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了一個多月後,迎向我的新生活,在被離職期限的前幾天,原本只想好好讀書再找個打工有點微薄的收入就行,突然有3個助理工作找上我,開始糾結、失眠(有吃藥也睡不著),最後選擇一個感覺不太累,離租屋處近,離補習班近,熟悉的、原本的地方,只是換了單位。老闆保證不會太累,還說如果太累我可以罷工。
從原本被離職的開心(不用自己開口說想離職)到難過被拋棄、被放棄,到生氣到不平衡。事件終於明朗,為了安插自己的人,以疫情收入減少為由,要我離開;逼退屆齡退休的姐姐,為了安置退休院長的秘書。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不得已,如果是我未必能夠做出更好的決定。但醫生說:『誰沒有不得已,誰沒有苦衷,你如果不讓他們承受自己的罪惡感,背負罪惡感的就是你』。
是的,我一直承受罪惡感,是不是我不夠好,所以要我離開;是不是哪裡可以做得更好但我沒有;是不是......,明明很可能不是我的錯,可是我一直在自責。
雖然身體狀況真的不是太適合工作,可是我需要一個機會,一個回歸正常生活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