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文化資產的結構
筆者從事文化資產修復工作,透過調查研究、規劃設計、修復工程到重新賦予文化資產生命的過程,何謂文化資產的結構?
第一,何謂文化資產之象徵?文化資產不管有形或無形,都具有有形、實在、物理的部分,如:聲音透過空氣振動傳遞。都具有想像的部分,如:成雙法則,一方面保存、一方面再利用。都具有象徵的部分,如:廟宇彩繪象徵忠孝節義、名訓或祈福納祥。
第二,何謂文化資產之局部的或設定的?現在的文化資產,在百年前,不過是隨處可見的生活場域、生活方式,是非意義的存在,即無文化資產價值的存在。然而,隨著時代變遷,稀缺性、獨特性成為設定文化資產意義的必要條件之一。文化資產之結構為集體無意識的,在成為法定文化資產前,不斷變動的、非意義的、諸要素的,透過結構設定(法定)賦予文化資產意義與價值。
第三,何謂文化資產之微分與奇異(獨特)?以傳統閩南建築為例,單位從風水、格局、布局、屋身的牆、牆上的雕刻、彩繪、到彩繪的材料、工具、技術,文化資產修復的最小單位為工法,即工法的順序、流派、材料限制、技術產生的差異。並因著奇異(獨特)性賦予不同的建築風格、位置(關係)。
第四,何謂文化資產之差異與差異化作用?結構是實在的而非現實的,理念的而非抽象的。文化資產的結構在其法制化之前,已具有法制化的潛能,即文化資產價值之評估(真實性、完整性、地方文化背景、歷史文化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社會價值)之前文化資產價值是多樣的、差異的,法定文化資產的現實化、具體化,則使得文化資產之價值功能削弱;文化資產不再有法定文化資產價值以外的價值、差異的價值,而必須是等值的、客觀的價值。
第五,何謂文化資產之系列的?文化資產的價值是主體間的,即既是主觀亦是客觀的辯證關係。文化資產的價值,在於保存與再利用、過去現在與未來、整體與個別、進步與退步、線性與循環、暴力與和平、實踐與理論、烏托邦與意識形態、必然與偶然之間,在系列與系列之間動態、辯證的移動。
第六,何謂文化資產之空格?空格的特性在於它不在人們探尋它的地方,它在其所不在的地方被尋到,不在自己的位置上。如同沙特認為存有是「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文化資產的價值不是現在的價值,而是其未來的最大可能性。如:鍾肇政園區,是歷史建築、是日式宿舍、是龍潭國小歷史的一部分、是客家局委託客家基金會營運、是鍾肇政於此居住創作的空間、是龍潭國小校友教職員的生活場域。該園區總是留有空格,可填入新的歷史、空間(關係)。
第七,何謂文化資產之從主體到實踐?文化資產不是誰的文化資產,而是你我(主體間)的文化資產,文化資產結構賦予文化資產價值,而我們則是透過文化資產價值才認識文化資產結構。文化資產的實踐,即是透過價值創造結構,又在結構中創造價值。
回到野性的思維,文化資產是野性思維還是科學思維?其方法是修補術還是科學技術?調查研究即是回顧性的,將關於該古蹟、歷史建築的歷史脈絡、人事時地物等基本資料做田野調查研究。再透過調查結果之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保存並活化文化資產的設計,建築師必須透過設計,一方面保存舊有風貌(秩序),一方面融合新技術、新材料,並延續舊技術、舊材料,以達到修舊如舊又新舊有別的修復成果。
文化資產修復的結構,古蹟、歷史建築是「預先限定的」,一種「歷時性」的存在,即以經歷過一段時間的實用,再利用為符合公益性,可能與原使用方式不同(借助事件創造結構),並透過「共時性」的對話,延續或再創其意義與價值(借助結構創造事件)。故修復過程中需具有修補匠與科學家的視角,來回觀看,一下看內、一下看外,一方面保存、一方面活化。如同李維史陀在《野性的思維》提到,「在我們的文明中沒有什麼比我們在被引導下對歌德或雨果故居的參觀,更像行入族禮的澳大利亞人在本族賢哲的護送下所做的定期朝聖了。......重要的並不在於證明這張床就是梵谷曾經睡過的那張床,參觀者所要求的只是它能被指示出來。」透過文化資產的結構,一方面提供了人們回溯其意義與價值的可能,二方面透過其意義與價值再創造新結構。
結論
綜上,結構主義起源於語言學,只有對作為語言的東西而言才有結構。文化資產結構唯有是語言的,才可作為一種方法、對像。結構主義作為一種方法,提供了一種概念、個別理性以外的集體無意識、整體性思考文化資產的可能;一種無神論、唯物論、反人文主義的觀點。結構主義作為與存在主義同時代的思想產物,其方法或理論必然有然有所局限。結構主義提醒我們,在這意義過剩、感性過剩的時代,文化資產應該提供一種「非意義」的價值,即意義的潛能、產生意義的東西。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