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掰「文化財」,哈囉「文化遺產」韓國古蹟文物要正名

更新 發佈閱讀 3 分鐘

(0505)在《文化財保護法》修正60年後的今日,韓國政府將全面變更文物與古蹟的分類制度與用語,將「文化財」改為「遺產」。沒有被指定、登記在國家名下的也將被分類至「目錄遺產」中管理。

raw-image


4月11日文化財廳專家顧問機構文化財委員會與無形文化財委員會於國立故宮博物館舉行會議,確定了文化財名稱與分類體制改善案的進行,且將由文化財廳著手規劃相關制度。這是從1962年修正《文化財保護法》的60年以來,韓國首度整頓相關系統。文化財保護法等相關法修正案預計於今年下半年開始準備,並計劃於今年內於國會通過。





⁉ 為什麼要改名?

「文化財」在該《文化財保護法》中指「保有歷史、藝術、學術與觀賞價值,因人為或自然形成的國家、民族、世界級遺產。」韓國於1962年完成該法修正後的60年間,持續使用「文化財」的名稱以及目前使用中的分類制度。然而,現行的法規與「文化財」的稱呼多引用自日本於1950年修正的《文化財保護法》,且目前使用「文化財」一詞的國家僅有日韓兩國。考量以「文化財」指稱,使文物與古蹟被過度賦予「財貨」的意涵。此外,在聯合國於1972年通過《世界文化遺產暨自然遺產保護公約》後,「遺產(Heritage)」一詞廣泛受世界各國使用。因此,韓國政府認為以「文化財」稱呼「天然紀念物(自然遺產)」與名勝景觀自然文化遺產不甚適當,應修改用語。

raw-image

⁉ 那要改成什麼?

這次的修正案將參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世界遺產公約》與《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將原本的有形文化財、無形文化財、紀念物、民俗文化財等類別,改為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無形遺產等類別。韓國政府預計將「國家登錄文化財」改為「國家登錄遺產」;「市道有形文化財」改為「市道有形遺產」;「鄉土文化財」改為「鄉土遺產」;「市・道紀念物」改為「市・道自然遺產」。惟國寶、寶物、史蹟、天然紀念物、名勝等名稱將維持現行名稱。
未被登錄與管理的非指定文化財,在修法後,則會被歸類在新分類「目錄遺產」中。

raw-image

🍗 文化財廳小編加雞腿

韓國公部門很擅長經營社群SNS,連文化財廳都不放過!如果大家有興趣的話,推薦大家追蹤韓國文化財廳的IG帳號@chlove_u,上面會分享韓國文化財美照跟介紹(現在應該要叫文化遺產了嗎),對歷史有興趣的朋友去韓國旅遊的時候,不妨去踩踩點,來場歷史之旅ㄛ !

raw-image


參考資料:
한국경제 | '문화재' 명칭 대신 '국가유산' 쓰기로
세계일보 | ‘문화재’ 명칭, 60년 만에 ‘유산’으로
중앙일보 | 60년 쓰인 ‘문화재’ 용어, ‘유산’으로 바뀐다

#韓國 #韓國古蹟 #韓國旅遊 #韓國文化 #文化遺產 #文化財

留言
avatar-img
萊福在韓國|韓國新聞編譯、文化觀察的沙龍
16會員
63內容數
在韓國生活的你,想知道韓國日常生活、食衣住行有什麼重要的變化與新知嗎? 日常消費或是交通有什麼新的政策與討論呢?萊福帶給你滿滿的生活新知!
2025/04/08
根據2月25日國際資料分析機構 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公布的調查資料,2023~2024年韓國成年的消費者中,有13%的受訪者把零食當作正餐,取代飯、麵等主食。換句話說,在8位受訪者中,就有1位有這個習慣。
Thumbnail
2025/04/08
根據2月25日國際資料分析機構 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公布的調查資料,2023~2024年韓國成年的消費者中,有13%的受訪者把零食當作正餐,取代飯、麵等主食。換句話說,在8位受訪者中,就有1位有這個習慣。
Thumbnail
2025/04/08
🗳️ 讀者票選好書 🔶阿拉丁網路書店讀者票選前十名 이처럼 사소한 것들 (클레어 키건 | 다산책방)  像這樣的小事|克萊爾.吉根|大山書房|台:時報出版 이중 하나는 거짓말 (김애란 | 문학동네)  其中一個是謊言|金愛蘭|文鶴洞|台灣尚未出版
2025/04/08
🗳️ 讀者票選好書 🔶阿拉丁網路書店讀者票選前十名 이처럼 사소한 것들 (클레어 키건 | 다산책방)  像這樣的小事|克萊爾.吉根|大山書房|台:時報出版 이중 하나는 거짓말 (김애란 | 문학동네)  其中一個是謊言|金愛蘭|文鶴洞|台灣尚未出版
2024/10/09
最近韓國開始吹起了「讀書風」!閱讀成了一個很酷、很潮的興趣,甚至出現了一個新詞「Text Hip」,這代表著,原本被人們認為枯燥乏味的文字內容,現在在Z世代之間也是一件很酷的事了。
Thumbnail
2024/10/09
最近韓國開始吹起了「讀書風」!閱讀成了一個很酷、很潮的興趣,甚至出現了一個新詞「Text Hip」,這代表著,原本被人們認為枯燥乏味的文字內容,現在在Z世代之間也是一件很酷的事了。
Thumbnail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創作不只是個人戰,在 vocus ,也可以是一場集體冒險、組隊升級。最具代表性的創作者社群「vocus 野格團」,現在有了更強大的新夥伴加入!除了大家熟悉的「官方主題沙龍」,這次我們徵召了 8 位領域各異的「個人主題專家」,將再度嘗試創作的各種可能,和格友們激發出更多未知的火花。
Thumbnail
創作不只是個人戰,在 vocus ,也可以是一場集體冒險、組隊升級。最具代表性的創作者社群「vocus 野格團」,現在有了更強大的新夥伴加入!除了大家熟悉的「官方主題沙龍」,這次我們徵召了 8 位領域各異的「個人主題專家」,將再度嘗試創作的各種可能,和格友們激發出更多未知的火花。
Thumbnail
vocus 最具指標性的創作者社群──「野格團」, 2026 年春季,這支充滿專業、熱情的團隊再次擴編,迎來了 8 位實力堅強的「個人主題專家」新成員 💫💫💫 從投資理財、自我成長、閱讀書評到電影戲劇,他們各自帶著獨特的「創作超能力」準備在格友大廳與大家見面。
Thumbnail
vocus 最具指標性的創作者社群──「野格團」, 2026 年春季,這支充滿專業、熱情的團隊再次擴編,迎來了 8 位實力堅強的「個人主題專家」新成員 💫💫💫 從投資理財、自我成長、閱讀書評到電影戲劇,他們各自帶著獨特的「創作超能力」準備在格友大廳與大家見面。
Thumbnail
  行政院於上周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下稱該條例),規範不義遺址之保存目的、審定程序及罰則等。然而,國際上,不義遺址已納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之「世界遺產」與「世界記憶」計畫,對應我國之體系即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推動的文資保存及,《文化部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推動
Thumbnail
  行政院於上周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下稱該條例),規範不義遺址之保存目的、審定程序及罰則等。然而,國際上,不義遺址已納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之「世界遺產」與「世界記憶」計畫,對應我國之體系即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推動的文資保存及,《文化部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推動
Thumbnail
二、文化資產之因應計畫   目前文化資產之防災計畫規定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第23條:「古蹟之管理維護,指下列事項:一、日常保養及定期維修。二、使用或再利用經營管理。三、防盜、防災、保險。四、緊急應變計畫之擬定。五、其他管理維護事項。」、《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
Thumbnail
二、文化資產之因應計畫   目前文化資產之防災計畫規定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第23條:「古蹟之管理維護,指下列事項:一、日常保養及定期維修。二、使用或再利用經營管理。三、防盜、防災、保險。四、緊急應變計畫之擬定。五、其他管理維護事項。」、《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
Thumbnail
  日前(5/24)文化部公告了修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8條之1,即建造百分比法之比例,由原先參考《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件中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五類,修正為獨立訂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修復或再利用之勞
Thumbnail
  日前(5/24)文化部公告了修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8條之1,即建造百分比法之比例,由原先參考《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件中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五類,修正為獨立訂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修復或再利用之勞
Thumbnail
講者:王韻茹(中正法律系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 時間:2021.6.10 1. 問題意識:國家對文化保護之責任、基於文化保存目的限制私有財產權、權利之間衝突與權衡。 2. 國家主動與被動介入:政府較主動、強制規範食品、安全衛生等範疇,較不強制介入文化,以輔助方式介入,
Thumbnail
講者:王韻茹(中正法律系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 時間:2021.6.10 1. 問題意識:國家對文化保護之責任、基於文化保存目的限制私有財產權、權利之間衝突與權衡。 2. 國家主動與被動介入:政府較主動、強制規範食品、安全衛生等範疇,較不強制介入文化,以輔助方式介入,
Thumbnail
  本文藉由兩件經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之判例;分別為私人告公部門與公部門互告的案例中,思考目前《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在執行上常碰到的問題,如:公告之範圍超出建物本體過多,致影響、甚至侵害私有財產權。並從法規面、文資審議面到文化資產體系面三方提出建議,供文資界參酌。
Thumbnail
  本文藉由兩件經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之判例;分別為私人告公部門與公部門互告的案例中,思考目前《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在執行上常碰到的問題,如:公告之範圍超出建物本體過多,致影響、甚至侵害私有財產權。並從法規面、文資審議面到文化資產體系面三方提出建議,供文資界參酌。
Thumbnail
  在談都市計畫的文化資產前,必須先釐清都市計畫與文化資產的關係。在《都市計畫法》(以下簡稱《都計法》)中唯一與文化資產有關的法條是第83-1條:「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取得、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之建築與歷史建築之保存維護及公共開放空間之提供,得以容積移轉方式辦理」。其僅簡單說明,為了歷史建築保存
Thumbnail
  在談都市計畫的文化資產前,必須先釐清都市計畫與文化資產的關係。在《都市計畫法》(以下簡稱《都計法》)中唯一與文化資產有關的法條是第83-1條:「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取得、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之建築與歷史建築之保存維護及公共開放空間之提供,得以容積移轉方式辦理」。其僅簡單說明,為了歷史建築保存
Thumbnail
《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將文化資產分為有形文化資產與無形文化資產,有形文化資產分別為: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古物及自然景觀等9大類,無形文化資產則為: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等5大類。文化資產存在的基礎是
Thumbnail
《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將文化資產分為有形文化資產與無形文化資產,有形文化資產分別為: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古物及自然景觀等9大類,無形文化資產則為: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等5大類。文化資產存在的基礎是
Thumbnail
最近上了一堂有關日據時代的不動產繼承的課程 起因是地籍清理條例的施行 主要目的要將地籍弄清楚 但問題來了,很多日據時期登記的土地 現在要登記給繼承人,產生了到底誰是繼承人的議題 當然日據時代,就不能用現在民法的規定, 但日據時代沒有法律來規定誰是法定繼承人 所以使用的是"習慣" 其實
Thumbnail
最近上了一堂有關日據時代的不動產繼承的課程 起因是地籍清理條例的施行 主要目的要將地籍弄清楚 但問題來了,很多日據時期登記的土地 現在要登記給繼承人,產生了到底誰是繼承人的議題 當然日據時代,就不能用現在民法的規定, 但日據時代沒有法律來規定誰是法定繼承人 所以使用的是"習慣" 其實
Thumbnail
修法的關鍵被影響對象:收藏家 誰可以用稅務優惠? 稅制公平嗎?
Thumbnail
修法的關鍵被影響對象:收藏家 誰可以用稅務優惠? 稅制公平嗎?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