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沒有所謂:
I/ME的差別
(I)=(我)
(ME)=(得在化:我)
你可以知道,英文的ME,詞性為受詞
而中文中,用詞介來變化受詞:
如:
於(我)
(我)受
所以中文沒有詞性
詞性用「詞介變化」,稱之詞化
更多詞介變化請參考:
詞化概念
音書中,「沒有所謂詞性」,只有所謂「詞化」
所謂的主謂賓,即:
主詞
(主因化)之(作者)為(.)
動詞
(選擇化)之(動作)為(.)
受詞
(得在化)之(受者)為(.)
小明吃飯
(主詞:小明)=(主因化)為(作者)之(小明)
(動詞:吃)=(選擇化)為(動作)之(吃)
(受詞:飯)=(得在化)為(受者)之(飯)
上者是依照現代主謂賓概念結合而成的意義
但是對於十二詞介而言,只有詞化,沒有詞性
詞性為「限定化」,譬如將主因化限定化在作者,構成了主詞
而詞化即加義連結
如:
(小明)使(打)於(電腦)
(主因化)為(作者)之(小明)
=(主詞:小明)
(導致化)為(動作)之(打)
=(動詞:打)
(得在化)為(受者)之(電腦)
=(受詞:電腦)
小明是主因,導致打者,被打者受於電腦
(比賽)受(獲勝)者(小華)
(得在化)為(受者)之(籃框)
=(受詞:籃框)
(選擇化)為(動作)之(投籃)
=(動詞:投籃)
(主因化)為(作者)之(小華)
=(主詞:小華)
在比賽選擇獲勝者為小華
但是:
主因化不代表主詞
選擇化/導致化不代表動詞
得在化不代表受詞
所以我們有下者解釋:
(吃飯)使(飽足)
(主因化:吃飯)
(導致化;飽足)
從詞性來看,我們知道:
主因化吃飯,吃飯在詞性看來是動詞,但在詞化而言僅是主因化
主因化不是主詞,是主因化之所作者,主因化也可以是詞性所謂的動詞
又如:
(台灣)於(世界中心)
(選擇化:台灣)
(得在化:世界中心)
選擇化,台灣從詞性來看是名詞,但在詞化而言僅是選擇化
選擇化不是動詞,限定所動作者,選擇化也可以是詞性所謂的名詞
所以從此可以知道,詞性是不存在的,只是人們透過
規定詞化為某種概念之限定者
(主詞:.)(主因化)為(作者)之(.)
是由於「主因化定義為作者之限定類」者其作之主詞
(動詞:.)(選擇化/導致化)為(動作)之(.)
是由於「選擇化定義為動作之限定類」者其作之動詞
(受詞:.)(得在化)為(受者)之(.)
是由於「得在化定義為受者之限定類」者其作之受詞
就像:1+2=3
你不能說:
1+1+1=3
比較正常
而說只有1+1+1=3為正確用法
而
1+2=3
如果上者不屬於限定接續,你會覺得聽起來罕見所以奇怪
這可能是因為你沒有正確理解加義概念的規則
當然了事實錯誤描寫也會感到奇怪,或是詞介使用錯誤也是奇怪的
所以你會覺得奇怪有三種可能:
1.不屬於限定接續
2.事實描寫不合理
3.詞介使用錯誤
簡而言之,「中文十二詞介」即「加義連結概念」,不是「限定詞類接續」
加義與限定概念,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