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跟支持是不一樣的──Amber Heard到底有沒有受暴?

2022/06/08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近期Amber Heard(後稱安柏)與Johnny Depp(後稱強尼)的毀謗訴訟是所有人關注的目標。對女性主義者當然也是。
然而,我不算是個喜歡關注他人八卦的人。尤其是感情議題。李靚蕾與王力宏離婚時當然也成了熱門話題,但我沒有參與。
因為你不是當事人,你永遠不知道實際狀況是什麼。
我不認為隨著情緒起舞,隨意拿著自己類似經歷大罵渣男渣女是好事,也不認為一個無關的人有必要額外承受更多苦痛,即使他有(或沒有)犯錯。
但聲討安柏的聲浪真的太扯了。
尤其是自稱女性主義者的人,居然一波又一波的跳出來切割安柏,這太扯了。

「我是女性主義者,但我不相信安柏」

這句話是促使我寫這篇文章的強烈動機。而且我,非常,非常憤怒。
讓我先簡單的說明幾個前提:
  1. 本案是基於毀謗,而不是關於家暴
  2. 毀謗是否成立,在於兩者是否能證明對方言詞虛假(但不必證明自己是否為真)
  3. 安柏三項指控有一項成立,強尼三項指控有三項成立

同時:
  1. 我們無法確知他們私下的行為是否真實發生過,一切證據都只是片段
  2. 我不認為有人能夠完全記得所有正確的記憶,包含順序與主觀認知
  3. 陪審團裁定無法取代當事人的真實經歷與認知

而關於#MeToo運動:
  1. 旨在傳達性騷擾與性剝削等的普遍性
  2. 相信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受害者,包含不同性別、與是否曾為加害者

我真的很想大吼到底哪個真的有在關心女性主義的人會說安柏濫用#MeToo。
我也很想對所有以為,女性主義者只因為因為安柏是女性就瞎挺,所以女性主義不公允、不值得相信的人大吼。
如果安柏可以濫用#MeToo,表示#MeToo其實不相信任何人都可能受害。
如果女性主義單單是因為指定性別就同情一個人,那女性主義主張「不應性別框架與期待歧視任何人」也站不住腳,包含不相信強尼這樣的男性可能受暴。
如果#MeToo可以被濫用,表示#MeToo其實不相信任何人都可能受害
要是這兩項指控都成立,不管是女性主義、還是#MeToo都不再有意義。如果我們要主張「安柏個人的失序不等於女性整體的表現,於是女性主義不會救濟安柏」,那基本上就等於否定了所有女性主義的努力。這太荒謬了。
而如果女性主義是如此容易被質疑的,光是因為一個安柏就能「女性權利倒退十年」,不就能側面證明,女性依舊是不可相信的,以及女性是如此容易被認定為不可信的?(所以攻擊女性主義只因為性別盲目支持女性也才這麼容易)
我不禁很想質問,真正傷害女性主義的人,真的是安柏嗎?
以及說出這些譴責的女性主義者,真的知道自己在支持什麼東西嗎?

怎樣才算是合格的受害者

開頭我必須先借用我朋友的精妙結論。
證據裡強尼看起來被欺負=強尼是好人=所以強尼不該被罰
證據裡強尼好聲好氣=強尼是好人=所以強尼不該被罰
一堆強尼講話很可愛有魅力的媒體影片滿天飛=強尼是好人=所以強尼不該被罰
證據裡安柏很壞很凶一直打人=安柏是壞人=安柏濫用metoo
證據裡安柏沒表現出受害人的樣子=安柏是壞人=安柏濫用metoo
法庭上安柏一直說謊=安柏是壞人=安柏濫用metoo
安柏案我真的難過的要死,也覺得女性主義同盟看起來如此虛幻脆弱。
當我們喊著「無條件相信受害者」的口號的時候,我們卻無法克服自己厭惡安柏的情緒,也無法克服「有人受害,就表示有人要受罰(但我不希望好人受罰)」的思考習慣裡。
我們無條件相信的,只有一個看起來足夠有禮貌,沒被挖出太多負面事蹟(就算被挖出來也只是被說「這只是男人的玩笑」),又願意送小熊軟糖的男人。
好像我們的同情永遠只能給一個人,另外一個人就不配擁有。
為什麼我們承認安柏受暴會這麼難?承認安柏受暴,不等於安柏沒有暴力對待強尼,也不等於安柏沒有言詞混亂(我不願意說那是說謊)。我們仍然應該要相信每個人的受暴經驗(絕對也包含強尼的)為真,而不該去質疑。
我們唯一無法接受安柏受暴的理由,不是因為安柏是怎樣的人,而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強尼有可能是加害者。同時,我們不想看到強尼被處罰。
我們不想相信強尼也有可能是加害者
看起來鋪天蓋地的譴責似乎是為了安柏個人的言行而存在(我們很中立,沒有因為安柏是女的就偏袒他喔!),實際上依舊是為了維護男性權利、資產、地位而出現的厭女。就好像史丹佛大學性侵案那「前程似錦的男孩」一樣。
我只覺得太荒謬了。我們對加害受害的想像依舊如此二元,以致於我們在面對「強尼不該受罰吧」的混亂時,只能透過否定受害經驗,來強制認定強尼不是加害者,於是強尼不用受罰。
我們不只對受害者有既定想像,對加害者也抱持固化的期待。
受害者必須楚楚可憐,不善反抗,但要懂得報警與逃跑,要有明確證據,但又不能精明到懂得事先錄音,要有受害後的驚嚇,但又不能無禮對人;加害者必須暴跳如雷,咄咄逼人,喪失情緒,不該關心任何人,不會做任何善事,善於說謊操弄他人,言詞前後不一,不重視承諾,情緒管理有問題。
在戴普訴赫德案中,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如此明顯。

處罰性司法的弊病

回到標題。
安柏到底有沒有受暴?老實說,我一點都不在乎。我想其他人大概也不在乎。
我們最在乎的,是加害者到底有沒有要被處罰。
只要加害者被處罰,正義就能實現,受害者的傷痛也能被彌補。
但是賠錢不能換回生命,加害者被關也沒辦法消除記憶。當然,也不可能使婚姻修復,或讓失去的工作機會回來。
賠錢能換回生命,加害者被關可以消除記憶?
我真的對於人們修復傷痛的方式如此貧瘠感到驚訝。彷彿我們就是無法想像自己能被接納、傾聽、被道歉、花時間談論感受的未來一樣。
賞人一巴掌,或罰他的錢,聽起來都快多了。也很合理,因為錢幾乎等於所有有價值的事物,包含無法衡量的感情與時間。不管多難過,只要想到錢就會笑,想到我們可以用錢買多少東西,以前傷痛似乎就不存在了。有錢,我們也不必做不想做的工作,不用擔心餓死、冷死,甚至還能雇人照顧自己。
錢的好處如此之多,以至於我們是如此想要錢,以至於我們有很合理的動機懷疑,受害者只是聲稱,實際的目的是惡意奪取加害者的金錢,才捏造事實。
這造就幾個思考習慣:
  1. 受害者可能是不可信的
  2. 我們更關注加害者需要多少處罰,而不是受害者如何修復
  3. 我們必須證明誰比較邪惡,而不是誰更值得受到照顧

與幾個後果:
  1. 我們很難承認自己犯錯,因為犯錯等於受罰,然而這也讓人失去討論預防的機會
  2. 我們沒辦法同理受害者,因為我們會認為他有可能是活該受罰,跟加害者一樣
  3. 當我們受傷時,我們不思考如何修復,而想著如何報復──於是創造更多受害者

所以,再回到標題一次。
安柏到底有沒有受暴?老實說,我不知道。強尼呢?我也不知道。
但要是他們主張自己受暴,獲得的不是懲罰對方的權利,而是獲得被關注、被安慰的權利,那,我們有必要這樣大張旗鼓的慶祝「安柏敗訴,安柏說謊,所以他不值得相信,也一定沒有受害」嗎?
我不覺得相信安柏等於踩強尼一腳。但慶祝強尼勝利,為何要罵安柏破麻?

我們該如何看待這次事件

我說的我們,其實是在講女性主義者們。
尤其是聲稱「女性主義因為安柏而倒退」的人們。
我不會說女性主義沒有受到傷害,但我也不認為女性主義的傷害是因為安柏一人就能造成的。若我們要說這一切都是安柏一人造就出的、無法彌補的巨大傷害,難道不正又重複了一次厭女邏輯,把單一女性妖魔化,並再一次創造出好/壞女人的樣本嗎?
相信與支持,一直都是不一樣的。我們應該一直相信所有受害者。
這不等於,我們要支持他懲罰加害者,我們要無腦瞎挺他所有活動。
我們不應該一邊討厭安柏,一邊呼籲「不是所有受害者都這樣」。當我們還是預設了受害者的模樣,這時一邊說自己是女性主義者,一邊不相信安柏的經歷,是多蒼白無力的啊。
傷害女性主義的意識形態其實一直都沒有變,還是那套厭女在運作啊。包含質疑動機、質疑記憶、質疑態度、質疑口氣、質疑感受。這麼熟悉的老招數。女性主義者還要因此上一次當,不等到他人來破壞我們,我們就先內部分裂瓦解,輕鬆被擊破嗎?
我並不認為女性主義必須要如此符合主流、容易入口好消化才能對性別平權有所助益。有時候,我們需要更激進的主張,去破壞他人習以為常的日常,我們才能意識到,所謂的中立,一直都是更惠男性,而更不利女性的。
這件事在安柏身上依舊同樣。
而脫離女性主義,我認為同樣重要的,是關於修復性司法=轉型正義=廢死的議題,看似毫不相干,但其中講求的核心邏輯都是一樣的:當我們受傷時,我們不關注如何處罰加害者,我們應該關心自己如何受傷,並且使之恢復。
沒人會在天災後浪費力氣報復大自然。我相信人禍也是一樣。
也許我們該想想如何修復,而不是如何報復

延伸閱讀

由於目前的情勢基本上是一面倒,即使號稱「分析法律手段」、「時事學英文」的內容,看似中立,也不免夾雜對安柏本身的偏見與指控(同時依舊選擇性忽略強尼的加害行徑)。
我目前僅找到兩篇文章,並不以攻擊對方人格為主軸,在此提供給各位參考:

希望在關心八卦案件的時候,我們都能退一步,回頭思考性別與體制,從使這個社會更溫柔。

(6/10更新)
我的朋友另外提供了兩篇闡述安柏視角的文章,我認為值得一看:
(同時,我想我們都還是要再提醒自己一次,所有的訊息都可以被斷章取義,使真相朝完全相反的地方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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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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