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者遺族-的悲傷反應與歷程】

2021/04/16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 徐梓瑜
每一位遺族走過傷痛的歷程與時間長短都不盡相同,只需要按照自己的節奏與步調來處理悲傷就好。
因此在這裡我們先試著瞭解,可能會出現的幾種情緒:
震驚:因為自殺通常是屬於非預期性的死亡,你可能會對此感到不真實、無法相信以及混亂。
困惑:逝者在自殺前發生的事情,遺族會認為那是瞭解前因後果的最重要的線索。
緘默:遺族在悲傷調適的路上可能會感覺孤單,因為很少人能同理這份感受,導致自己絕口不提自殺,或是對於他人的提問不予回應,但自己只是在自我保護。
無意義感:你可能會想事件的發生是不是天意,開始變得對未來的掌控沒把握,也讓你覺得好像什麼事情都不是那麼重要。
懷抱悲傷:非常害怕忘記逝者,沒辦法容許自己好好過日子,甚至刻意讓自己過得很差,像是喝酒、藥物使用、自我傷害…,讓自己一直處於在悲傷之中。
憤怒與罪惡感:可能會想要找到人對自殺事件負責,而將矛頭指向自己或別人,導致怪罪自己的同時,也憤怒他人。
庫伯勒-羅絲(Kubler-Ross)曾描述人在哀傷過程中的五個階段,分別是:否認/隔離→憤怒→討價還價→抑鬱/沮喪→接受。但不是每一位遺族都會完全經歷以上五種階段,有些只會經歷部分階段;階段也不一定依照上述順序逐一進行,有些甚至同時經歷兩三個階段,尤其前面四個階段可能會反反覆覆的出現,直到真正的接受,才會穩定。
馬偕醫院協談中心心理諮商師蘇絢慧表示:
第一階段的事發之後的前三個月:自殺者遺族正經歷強烈的悲傷、震驚、憤怒、痛不欲生與麻木空洞。待關心者漸漸退去,自殺者遺族才能開始整理「自己的感受與想法」。
第二階段在事發後三個月至一年:這段時間,自殺者的強烈情緒消退,開始接受「失落的事實」與「悲傷的痛苦」,可能會歷經一段低落與強烈無力感的歷程。
第三階段在事發後一年至第三、四年:結束時間長短因人而異。這段時間內,自殺者遺族要學習在事件發生後,如何再面對社會、人群以及如何與人互動,調適失落後生活的改變,開始慢慢將關注放在其他人、事、物上。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自殺防治系列10:陪你渡過傷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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