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4%的人毫無良知 我該怎麼辦?

2021/07/30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作者: 瑪莎.史圖特
譯者: 陳雅汝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13/08/24
  「你到底有沒有良心啊!?」
  沒有錯,這句貌似偶爾會出現在八點檔劇情裡的台詞,原來不見得完全是誇飾法呢,因為這個世界上就是有人真的沒有良心。
  2016 年我在讀《死神的浮力》時,伊坂幸太郎描寫裡頭的某個角色就是「沒有良心的人」,《4%的人毫無良知》這本書因此被列在他書末的參考書籍之中,也被列入我的待讀書單裡頭,但結果我竟然直到最近才終於看完這本書w
  所謂的「良心」指的是一種建立在我們對他人情感依附上的義務感、情感連結上的道德感;這樣講起來有點難以理解,但總之它就是我們本來想像的那種東西。大多數的人都會有,但有些人就是沒有(雖然這點真的超難想像)——這種人其實就是社會中常稱的反社會人格者。
  沒有良心的人沒辦法理解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他們情感淡薄、麻木不仁——人生裡無法理解愛的能力,他們對於他人之間所建立起的關係就變成了「控制」和「輸贏」。對反社會人格者來說,人生就像是一場遊戲,既然是一場遊戲,他們當然是想要贏,而他們認定的贏法通常都枉顧他人感受——包含滿足自己物質與精神上的需求、或者只是單純讓他人感到痛苦(作者指出他們的人生裡很容易就感到無聊,所以經常需要尋找樂子,而他人的痛苦就成了他們的樂子來源)。
  或者也可以說,「讓他人感到困擾」其實就是使他們感到勝利的要素。一旦被他們鎖定目標,小到有可能會損害我們一整天的好心情、大到名譽受損、錢財喪盡、甚至是造成肉體與生命上的威脅,以及整個社會都需要付出龐大的代價。
  但大多數的反社會人格者都很聰明。他們情感麻木,卻善於演戲,好讓自己顯得跟一般人沒有兩樣。有技巧的反社會人格者經常散發一股強烈的魅力,也許這股魅力是出於他們「想到什麼就講什麼」、以及「因為沒有良心的顧慮,所以想到的事情跟一般人不一樣」的這種特別之處,使旁人一不小心就易受到蒙騙。而由於反社會人格者所塑造出的這種良好印象,使受害者想要求助於人時,經常會被質疑「他不可能會做這種事啦」,甚至自己也跟著懷疑起來——這就是所謂的煤氣燈效應。此外他們沒有良心,卻擅於利用別人的良心,利用裝可憐的手段來讓自己能夠一直站在有利的一方。
  這麼壞的人,應該要全部都被我們的法律抓起來才對——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反社會人格者的良好偽裝,有的人可以爬到極高的社會地位,也有的人或許沒那麼出色,但依然能夠讓他人拿自己束手無策。因此監獄裡面的反社會人格者只是少數,反倒是有更多因為其他因素而犯罪的人,例如因為真正的貧窮而偷竊、因為真正的過失而傷人等等。
  也就是說,這個世界上還有非常多的反社會人格者在我們的社會上晃來晃去吧!這不是很危險嗎?
  不過講真心話,我自己是覺得還好。至少在我們所生活的社會裡,其實反社會人格者沒有作者所說的4%這麼多。4%這個數字比較適用於強調個人主義的西方社會,但對於注重群體性的東方人來說,反社會人格者的比例似乎是遠小於西方的。作者有特別舉出台灣為例,我們的趴數大約是在0.3%以下(雖然這至少是2013 年以前的資料了)。
  不過一個人有沒有良心,到底是根據什麼因素來決定的呢?作者指出約有一半的因素是來自於遺傳,另一半則是來自於成長過程,只是目前仍沒有很明確的研究指出究竟是怎麼樣的教育方式才會導致出一名沒有良心的人(不過如上所說,整體社會的氛圍肯定是有影響的)。
  但無論如何,世界上就是有這種人在,至少光是染色體就決定了反社會人格者的一半因子。為了避免我們受到他們的傷害,因此需要學會分辨一個人有沒有良心。儘管心理學上已經有一套「精神病態檢核表」可以做為檢核依據,可是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不可能真的拿出這種工具來用。因此作者列出了十三項規則,提供一般人作為保護自己的依據。但我覺得其中有不少都是相同的概念,其實不用列到十三條這麼多,總而言之,就是要讓自己保有一雙能夠清明判斷的雙眼,並且懂得保護自己吧。
  1. 最高原則:必須承認有些人就是沒有良心
  2. 在自己的直覺和權威角色之間,聽從直覺
  3. 事不過三
  4. 質疑權威
  5. 堤防拍馬屁
  6. 如果有必要,重新定義你對「尊敬」的看法——尊敬與恐懼是不一樣的
  7. 不要跟反社會人格者糾纏不清
  8. 保護自己的最好辦法就是避開反社會人格者,拒絕跟他們接觸或是溝通
  9. 質疑自己的婦人之仁
  10. 不要嘗試彌補已經無法彌補的事情
  11. 千萬不要出於同情,或其他理由,而同意幫反社會人格者隱瞞真面目
  12. 保護你的靈魂
  13. 好好活著就是最好的報復
  儘管大多數的人都有良心,我們的良心其實不是永久不變的;良心有可能受到一個人的身體狀況以及恐懼所影響,也有可能會被權威所支配。當權威來自於反社會人格者,社會上絕大多數受到支配的良心,便有可能因此造成整體社會必須付出龐大的代價。前面提到反社會人格者經常擁有特殊的魅力,而歷史上憑藉自身魅力收編一大堆死忠信徒與效忠人士、一步步走向威權頂點的——希特勒僅僅只是無數案例之一。
  根據實驗,人約有六成會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盲目服從權威,而會憑著良心決定作為的就只有四成。這四成的人必須獨自承受不服從的痛苦、跟社會格格不入的沉重感、以及自己的行動所帶來的沉重責任感。因此作者指出,在面對權威時:
如果勇敢就是根據一個人的良心來行動,那麼力量就是能夠讓一個人的良心保持清醒,並且發揮作用的能力。
  如此,願今後的我也能夠同時擁有勇氣與力量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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