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早就強調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應該說,這是做人的基本素養和基本原則,也可說是為人的一種境界,更是人的一種良好品德。
我們知道,一個人有一個人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換言之,也就是一個人有一個人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準則,別人是不好過多干預或強迫實行的。人與人之間,儘管有大體的一致,也有人稱之為志同道合,不存在太大衝突的,但也一定有不同程度的差異或背離,所以有素養且懂得尊重人的人,當然不會把自己的思想以致行為強加於人,特別是自己不喜歡或不願意做的事,更不會推給別人去做。
自己不願接受或者不願去做的事,如果強迫別人去接受或者去執行,這樣的人顯然就是一個不遵重對方,不具有良好品德修養的人,而且甚本上也就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
當然,即使己所欲亦勿強加於人。不要用自己的想法,要求他人應該是什麼或不是什麼,應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這樣既不合適,也不科學。
對於一個想成就一番事業,同時擁有良好人際關係的人,一定要學會科學的處理好人與人之間的各種事物,要懂得尊重人,要以德服人,以理服人,盡可能不強加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