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天性會區分內團體(自己人)與外團體(不是自己人)。古早時代,為了生存,我們的祖先會為了水源、耕地「分類械鬥」,名義上都是明國人、清國人,但有利益衝突了,就算是說同一種方言的人,還是會依照籍貫分幫別派,大打出手。

本圖取自Canva
現在網路時代,城市文明裡的人們除非陷入罕見的戰爭如烏俄戰爭,否則不太需要拿菜刀、鋤頭砍人爭地盤,而是用選票決定權力的分布。但社群網站興起,又讓大家發現,在網路上還是會有一群人鬥性堅強,為了維護「內團體」不惜和不同意識形態的人開槓,即使會得罪人、犧牲自己的潛在利益也不在乎。
許多人在網路上呈現出強烈的「內團體的愛與外團體的恨」,這讓人類學家、考古學家與認知心理學有了新的研究目標:這種內外團體的區別,是不是跟著部落戰爭一起演化出來?
有學者認為,可能是在一萬多年前,人類已經散佈到全世界,遇到生存壓力已經不是整個部落遷移幾十公里就能解決,在冰河時期,擁有「願意為部落犧牲自己」基因越多的族群,越能夠發動戰爭,攻擊、消滅鄰近部落,取得更多生存空間。
現代世界的人們,覺得「為了國家犧牲一些生命」是理所當然,但上古時代人類未必會這麼覺得。如果以多欺少,勝算很大,這值得嘗試,但如果是對方佔優勢,那何必冒生命危險?趕快逃亡,自己的基因才能流傳下去。
不過,要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一萬多年前部落戰爭盛行,並不是那麼容易。例如對兩百多年前美國西部戰爭死者骸骨的研究,只有三分之一死者有留下硬骨骼的傷痕,其他三分之二只有傷害到軟組織。上古時代死於戰爭的骨骼,未必能留下足夠的考古證據。
上世紀對殘存的狩獵採集部落的紀錄,讓學者認為,這些小型部落裡並沒有明確的集權統治者,可以強逼部落民為部落而死。數萬年前,地球上可能有許多這樣的狩獵、採集部落,但那時的人類,有可能跟我們現在看到的黑猩猩一樣,除非對自己有明顯的利益、或可以確保安全無虞,否則不太會冒生命危險來「為部落犧牲」。
和黑猩猩略有不同的是,幾萬年前的人類,已經會使用弓箭、棍棒以及飛石,即使是多人圍攻落單的敵對族群,攻擊者還是有可能受到重傷。
上世紀學者觀察澳洲、新幾內亞等「四周環繞著狩獵採集部落的狩獵採集部落」,發現大部分的攻擊行為,還是侷限在突擊、伏襲,以多勝少,避免不必要的傷亡,而且人類攻擊者的確承受比黑猩猩攻擊者更大的風險。
即使是已經具備內外團體區別基因的現代人類部落,還是會愛惜生命,避免發動會有大量死亡的大部隊攻擊。
但在一萬兩千年前,農業文明誕生之前,已經有超越部落戰爭的大量戰死證據出現。或許可推測,這時的人類部落,已經具備「為了大我、不惜犧牲小我」的基因。
學者認為,戰爭帶來的篩選,讓「願意為族群而犧牲」的基因漸漸普及。小冰期的資源匱乏,讓戰爭成為必然。會去區分內團體、外團體的人,逐漸佔據優勢,成為部落與部落聯盟的主導者,發動攻擊,並在戰勝後得到更多資源。
這就是基因在人類大腦寫下的本性,塑造出現在社群網站上的攻伐與爭論。
本文主要引用文獻:
The Evolutionary Anthropology of W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