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彼諸法同一所緣,非一行相,俱有相應一一而轉。
又,這些原則與方法,「同一所緣,非一行相」。例如因於功利動機為一,原則同一,但各人實踐的方式有所不同,故我們所能觀察的外顯行為便有所不同。行意、行法、行相之間,俱有相應的關係,互為因果相續相生。
又彼一切各各從自種子而生。
又,這一切(包括意、法、相)各源於各別的觀念而生。
彼作業者,當知有六種:謂唯了別自境所緣,是名初業、唯了別自相、唯了別現在、唯一剎那了別。
這一段是我覺得幾乎不可言詮的部份,他指涉的是在感知、意識初起至熟成、固著、變動、轉型、生滅與實際作為的關係之間一種互為因果、互證互明、循環生息、共鳴相應的關係。他把與此關係相應、感發、觸發、誘發的實際作為依其抵達分為六種。也就是說,這是所致意識境界為區分前提的歸納方法有四:
一、了別自境所緣-
相應的行為能彰顯導致此境的因緣者。在這種關係中,因果直接而明顯,可以首尾推求,故為「初」。
二、了別自相-
相應的行為能照見自我動機。我們鄙棄其人所做所為或所思所想時說「看看你那德性!」 自相,其人能於行為中意識到我自己的樣子。這個「樣子」,我想應該沒有人會等同於攬鏡自照所見的影像,故「自相」也是無法言詮,要點悟性,方能了別。
三、唯了別現在-
相應的行為能使人照現當下。這個當下包括我、我所開展的動詞的對象、以及主客之間的關係、 當下時間、空間等客觀因素。
四、唯一剎那了別-
相應的行為當下,知覺中包括歷時意識,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歷史感。其人能察覺這當下在悠長無始終的時間軸上的比例,產生永恆與剎那的對比。「唯一」是對於無常的意識,是「自其變者而觀之」時所能照見的實相。我們可以用西哲概念中「其人不可能兩次涉入同一河水」來理解「唯一」的概念。缺乏歷史感則於專注當下時不能超越當下,無法於與過往無間相續的意識中照見當下的不永恆,於此,即使主體意識到「當下轉瞬即逝」,也無從產生「可一而不可再」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