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歡一個人,只有一個原因,
不喜歡一個人,卻有好多理由。 "
一位網友在blog留的言,
激起我心底好大一個漣漪。
是呀!的確就是因為這樣,
所以現在的她和她以前的他,
都拚了命的找了好多的理由。
既然她和他的回憶已無法重疊,
也代表了他們的未來沒有交集。
是要牽手或是要放手?
是要幸福還是要祝福?
夜深人靜,
在異鄉的她常常會問自己:真的忘了嗎?
如果真的忘了,為什麼還會感覺到胸口刺痛?
她以為離開的越遠,越能夠很快的忘記,
可是卻發現,一個不小心,
還是很容易掉進一種怎麼都無法掙脫的思念裡,
如果這個世界上,
真有一種叫做夢婆湯的藥,
那種喝了可以遺忘一切的藥,
那該有多好?
(紀錄@2008-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