於自由業,車身也無任何執業標示,與一般小轎車無異。此外,在受理報案案件時,警方也無權使用Uber司機接客所用的Uber-APP來查驗工作。這些行政執法上的難處,更使得呼籲蘇黎世州制定新法管制Uber的聲量提高。將Uber這類新興載運服務列為禮車服務管理範疇(Limousinen),也因此成為2020年蘇黎世州公投的一大主題。
Uber面對瑞士各州行政獨立的勞資案例
聽來像是烏托邦才有的「共享經濟」,在現實的操作中已經顯現「獲利並不共享」的事實,在道德與法律兩個層面都引來非議。尤其主張共享經濟的組織,在收取派遣工作的商業獲益時,但沒有同時肩負雇主責任,反倒成為非法工作的漏洞,這是蘇黎世支持立法派的強烈主張。
消費者的價格考量與司機的工作保障權,成了Uber在瑞士存在與否爭議的兩極。2015年3月日內瓦州禁止Uber在該州執行其運輸服務業務,瑞士聯邦法院也同意此一臨時禁令。這幾年來Uber持續提出上訴,2019年11月日內瓦州再次明確規定Uber必須履行雇主合約,若不能以公司名義雇用合作的司機,則將被停業。
當時Uber也揚言離開日內瓦,但這被日內瓦計程車業者視為工作權保障的勝利。位於美國加州的Uber總部最後決議,將支付為Uber工作的日內瓦司機的社會保險與意外保險(AHV/IV)。
瑞士中央勞工意外險主管單位SUVA(德)明定,在受理與Uber合作司機的意外事件時,Uber在此類案件中須負起雇主的責任。在洛桑州Uber也曾與一名合作司機鬧上法庭,最後法院判決Uber必須賠償該司機18,000法郎。
日內瓦Uber司機的心聲
在官商激烈爭論中,工會與左派政黨力爭更好的工作條件時,日內瓦近500名的Uber司機也曾發起過一個
連署請願(德),這些司機爭取屬於自由工作者的身分。他們大聲疾呼:要是Uber關門,我們就失業了。
只是,在提交連署書後,日內瓦行政機關給予的回覆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