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理解而無法靠近 讀《滌,這個不正常的人》#2

2020/09/29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大學、志工、實習、研究所、工作,當我在外見過許多事物、結交許多朋友,從自卑中脫困、覺得自己應當有價值,如同他們期待你藉由多跟別人互動而社會化時,他們覺得你變了。變得偏激、愛爭論、斤斤計較,指認出日常生活中的問題、改變了生活習慣並有所堅持、開始拒絕參與某些活動,這些因為覺得自己是社會的一份子而實踐的種種,不被認為是一件正向的事。

是想要理解我,還是改變我?

羅哲斯說,人們總是施以「評價性的了解」,比如:「我也有過你這種經驗,但我的反應跟你不一樣。」這種批評性的了解是人們經常做的,去評判他人跟自己不一樣的行為表現,說的時候還會加上「我了解」、「我知道」,但這不是真的「同理心」。(p152_
羅哲斯說:「如果有人能了解我到底有什麼感覺,而不是想分析我或評判我,那麼,我定能在這樣的氣候中開花成長。」(p153)
「對方跟自己不一樣,不代表他是錯的喔!」(來源:《花男》)
我認為「做選擇」從來是一種個人偏好,有時候為了和他人合作,找理由說服他人接受自己的選擇、或者在協調下妥協於某種選擇。
但為什麼在自己的生活裡面、只對自己產生影響的選擇,還必須迎合世俗眼光、說服他人接受?有人為了睡晚一點住在公司旁邊,而願意負擔昂貴的房租;有人為了分切工作與生活,寧可每日搭45分鐘的車程通勤。有人想要賺很多的錢,為了在任何時刻消費都可以不眨眼睛;有人的夢想是擁有一塊田地,過上自給自足的平凡生活。
這都是無關乎對錯的個人偏好而已。
但我的選擇始終沒辦法獲得家人的接納,更甚之感到被指手畫腳。這也讓我常常對於家人關係感到困惑,因為是家人所以必須接受他們做選擇的價值觀嗎?我常常感受到的是評論性的了解,或是不願了解。
書寫並非是要公開抱怨家庭關係、責怪教育失敗(事實上並沒有),只是更想以獨立個體的相處衝突來談論長期困擾我的事情。而在這個過程中,我也清楚明白不是只有我感到痛苦、忍耐著那些不能被理解和否定,他們也在忍耐我的不願分享、態度差勁、客套疏離。
關係無法更靠近、無法互相理解的問題,如房間裡的被刻意忽視的大象,而我也像刺蝟一樣,隨時準備反擊,因為露出脆弱的一處、表達真實的感受,從來只帶來受傷,而我過於害怕再次受傷。

選擇放棄,比較好嗎?

你被困在這裡,都是別人的責任嗎?媽有什麼理由要給你錢?
我的口氣有點衝。滌聽完倒是平靜的說:「那樣比較容易。」(p144)
當滌說「比較容易」的時候,也讓我思考著:在家人面前放棄所有自我堅持與意志,是不是讓關係和平比較容易的方法?但這樣的決定是最「美滿」的嗎?這不就是選擇了不讓他們認識真正的我嗎?
認同有人一輩子都無法理解你,而選擇放棄溝通、傳達想法,並在所有意見相左的時刻妥協和聽話,表示我已經放棄為這段關係做出任何努力了。而我之所以「還在這裡」,只是因為我們擁有無法輕易分手的關係。這樣會比較好嗎?對誰比較好?
在社會互動中,有時我們尚且能如滑雪一般,閃過那些衝撞而來可能使你受傷的傢伙、那些和自身衝突的事物,然而不同的是,他們總是在那裡。雖然在誰做出改變之前,只能維持這個令人不大舒服的現狀,蒙著眼一起大玩踩地雷,但起碼我還會覺得痛,那是因為我還在乎,我還沒有放棄。
在學習與探索的成長過程中,長出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和價值觀,也長出了欣賞差異、與其相處的柔軟;長出自我中心、害怕犯錯使得自己無法放鬆的性格的同時,也長出了獨立思考、處事細心、討人喜歡的部分。先天與後天養成、選擇抵抗或順從,是難以言明的盤根錯節交織而成,同時是一體兩面的。
而因為我還在長、還在練習,所以我會告訴自己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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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習把自己攤開來,紀錄攤開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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