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個體對自身以及外在世界的認識都無法跳過以文化符號為基礎的知識架構,試想一個人之所以要認識自己以及外在世界,不就是為了要和包裹著他的一切未知進行「互動」,兒互動本身便充滿著各種大大小小的選擇行為,為著些選擇行為賦予意義,也就是個人將自己投入文化之中的第一步。
存在於文化之中的個人透過賦予符號特殊的意義而為文化的屬性增添了內容,比如台灣人將濁水溪視為象徵民族的重要地理環境,事實上就是將民族賦予了地理物質方面的屬性,而這樣的一個屬性又有可能回過頭來去界定每一個能夠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濁水溪的人為「台灣人」這樣的文化認識。人與文化之間同時是相互界定,卻又能從各自的屬性碎片當中向外延伸、牽連的特殊關係。一個個人無法辨認出一個文化的全貌,卻能接觸到複數個文化的部分要素,而一個文化無法涵蓋一個個體的全部性質,卻能將複數個體的部分特質牽連在一起。文化是一種個體嘗試將認識當中的「無限」化為「有限」的過程,然而這樣的有限卻又因為人類認知的天生結構而同化做無限之中。沒有一個人可以毫無保留的說自己知道某個文化的全部,而他所指稱的那個文化又很有可能正涵蓋著其他他所無法辨認的事務的一部份,如此,文化隨時有可能在另一個「當下」變形,我們所認識的這個文化的這個形式也不過是我們當下的認識而已。
而當我們能夠清楚發覺到自我意識的奧秘與文化形式的變遷時,就能更進一步去看待個人生命與文化存在之間的關係。人的一生有各種大大小小的選擇,每一個選擇的過程都深深烙印在了他的生命當中,而當他試著感受或回顧以往選擇的結果後,他便能深刻感覺是自己是存在的怎樣的文化當中,而這一文化又可以為他眼前呈現出怎樣的道路。一個人從小在台灣這塊土地長大,成年後接觸到了本土派的政治運動並在每一次的選舉當中熱烈關注的運動的將來,他已將自己深深的嵌入「台灣人」這一文化當中,而台灣人的文化符號也會將他帶往到他原先不熟悉的領域,例如台南一兩百年的紅磚建築與台語鄉親的豁達開朗(如果他是一位台中人的話),又或者是那隱藏在台灣歷史當中尚未被普遍大眾認識的悲慘事件(比如一個個發生在中南部的小人物上的政治迫害事件),這些都是當我們選擇了一個文化符號之後必然會被帶往的另一個更廣大的符號世界。最終我們可能會被帶到與我們選擇了不同符號或意義的人們不同的世界裡,我與他,我們與他們,我們的階級與他們的階級,我們的族群與他們族,我們的民族與他們的民族,我們的世界與他們的世界,我們終於能夠理解到我們與他們的不同來自於那些對符號的選擇和意義全市之差異的累積所造成的分離,它讓我清楚知道和你和他的分別,以及我和你和他所看見的「世界」的分別,甚至是我和你和他所認知到的文化符號的分別。文化引道著我們走向成為個體,卻又讓個體看到文化(們)的差異和角度,只有在文化當中我才能確定自己是誰,才能知道我所經驗的文化特殊在哪裡。當我們嘗試描繪自己所觀察到的文化時,其實也就是在描繪我們自己以及外在世界。
文化與個人呈現出了相當有意思的辯證關係:究竟是文化形塑了我們的生命,還是我們的生命經驗界定了某些文化。我們永遠無法超脫這樣子的矛盾去看待文化與個人的關係,人活在文化裡,但文化也只是人在意識當中的一種「認知」而已。當我們能夠坦然的面對文化作為我們經驗裡的一環,而非形而上的作用時,或許就能大膽放心地用直觀和定義去面對各種生活經驗上大大小小的文化生活軌跡,也才能夠毫無疑慮的為文化尋找它的意義和定位。人需要文化,沒有文化就像是在黑暗中失去的燈火,與其抱著對黑暗未知的恐懼,不如信任燈火所照亮的一切。人們不需要過度的去疑慮文化是否真實存在,而是把這種對文化感覺化作生命的指南,任由它衝撞,任由它受挫,任由它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