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防疫成功,是因為我們這些機構做了大量「文件資料」和制定一大堆防疫規定,你相信嗎?

2021/07/19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禮拜五衛生局突然來查機構感控,為了應付,家人過世對年忌遲到卅分,不曉得是不是因為這樣子,最後結束的時候擲了四五次盃才「博有盃」。

這兩三天自然是瘋狂趕資料,因為要改善的地方一廿個,我一邊趕一邊想,那些發生群聚感染的,不管我們這領域或長照機構,犯了什麼錯?難道是因為他們「服務工作人員體溫表」漏了監測味嗅覺異常,沒有訂「發燒及健康狀況異常的照護工作人員請假規則」,沒有做「工作人員符合具COVID-19感染風險協助落實感染管制措施記錄」之類的表格,「感染管制教育訓練計畫」等文件沒有讓全體工作人員簽名傳閱.....等等?

那天跟衛生局承辦人、感控委員周旋的時候,隱約感覺他們真的認為,如果不弄個「上呼吸道感染嗅覺味覺異常或腹瀉等疑似感染症狀監視異常追蹤及處理辦法」之類的文件,當機構裡面有同事還是住民發燒、味嗅覺異常,還是拉了幾天肚子,我們就會完全手足無措、集體恐慌、兵荒馬亂,甚至會像去年歐美國家疫情剛發生時,機構扔下照顧對象集體棄守,那這樣的文件也實在太偉大了!所以歐美國家,或者印度、巴西、日本、韓國這幾天疫情那麼嚴重,一定是因為他們全國上下,都沒有機構在訂「呼吸道傳染病之疑似感染個案及群聚感染事件處理流程」之類了不起的文件吧?

我又想到京元電子、想到環南市場,甚至想到諾富特飯店和台北市萬華阿公店,如果他們像我們一樣,有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然後,真的遵照上面講的,譬如說第14點「訂有訪客探視管理原則及相關配套措施,限制符合『具COVID-19感染風險』條件(包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或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訪客探訪」,想想,如果台灣各大大小小公司行號、公共場所,大家都能訂個「訪客探視管理原則」,說不定我們早就都清零了。

我想問已經當媽媽爸爸的人,你們家有沒有訂「上呼吸道感染嗅覺味覺異常或腹瀉等疑似感染症狀監視異常追蹤及處理辦法」,如果沒有,那當 貴子弟發燒、拉肚子,你們怎麼會知道如何處理?
台灣的防疫成就至今是無話可說的,但我們到底做對了什麼,至今莫衷一事,如果未來我們要去國際上宣揚自己的防疫成就,該主打什麼?也許我們可以驕傲的說,因為我們的機構都有訂「上呼吸道感染嗅覺味覺異常或腹瀉等疑似感染症狀監視異常追蹤及處理辦法」之類的規範吧?

哎~~不說了,要繼續趕文件資料了,明天就要交了,我還在想「住民外出管理原則」要怎麼訂,因為如果沒有這樣的文件,可能住民都不知道要怎麼出門了,那這真的太悽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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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愛看電影的社工,過去也曾經在部落格寫過一些「長的像影評」的心得文,希望能用社工的觀點,提供一些對於電影不同的角度。當然,有些電影跟社工領域,八百竿子打不著,就純粹是表達自己的感覺、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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