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隆廟口走到港邊,在新開闢的海洋廣場坐下來。晚風徐來,黑藍藍的海水隔開兩岸的燈光,遠方天海交接之處一片幽暗。我們似乎沒有過在這個時候坐在基隆港邊看海。
我對妻子提起四十四年前,我們新婚的蜜月旅行,當時是先到基隆港邊的一家旅館過夜,隔天一早在西岸碼頭搭乘花蓮輪前往花蓮;記憶已有點模糊,只剩下幾個片段。妻子則提到她六歲時,母親帶著她和大弟從香港搭輪船回台灣,在基隆港上岸;就更如夢境般縹緲了。
儘管模糊,但卻讓基隆和我們的生命產生某種聯結,而對她有了跟別人不一樣的觀想。
在我們右前方的暗影中,有座法國公墓,是一八八四年清法戰爭中陣亡法軍的埋骨地。去年中元節,我們曾到那裡參觀(加)基隆市民為法國亡靈舉辦的普渡法會,看著那「異國靈情,菩提佛心」的標語,彷彿歷史恩怨裡的斑斑血跡都已在眼前大海的吸納包容下,化為慈悲淨水。
右邊白白的那棟建築是基隆市立文化中心,曾經進去看過一兩次展覽。我在不久前才知道,很久以前那裡原是個沙灘,叫做「鱟穴仔埔」,因為鱟這種活化石般的海裡生物會上岸到那沙灘產卵。而在基隆港裡原本還有一對「夫妻島」——鱟公嶼和鱟母嶼,在一九○五年基隆開港時,為暢通航道而挖除了鱟公嶼,鱟母嶼則被填海造陸成了義一路的一部分。
從這些歷史變遷可知,鱟這種形狀古怪的海裡生物(四億年前就出現的海中節肢動物,有個很大的帶殼頭胸部,分節的短腹部和長長的尖尾刺)在基隆海邊應該很常見。我一二十年前還在員林的菜市場裡吃過用鱟殼炒的蚵仔麵,也在漁港看過有人販售(鱟又稱馬蹄蟹);鱟其實是中國東南沿海相當常見的一種生物,但現代的小孩對牠恐怕已非常陌生,大概因為濫捕濫抓而瀕臨絕種了,也許這是歷史的宿命,但人與自然的鍊環也無聲無息又無情地被切斷了。
因為鱟,而想到「抓猴」這句台灣俗語,它其實是「抓鱟」的轉音(在閩南語裡,鱟與猴的音相近)。鱟的一個特性是形體較小的公鱟總是攀附在母鱟的背上,漁民出海抓鱟,一抓就是一雙,被撈上來時公母鱟依然「緊緊抱在一起」。以前人把「抓姦」稱為「抓鱟」,原是一個生動比喻,因為「抓姦」除了「在床」外,還必須有不容狡辯的鐵證,而「緊緊抱在一起」就是鐵證如山。
但我覺得把「抓鱟」誤說成「抓猴」,不只猴子受到「池魚之殃」,鱟更是蒙受「不白之冤」。因為鱟素有「海中鴛鴦」之稱,在被捕撈上岸時,公母還「抱在一起」,正表示恩愛夫妻的「生死與共,不離不棄」,世人應該像元好問歌詠殉情的大雁般讚嘆:「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才對,用牠們來形容背叛婚姻者的醜態,實在是「有違天理」。
眼前不遠處的海水有些波動,似乎有魚在翻躍。我又因「抓鱟」而聯想到「討客兄」,台語將已婚婦女搞外遇稱為「討客兄」,但「客兄」其實是台語同音詞「契兄」之誤;已婚婦女把她的姘頭說成是「契兄」(義兄或結拜大哥),就跟已婚男人把他的小三稱為「伙計」(工作上的夥伴,男人搞外遇台語稱為「飼伙計」),基本上都是為了掩人耳目的「苦衷」說法。
但「契兄」在過去卻另有含意。明朝沈德符的《敝帚軒剩語》說:福建人好男色,男人之間互相愛戀而結合者,以契兄、契弟相稱,彼此恩愛,有的年過三十還像夫妻般同寢處。如果雙方情深愛重,卻無法如願廝守,兩人相抱繫而投河自盡的也時有所聞。他雖然對此提出批評,但由此也可知,這種男同性戀在當時福建民間「並非罕見」。
只是明朝的福建人用來指稱男同性戀對象的「契兄」,為什麼會變成後來台灣人用來指稱已婚婦女的姘夫,我就不清楚了。不過若想想「小姐」一詞在過去與現在、台灣與大陸用法的差異,所謂「滄海桑田」,人世間的很多稱謂與事態也許本來就是如此吧!
我現在所看到的基隆港,跟一百年前、兩百年前相較,不僅外貌,連名稱也都不一樣了(古稱雞籠、鱟江等)。站在不同的時空點,對她自然會產生不同的觀想。
「契兄」也讓我想起去年台灣通過的同婚專法。我個人當然贊成同性戀者的婚姻應該合法,只要兩情相悅、想共結連理,我們都應該給予尊重和祝福。記得幾年前,我夜遊台南的天后宮,看到兩個年輕男子並排立在旁邊的月下老人祠前祝禱,共捧一紙文書念念有詞,然後跪下來叩拜;看了一會兒才領悟,那應該是兩個男同性戀者在月下老人的見證下互許終身。默默遠觀的我,覺得那一幕很感人,我也衷心祝福他們。
跟其他文化相較,華人社會對同性戀(含雙性戀)是比較寬容的。我曾在清朝袁枚的《子不語》裡讀到一篇〈兔兒神〉,大意說福建某生見來此巡按的御史美豐姿,竟貪戀偷窺,而被御史打死。死後託夢給鄉人,說陰間官吏已封他為「兔兒神」,專管「人間男人愛男人的情事」,因此來求替他建個廟、招點香火。大家知道後,爭相籌錢建廟。廟建成後,果然非常靈驗,不少男同性戀者都紛紛到這間廟來祈禱。雖然事涉靈異,但由此亦可知,當時福建民間應該有專屬於男同性戀者的廟宇。
坐在基隆港邊的我如此這般睹物生情,因觀而想,從花蓮輪一路想到了兔兒神,它們在我的腦海中浮沉翻騰,使得我眼前的黑藍的海水、兩岸的燈光、燈光裡的建物和人車,在我的觀想中都因而有了歷史的深度和文化的光彩。我對我能做這樣的觀想感到愉悅與滿意。
「走了吧!」忽然耳邊傳來妻子的聲音。我於是站起,轉身,跟在妻子的後邊,沒入人車吵雜的市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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