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靠近森林的童話世界裡,孩子們因飢餓而被迫走進黑暗,為了不讓自己被嗜血嗜肉的婦人吞吃,他們靠智慧謀略求生。
飢寒,迫使他們必須找到活下去的方法。
接下來這個部分,則帶入一個關於貧窮的應對原則。
關於孔乙己這位故事人物。
「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
於是我問孩子們:
孔乙己是君子還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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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裏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污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着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衆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聽人家背地裏談論,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於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鈔鈔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喝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鈔書的人也沒有了。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但他在我們店裏,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魯迅⟨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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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著喝酒,又穿著讀書人的長衫;竊了書,卻辯說不是偷;願意營生,卻好吃懶做;會欠錢,但總能還清。
這樣的人,是君子還是小人?
在評斷這一個人的人品之前,迴避不了的是,他的貧窮背景。常言道:「飽暖思淫欲,飢寒起盜心。」安逸優渥的生活,從來不是窮人所能觸及的,孔乙己的窮,讓他在走進大戶人家的屋宅時起了盜心,儘管偷的是書,卻終究是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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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孩子說:「他對於自己的罪惡並不感到愧疚。我認為他是小人,因為君子不會像小人一樣,陷於困厄就沒了底線,胡作非為。」貼近了孔子的原有定義,要知道,當年孔子的這段言論,也是在餓了好多天,不知何時才能脫困的情境裡。
還有一個說:「孔乙己的偷竊,違反了他所學到的人生哲學。在這樣的矛盾和掙扎中,他選擇無視和逃避自己的過錯,以孔子的定義,他是一個小人。」孔乙己這個全身充滿矛盾的人,面對自己的罪惡行為,無力轉變,固然成不了君子的格局。
另有一個孩子,看到了孔乙己對自我的搖擺不定,似乎帶點同情的意味,不忍將他打入小人之列:「用言語合理化自己犯的錯,讓自己身處良心與罪惡感之間。既非君子,也不全是個小人。」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行出來卻是另一回事。也許孔乙己是善良的,但克服不了內在的軟弱,更抵擋不住環境裡的窮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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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一個在窮困當中,依舊老實度日的,是⟨一桿稱仔⟩裡的秦得參。
身強體壯時,用勞力換取生活所需,對他來說是容易的。大病之後,儘管體力不足,仍然挑擔賣菜,也是心甘情願為了家人的幸福而努力。
在明白製糖產業對基層勞工的剝削情況後,他斷然捨棄這個犧牲自由與尊嚴的謀生方式。然而在嚴苛的警察監控生活之下,他卻認為,只要當個守法良民,日子就過得下去。
對秦得參而言,飢寒起盜心,是從來沒有的事情。甚至對於「自由」的意義有著清楚的覺察,他十分明瞭,儘管在社會的底層,自己仍舊可以做個對得起自己、也對得起家庭的人。看看他,就算被羞辱後帶著憤怒,被判刑後心有不甘,他仍舊思慮清晰的為家庭盤算著一切未盡事宜。
然而法律,以及法律背後的權勢,卻不允許良民自己所認為的良善。因為不曾經歷「潛規則」的暗潮洶湧,沒有犯罪的他在官府判決之下,成了有前科的人。有誰能證明他的清白?儘管有,也都敗給了潛規則。
老實的人,懂得自由與尊嚴的人,終究無法認同這個只靠潛規則在運作的社會。不能苟活,便捨生取義。
孩子們會覺得:蛤!這樣就死了,那老婆小孩該怎麼辦?
賴和的作品固然在詮釋當時日本政權與臺灣社會的關係,但不能否認,以故事中的一個家庭而言,確實是悲慘的。
於是我和孩子們做了比喻:
苦難就像一面鏡子,會照出最真實的自己;也像一個篩子,會篩出生命裡最重要的價值。對這個故事而言,自由與尊嚴才是最重要的。
這也許就是秦得參在抉擇生命去處時,最後想傳達的心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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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也許永遠不會被認定為君子,但秦得參可以。
然而,在窮困中,要成為一個可以帶著尊嚴活下去的君子,得打贏多大的爭戰才做得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