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設】|在巴黎的那場誤會

2021/05/27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不知從何開始,生活中所有人都有了人物設定?

我們喜歡的是某個人的人物設定,並非真正的他。那是他有意讓我們這麼以為的,我不確定這樣是否算是欺騙,假若網路上大部分的人都使用修圖過的照片,更加難界定如何是欺騙。我也做了完善的人物設定,從背景、個性、穿著,到我所說的每一句話、寫下的每一篇文章。


這些當然都是真的,也可以說是假的。假的,是特意顯現出來的條件。不特別顯露出來,別人根本不會發現我擁有這樣的特質,而當我展現出這一面的自己,只是為了吸引那些有意要吸引的人。
我們可能就是這樣與某人相識、相戀,甚至相守一輩子,對方卻永遠沒察覺那不是百分之百的你。

或許,他從來不理解你,但他已愛了你一生。我一直覺得理解是愛情中不太重要的因素,是熱情支撐了兩人的愛。


我喜歡閱讀,大多是哲學和文學;我喜歡和人討論文化、藝術;我喜歡獨自旅行,通常是去歐陸國家;我聽很多種類型的音樂,古典、爵士、藍調、民歌到電子音樂;我會吹長笛,小時候也認真考過英國皇家檢定考的八級。


我是零號身材但喜歡高熱量食物,尤其是精緻的蛋糕、法式甜點,我經常性刻意的不吃飽……同事們都以為我只吃生菜沙拉、穀類燕麥等健康食物。
有些朋友知道我喜歡電子音樂就認為我會抽煙,而我其實很怕煙味,這輩子只在巴黎的派對上抽過菸。兩年前開始滴酒不沾。


每次到了一個新社交圈,不用幾次的見面,他們就會把我定位為一位「文青」(或許是因為我喜歡討論政治議題)。在別人這麼說之前,我早已討厭了這個名詞。只說自己是個喜歡文字的人,而我對文字並不如許多人謹慎或敬畏,當然自知不是個文青。
讀書的時候不按照規矩走,求學的經驗與大部分的人不同,出社會後也經常挑戰公司的制度,但我很幸運的都能讓老闆照著我的意思,可能是我天生善於與人協商,也可能是學法律留下來唯一的技能。


活到我這個歲數的人,基本上都明白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形象。有些部分是我們偽裝出來的,但不見得是有意識的偽裝,而是經過社會化,配合大眾理想中「我應該要有」的樣子。


想到我曾經讀過一篇文章提到被記錄下的精神病超過三百種,現在人隨便對照量表,或許都會擁有多種的精神疾病。例如,我幾乎每天做惡夢,可能就是得到了夢魘症。估計人類的這種偽裝也能被歸類為精神病,我們或多或少都在扮演著一個角色。


有次,要從米蘭搭飛機回台灣,朋友陪我到機場等待,他堅持要等到我登機。當時我已把旅途中的書讀完了,只好在機場買一本「讀物」以備兩次漫長的轉機時閱讀,我想買本英文時尚雜誌,翻翻圖片就好,但這似乎無法滿足我在朋友心中的期待。朋友熱切地跟著我到機場書店,我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的樣子——很有深度又不會浪費生命,想著不忍心打破這個形象,硬著頭皮買了本保羅·裘唐諾的小說(《質數的孤獨》的作者),當然在飛機上一個字也讀不下。

就好像我從來不能看香港賀歲片、好萊塢的爽片、不能為了輕鬆好笑而閱讀文字、不能在聽到低俗笑話時笑出聲。後來,我不再確定這些人設最先是我創造出來的或者是順著家人朋友的意願走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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