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喝酒前若要發表感言,會說:I wanna make a toast to someone...(做一片吐司=舉杯慶祝,說點好話助興一下),這個”吐司”,除了把它視為日常片語外,難道和我們早餐抹果醬的吐司,真的一點關係也沒有嗎?
麵包短歷史
早在3萬年前,人們就已經知道如何製作麵包了,在還不知道酵母如何使用時,製作的〝麵包〞就像是中東的pita麵餅或是印度的Naan,或是像馬雅人的玉米餅(
延伸閱讀玉米餅),總之不是很蓬鬆,基本上就是麵粉加水再行烘烤的食品。
不過,距今約6000年前埃及人便已經能製作出接近現代麵包的雛型了,古埃及和希臘人發現麵包置於常溫一陣子,會稍微膨脹一些,烘烤後能定型,口感鬆軟也更為可口,但對這件事也只是似懂非懂。為了進化”麵餅”,西元前800年前,美索不達米亞人開始探索出研磨小麥的技巧,利用兩塊圓形平板形狀的大石頭(石盤)上下相對,將小麥置於石盤之中,利用動物繞圈拖曳,成了磨坊的雛形,可以精製麵粉,做出更細緻的麵餅,但也僅此而已,在西元前300年左右,古埃及人才開始掌握了酵母這個微生物的特性,成功製作出了可掌握發酵程度的商業軟麵包(因為後述,所以我猜想是軟麵包)。不過,很快的埃及人也發現這種鬆軟麵包雖然好吃,但放在室外一陣子就又乾又硬,享用期限很短,於是繼續尋找解決方案。
吐司的由來
由於上述的困擾,漸漸有人發現如果將麵包切片後各面烤的熟一點,可以保持與延長麵包享用期,於是開始了吐司的雛型,所以事實上,原始吐司的做法是用來保存麵包,原意不是為了發展好吃的新型的甜點或麵食,直到傳到了羅馬帝國後,羅馬人非常喜愛這種烘烤方式的麵包,還特意將麵包切片後放在燒燙的石頭上,快速表面燒烤後食用,因為拉丁文〝tostum”是〝烤〞的意思,便逐漸衍生出Toast 為吐司麵包的名稱,也逐漸流行。
為什麼敬酒時要說Toast?
其實,以前的製酒技術讓紅酒仍然帶一點不好入口的酸澀味,因此有些人會放入一塊吐司〝Toast〞來改善風味,在莎士比亞著作之一《溫莎的風流婦人》(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也提到,約翰·福斯塔夫爵士(Sir John Falstaff)告訴佣人:「Go fetch me a quart of sack; put a toast in’t. (幫我盛上一壺酒,放一片吐司在裡面)」,表示在當時紅酒裡面放吐司並不稀奇。此外,從古埃及開始,飲酒便是一種敬神儀式,也有祝福人身體安康之意,因此,逐漸make a toast 變成讓「敬的酒變得更好喝」的意思,現在雖然已經不再放吐司在紅酒裡了,但是仍舊代表著一種飲酒前的祝福與心意提升,當然,Make a toast(放吐司)的人要記得說兩句祝福的話,再一起舉杯Cheers(乾杯)。
乾杯祝福~Make a toast to your friend
你可能也會好奇
你知道全世界第一台烤吐司機是1893年由一位蘇格蘭科學家Alan MacMasters所發明的嗎?因為當時還不流行用電,家用電器設計技巧也待提升,所以可惜他發明的烤吐司機經常電線走火,因而不被重視,一直到1919年由美國人正式商化定型機用烤吐司機。後續附上一個我覺得很有趣的博物館連結,大家能夠看到各個時期所使用的烤吐司方法,我自己看的驚嘆聲連連,希望你們也會喜歡:)
Hagley博物館:THE HISTORY OF MAKING TOAST
參考資料
- A Brief History of Bread
- THE HISTORY OF TOAST
- A Brief History of Toast
- THE ORIGIN OF TOASTING DRINKS
- Hagley博物館:THE HISTORY OF MAKING TOAST
- Alan MacMasters,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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