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加班制度被告了?

2024/03/05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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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後上班不過幾天,得知前同事去勞工局申訴,

我猜想原因應該就是受到主管不當對待與常態性加班,

先不討論同事的人品,就他工作表現來說是非常厲害,

厲害到連我這都會想著:他若離職,主管該怎麼辦?

但換個角度想,若我是他,真的覺得早點離職脫離苦海比較恰當。


平日我 9 點下班是加班,對他來說 10 點下班是日常,

連續幾個月,甚至快一年,他每周六總是在負責活動,

若問我何時看到他休息,我也說不上來。


自從這位前同事去勞工局申訴後,

勞工局開始要求公司了解員工出勤超時異常的狀況,

於是只要我們晚下班,就會收到系統自動派發的出勤異常信件,

需自己進假勤系統選擇原因,依序如下:


處理私人事務

避開交通尖峰時期

等待親友接送

處理工作事務(請填寫加班單)

計算日期從 1/20 開始算起,只要超過 18:30 下班就要說明,

我應該已經超過 10 筆了吧,還要感謝過年不上班,不然我要寫更多筆了!

小主管特別宣布說每個人都要進系統填寫喔~

於是我與同事便將所有異常出勤都填上因工作加班後交件。


幾天後,我便接到人資的電話:

「我看你都是填工作,要記得再去填寫加班單喔,不然系統會對不起來。」

乍聽之下很合理,但其實非常不合理,

不合理之處在於,超過六點半下班是部門常態,但因公司受到稽核,若員工加班需給付加班費,

公司為了降低成本,增加員工在出勤異常時勾選「處理工作事務」的難度,要員工自行向主管簽核加班單。


首先,我從第一天上班就知道「責任制」,因此沒有妄想過可以天天拿加班費,

再者,我家主管時常晚上 6 點多才回到座位上對公事,

一個個點名到他座位上回報工作進度,我們總開玩笑說是否要抽號碼牌,

若你下班隔天才對東西時,主管還會說:「我昨天要找妳,但你下班了。」


於是我與人資說,我超時出勤的確都是在工作,這也是部門常態,

勾選處理工作事務是呈現真實原因,而現在卻為了這件事要一筆一筆填寫加班單,我覺得很奇怪,

人資說:「怎麼會,你不想要拿錢或補休嗎?」

「對,我都不需要!」我心中莫名升起一陣怒火。

「那我覺得你可以跟主管談談看,他應該會讓你填寫啦!」

「我進來公司快 7 年的時間,沒有看過有人可以填寫平日加班單的!」


我心想!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嗎?!

責任制不就是你們訂出來的嗎?!

現在要改變遊戲規則不是你們要照告天下嗎?

所以,其實說白一點,你們大可直說:

「請大家配合,加班的同事請一律不要寫加班,因勞工局會抽查!」


我氣沖沖的與同事分享,言談中都可以感受我的怒氣。


隔不久換我同事的電話響起,聽著對話內容就知道是人資,

同事的脾氣好到不行,總是用溫溫柔柔的聲音去說明情況,

有配合人資處理事情的意願,並維持加班就是加班的事實。


他反問對方:

「你覺得我每天都快 9 點下班,會是在等親友嗎?」

「你知道我主管都 6 點才會回到座位嗎?」

「你知道應該不是只有我有這個問題吧?」


事情還沒有順利結束,但我由衷佩服我同事溝通的技巧,

他完全做到溝書技巧書上所說的,

「溝通前,要先想想你要想要達成的目的。僅管被情緒波及,只要有達成目的,這樣就算有效溝通 。」

所以,他的確讓人資願意協助去想辦法解決了,

這就是總是風風火火的我,需要學習再學習的,

但後來我與同事表示,說不定我本來的目的就是想發脾氣吧哈哈哈哈哈


完結~

祝福我與同事都有更好的發展。


來自: 公司的加班制度被告了? | LittleM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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