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篇我們聊了
課題分離和
人際界線,這集要來聊改變的勇氣,勇氣不只有梁靜茹可以給,你自己也可以給自己勇氣。
改變很單純?
討厭的勇氣一書,第一章就在談論,其實這個世界很單純,是人們「主觀」的認定把它變得很複雜,跟改變一樣。
阿德勒說:「改變其實很單純,就是去做該做的事」,但是往往我們覺得自己無法改變是因為我們已經下定決心不要改變!
所以會用一些行為和內在語言(跟自己說我因為太忙、以前受到傷害所以才不能怎樣怎樣)來勸說自己不要行動,來保持生活的原樣。
保持原樣雖然痛苦,但就不用面對改變所面臨的未知,相對之下掌控感比較足夠,所以我們傾向不做改變。
決定論 vs 目的論
決定論:
當你有了因為過去的某些事件導致自己目前的狀態,進而無法改變時就落入了「決定論」的框架之中;產生了過去決定了現在和未來,而我無法動搖這樣的信念。
目的論:
阿德勒提出的「目的論」則是指,你是先有某個「目的」,才會有後續的行為產生;當你不想要改變就會透過各種行為和語言來說服自己!也就是說,你現在的生活狀態、信念、思考方式都是自己有意識或無意識選擇出來的。
阿德勒,明確的否定了心理創傷的存在,他提倡任何經驗或事件本身是中性的,而我們賦予這些經驗什麼樣的意義,會決定我們往後的人生走向;而我們每個人都會因為某些「目的」而活著。
書中就舉了一個例子,他說有位男士對於外出會感到恐懼,甚至是跨出大門就會心悸、發抖,他想改變卻改不了,就決定論來說這可能是過去的傷痛所導致的結果,但就目的論來解釋的話,是因爲這位男士先有了「不出門」這個目的,所以透過其他行為來讓自己無法出門。
但並不是說他所感受到的痛苦是假的,而是說這些痛苦是因為他的目的所導致的!
所以重要的不是我們過去經歷了什麼,而是如何運用它,凡事都是有目的,如果你找不到改變的動力,可以檢視一下是不是自己的目的不夠明確呢?
你可以選擇改變
阿德勒心理學是以「生活型態」或者說是「人生姿態」,來說明人的性格或氣質,一個人如何看待世界跟自己。
狹義的說可以稱為性格,廣義來說則包含了世界觀跟人生觀。
你有怎麼樣的生活型態都是自己選的,如果是這樣的話,任何時候你都有重新選擇生活型態的機會,你之所以無法選擇既不是因為過去的傷痛或環境影響,也不是因為能力不足,只是缺乏「變得幸福的勇氣」。
若是下定決心要改變,就要有放棄現有生活型態的決心;改變對世界和對自己的定義,並且要有非改變不可的意念,你還是你,只是重新選擇了新的生活型態。
過去並不等於現在和未來,只要你願意,現在這一刻就是全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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