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子連續收到幾個朋友打電話來求助,他們不約而同都是回復正常上班後,公司有一些新的安排,其中一個個案我好想跟大家分享,在未入正題前先介紹一下人物、背景....
我朋友在她公司已工作了20多年,公司在香港的辦公室,連老闆在內約有10人左右,我朋友是負責會計及部份行政工作,公司的員工守則她都有份參與及制定,而員工守則中有賦予同事上下班15分鐘彈性,即早15分鐘上班,可以早15分鐘下班,當然,如果遲到15分鐘,則須要遲15分鐘下班,而每月累計不可超過70分鐘,而各同事都習慣遲到抵達公司,用盡公司給予的70分鐘彈性。前陣子疫情嚴重,各員工被要求輛流在家工作,輛流回辦公室值班,疫情緩和老闆就要求同事正常上班,吩咐我朋友發通知給各同事,並要求我朋友要想辦法改善同事遲到及在公司食早餐的時間很長的問題,我朋友當然不想改,因為這守則是之前老闆答應,現在她不想做醜人,更不想跟同事有衝突,於是她就打電話給我求救。
我亦給了一點意見給我朋友,一、同事的遲到時間均在員工守則所賦予的範圍內,那員工守則要不要修改?二、同事食早餐問題,那住後是否仍然容許同事在公司食早餐?如果容許同事在公司食早餐,那食多久才算時間長?我講到這麼,我朋友已經get到我意思,即不拒絕老闆要求,但要老闆自己作一些決定,給出明確的指引、方向。
我自己都不知如何形容這老闆,員工守則是他答應,現在又想改變主意,但又唔想做衰人,更不想承認自己現在後悔,都唔知自己想點的老闆⋯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