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上班族詢問「最近拿到2個工作機會,不知該選哪一個?」
- 一個是薪資較高但不喜歡工作內容。
- 另一則是比較喜歡工作內容但薪資相對較低。
- 最令人困擾的是,兩家年薪差距高達20萬。
第一時間Joyce並未提供建議,而是與這位上班族聊了一下,了解她實際想追求的是什麼?
上班族說「我比較在意工作內容,但也重視薪酬,所以才會做不了決定。」
Joyce問「可曾試著去尋找一份工作,既能滿足你的興趣且同時高薪呢?」
上班族說「目前找不到阿,只能在前述工作二擇一。」
- Joyce了解情況後,便針對上述兩個工作之間做選擇,提出幾個方向:
✔「如果你想要心甘情願去第二家你喜歡的工作但薪酬相對較低的公司任職,建議先與HR溝通看看,至少提高一些薪酬,並適時舉例說明你手邊還有其他offer而你對於第二家的熱情度興趣度更高。」
✔「薪酬協商過程中恐怕無法一次增加20萬年薪,就我們過去的經驗值也實在很難。試試增加10萬年薪,換言之,每月增幅不到1萬元(以就業市場來說平均有1-2個月固定年終獎金)有時候可以爭取到。這部分牽涉到offer協商能力,自己的底限以及客戶的上限,記得,各讓一步反而容易海闊天空。」
✔「如果第二家公司最終無法談到理想薪酬,而你也無法忘卻第一家年薪多出20萬的事實,不妨考慮接受第一家工作機會。畢竟你也工作10多年了,工作對你來說應該駕輕就熟,把工作轉換成熱情與興趣不至於太困難。」
✔「更重要一點,年薪多出20萬,代表這家公司相對肯定你的價值。另一家雖有你喜歡的工作內容,卻無法給出符合你價值的薪酬,讓人不免擔心這家公司也許制度上或文化上有一些你看不到的盲點,就算喜歡工作內容,你也會做得不開心。」
- 後來這位職人參考Joyce的建議去協商第二家公司,成功增加10萬元年薪,也就很開心的簽下offer。
從《做自己的生命設計師:史丹佛最夯的生涯規畫課,用「設計思考」重擬問題,打造全新生命藍圖》一書的觀點來看,上述工作選擇二擇一問題屬於「無效提問」。
有效的重塑問題,應該類似:
「如何讓自己拿到更高薪水,並從事更喜歡的工作?--贏者全拿思維」
「高薪與喜歡同時兼備的工作需要什麼條件?」
「我具備這些條件嗎?該如何努力達成?」
俗話說「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這句話若以強度來看力道稍嫌弱了些,更積極的說法應為「機會是留給主動爭取的人」。
就拿前述上班族選擇OFFER為例,因為專業度已準備好,才能一次擁有兩個OFFER。如果該上班族沒有事先尋求他人意見,很可能在心不甘情不願狀況下接受年薪少20萬的工作,儘管工作內容是自己喜歡的。
除了「準備好」這項條件,贏者全拿或贏家通吃思維者還必須拿出「證據力」,佐證你有能力拿較高薪資且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其中,拿出另一家OFFER就是很好的籌碼,或證明自己過往工作拿到多少調薪(高出平均值),或不久將來有調薪機會...。這些都是你的「證據力」。
而「影響力」則是你能否贏者全拿的最高指導原則。若要成功說服用人主管,人資窗口,甚至獵頭顧問,提出符合你預期的薪酬,職稱,工作內容等Offer 條件,這些都要靠你的「影響力」。
有關Offer 談判時的影響力,這裡提供幾個To Do List 以及 Don't Do List:
To Do List:
- 知己解彼,傳達你的價值:
你能帶來更好的業績或績效,更高的團隊士氣,同事相處和諧,有口皆碑。
- 積極主動,展現你的熱忱:
很想加入新公司,只是礙於一些工作內容或薪酬尚有期待落差,希望大家一起合作解決縮小這個差距。
- 設下底線,最後溝通籌碼:
如果最後不如預期,你如何取捨?重薪酬還是重工作內容?這點也要自設底線。
- 尋求協助,顧問專家意見:
幫助你協商或判斷薪酬談判中可能遇到的難題,或給予中立觀點,讓你做決策不粗糙不馬虎。
Don‘t Do List:
- 勿說新工作非你莫屬。
尤其避免提醒新公司此工作已找很久,而你是最適人選。
- 勿跳過人資直接找上主管。
即使你有認識的人脈,也要尊重公司溝通體制。
- 勿躁進不安聲聲催促。
畢竟Offer決策者有好幾人,勢必要尋求共識。多給彼此一些空間時間就對了。
- 勿獅子大開口,然後自己陣前投降讓步。
這樣很容易給人無理取鬧,甚至欠缺周延思考的觀感。
最後,今日金句:
「別讓現在的不主動,成為你未來人生的絆腳石」
「捨棄零和賽局觀念,贏家全拿,雙方都是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