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國的時候都會寫明信片給自己和朋友。可以什麼紀念品都不買,但每次都會認真挑選明信片和郵票,快回國前的晚上總是累得要死還在飯店房間的書桌上挑燈寫個十來張,然後在隔天拿給飯店櫃台代寄、或是在路上尋覓郵筒的身影。
我喜歡想像它們一路抵達收信者手上的過程,它遇見誰了呢?是不是和一堆寄來亞洲的明信片手拉手搭飛機呢?會不會互相較量誰的郵票更好看?旅途中無聊就偷看一下別人的內容寫了什麼?到轉運站互道珍重再見,然後繼續踏上明信片的使命。
除了明信片之外,當思緒很亂、或是有很多情感想表達的時候,我也會一字一句慢慢打出來寫成一封信,但不一定會讓對方讀到。
我覺得提筆寫信是種感情的濃縮過程,因為寫的時候會一直想著那個人,是將想法化虛為實,把當下的時間也一起包進去的奇妙融合。
想他現在在幹嘛?過得好不好?想他收到信時的心情,想他有沒有收到我想傳達的訊息;想他會不會發現他保有了我一段完整的過去。
之前準備生日禮物給偶像,畫了一幅他拿著氣球燦爛笑的油畫,附上手工做的卡片。準備期間印了一堆圖片買了各種色紙,日夜都在剪剪貼貼,整個書桌搞得像爆炸過一樣,等卡片做好油畫也畫好,我卻完全不知道該寫什麼才好,因為我的心意都在裡面了。所以最後只在油畫的背面用鉛筆寫上生日快樂,以及完成的時間日期。
他的生日在冬天,首爾的冬天很冷,我把禮物裝進一個非常大的紙袋,在經紀公司外頭一邊發抖一邊等了一陣子之後,決定拿進去請工作人員代轉。他永遠都不會知道推開那扇開門需要多少勇氣吧。
也有過為了道別,好好寫完一封信然後寄出的時候。
寫信給我的感覺更像是給自己的一個交代,像鄧不利多的儲思盆那樣,我將回憶汲取出來,收進罐子裡,獻給你。可能收不到回音,也無從知道你的想法,更沒辦法如我的坦承一樣地讓你也對我坦承。但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寫信本來就是一種抒發。
全部的我都在裡面了,彷彿撬開內心去自首,不管好或壞、狼狽還是甜蜜,也不管對方將來看到會不會覺得沉重或是負擔,整個過程對我而言是全心全意的沉浸以及真誠。付出一直都是件一廂情願的事,可能有點任性又偏執,但其實搞不好對方甚至根本不屑一顧;別說麻煩了,連一點點的目光都不曾停留過。
紙短情長的意思是我寫是寫了,但你永遠都不會知道其中蘊含的重量。
但我還是很熱愛寫信,喜歡自己一邊寫一邊想著他的感覺。我相信筆尖在紙上畫的同時,想法和思念也一起刻進去了;也相信那些明白的人收到時會覺得心裡暖暖的。
「被我用最認真的心情念著的人,必定會用最特別的方式回應我」
因為真心誠意是最難得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