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我認識的年輕人資同仁-小麥被工廠主管投訴,原因是「未經本人允許,直接拆開健保局的來信」,而或許是組織重整異動下的人心惶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竟演變總公司與工廠的對立,如果你是這家公司總經理的幕僚,你會怎麼處理?
即使不是故意,但針對失誤仍需進行補救與改善
經與小麥瞭解,得知健保局因疫情關係有允許公司可緩繳保費,但畢竟全台去年有2.1萬的事業單位申請,這段時間各公司繳費狀況也呈現混亂,所以原先人資同仁是出於善意,擔心會不會有公司應繳的費用而未繳,造成罰鍰情況就糟糕了。
於是,他每收到這類信件就會打開確認,若是沒問題就轉交給當事人,倒也和平無事過了2個月,直到這位工廠主管開出了驚天的第一砲...
「卡羅,我跟你說,我就不懂,為什麼其他人我轉交信件就沒事,就只有林主管會發這麼大的火?」小麥委屈卻又不平地看著我。
「那你覺得是什麼原因呢?」
「我跟你說,我親自轉交的都沒有問題,但就是這封我請新廠長轉交給林主管有問題。林主管要嘛就是借題發揮,要嘛就是因為總經理現在開始深入工廠,有其他主管故意誘導林主管覺得公司做法不對,故意拿我開刀直擊新廠長的,因為新廠長也是總經理人馬啊!」
恩,不錯,年輕人來公司雖沒多久,但還是有政治敏感度,嗅到組織氣氛跟過往不一樣了。
我說:「那不論是哪種情況,現在林主管發出的炮火確實會讓新廠長與總經理為難,你接下來預計怎麼做呢?」
「老大叫我要跟林主管道歉,並針對這個問題提出改善與公告未來處理方式」
老大是管理單位最高主管,俗稱特助或總經理背後的那個人。
我看得出來,小麥覺得很憋屈,明明就是好心為公司著想,老大不挺他就算了,為什麼還要推他出去抵砲火呢?
我說:「你現在是不是覺得自己有種輸了的感覺? 但來,冷靜一下,你先試著『換位思考』4件事」
- 信件上是不是有註明「非本人請勿拆閱」? 如果你是林主管,你發現屬於自己的信被拆了,現在的感受是?
- 雖然之前其他人沒有表示意見,但回想一下,他們會不會只是不好意思直說?
- 如果你是總經理或老大,看到屬下不願先做球道歉,你有沒有辦法直接出面緩頰呢?
- 最重要的是,與其爭自己贏,想辦法讓老闆贏,是不是身為幕僚更需具備的心態呢?
你以為的輸不是真的輸,讓老闆裡外不是人,才是真輸!
我說完後,小麥低著頭想了想後說:「卡羅,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其實我本來覺得很委屈,現在想想林主管或許也因為我的失誤覺得不舒服,特別是現在在組織調整階段,搞不好他還會想歪以為公司要處理他呢!」
孺子可教也,這小子果然一點就通。
「沒錯,其實你原本是好意,但在不適合的時間用錯方式,確實已造成對方的困擾。無意形成的失誤,我們就想辦法彌補與改善,有時退讓,並不代表你真的輸了!要記得,只要你身為幕僚的一天,不論是新手或老鳥,都得要有在老闆身後處理大小事的心理準備,包括人際關係的維護。道歉只是其中一件小事而已啦」
我邊講,邊想起以前長官的諄諄指導,突然好想回台南拜訪她。
如果你是老闆,你會需要自走砲的幕僚還是能讓你放心往前衝的幕僚?
Google首位幕僚長安‧海亞特(Ann Hiatt)在她新書《
我選擇勇敢:Google首位幕僚長的職涯高投報法則》有提到她初擔任梅麗莎.梅爾(Marissa Mayer,註1)的特助時,每天忙於工作超過10小時,就是為了證明自己在Google的價值。
這樣只專注自己的工作方式,導致她的老闆梅麗莎竟錯過非常重要的副總裁會議,只因為負責會議的秘書也忘記將行事曆發給她,而當天梅麗莎已排定私人行程無法臨時取消。
身為高階幕僚的安,這時才發現,她一心只想著自己但卻忽略身為特助最重要的事,就是把老闆放在第一位,如果她有重視梅麗莎,那她就會先設身處地幫她老闆提升與其他部門互動頻率,即便秘書忘記將行事曆發出,安也有管道可以即時知道這件事,避免讓老闆出糗。
透過這件事,安自我檢視並向梅麗莎道歉,針對疏失她重新進行改善並轉換自己的幕僚思維,幫助老闆在工作越來越順心,更因此取得後來擔任施密特(Eric Schmidt,註2)的特助,並一步步成為Google首位幕僚長。
在當別人幕僚之前,記得先當自己的幕僚!
小麥反應確實快,後來他來找我沙盤推演,將總經理可能會問的問題及這件事解決辦法擬出後,主動向老大跟總經理彙報,積極且勇於承擔失誤改善的表現,確實在高階的腦中留下印象。
因為這件事,小麥請我喝飲料感謝幫忙。他說:「卡羅,你知道我用你的方式,當下先致電跟林主管道歉,結果我昨天去工廠碰到他時再提到這件事,他還有點不好意思跟我說,其實不是故意針對我,只是當下看到信時覺得錯愕跟難過」
他摸摸頭地繼續笑著說:「不過林主管說,因為這件事剛好產生契機讓他有機會跟總經理交流並討論未來工廠的組織規劃,知道未來總公司目標與對工廠的期待,他也比較安心。但他跟總經理都覺得我在這件事上的應對還不錯耶!」
我看著手中的50嵐,一想:「失策,早知道就要他請星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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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梅麗莎.梅爾當時擔任Google搜尋引擎產品和使用者體驗團隊副總裁
註2:施密特當時任職Google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