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頭腦似乎是被特別設計成誤解達爾文理論的」姑且不論理查.道金斯(Dawkins)的這句玩笑有沒有不小心諷刺到他自己,我們的確能在市面上看到與聽到各種以「適者生存」、「弱肉強食」來自我辯護的荒唐說法。
如果有人對這些以鬥爭為基本原則的思維方式提出質疑,他們會認為自己只是在陳述一種「科學事實」,他們所做的只是去保證自己是富有競爭力的適者與強者,一邊自我強化地說著:在黑暗森林之中,掠食並沒有錯,沒有「狼性」之人的失敗則是自己應得的。
無論在實踐上,這樣的信仰是否對他們的物質生活有所幫助,或者讓他們雖然被討厭卻不常被別人當面戳破。但從思想的角度上,他們無疑如道金斯講的那樣,對達爾文的理論一竅不通。
在解釋達爾文式演化論之前,一種最常被提及的可能誤解是「用進廢退」:為了吃到樹上的葉子,短頸鹿的脖子越伸越長,就像訓練肌肉一樣,短頸鹿成了「脖子長一點點的短頸鹿」。
而這種經訓練後改變的性徵--就像捕捉寶可夢時的球種一樣--不可思議地可以遺傳給下一代。於是,短頸鹿在許多代之後成為了長頸鹿,但沒有改變牠的拓樸屬性,我們便可以回溯地說這裡完成了一次物種演化。
而我們知道,達爾文式的演化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演化並不是「為了想吃到葉子所以短頸鹿的脖子變長」這種「整個宇宙一起來幫牠」的活動,而是生物本身具有自我增長與變異的傾向。
演化並不是一種帶有目的的「智慧設計」,就像被Dawkins 過分擬人化地稱為「自私」的基因與迷因,變異與自我複製一直在發生,而我們整合了我們以那具特殊目的視角觀察到的「變異發生、生存競爭、不適者淘汰」事件系列後,詮釋性地給出的結論。
演化的過程中,生存競爭並不是發生在物種裡,而是落實在與其他物種爭取有限資源或應對外部環境。同時,競爭的勝者也往往不是盡可能再現舊有能力的複製者,而是在其之中實現了差異的較新的種群。
也就是說,社會中最常談論生存競爭的那一群人,他們的「內捲式」爭鬥反而是對於生存競爭特別沒有幫助的行為。他們只是在人類這一物種、甚至是與他們有相近思想的文化種群中爭奪資源,透過擠壓了具相同生活模式者的生存空間,他們成功地表達了自己的這些行為與思路對生存的不利。
如果我們以物種演化的角度來考慮社會上的主要思維與行動模式,我們會注意到,有一些人將大半生命投注在「複製」與「爭奪有限價值」,令一些人則將焦點更多地放在「變異」與「創造更多價值」。
事實上,「複製者」的這些行為對物種是無益的,一切種群中都存在著大量的複製者,無論是被淘汰的種群、還是存活下來的種群。複製者只是基因與迷因的載體,或聳動一點來說:是它們的奴隸。真正讓適者得以誕生的是「變異者」,他們並不在變異發生時就知道這最終對物種有益,但每一個變異都提高了「最適變異」出現的機率。
作為一個個人,若我們並沒有真的相信一種生活方式是對人類有益的,去複製它的這種行為無疑就是透過降低期望值來讓人類更難存活下去。
雖然這裡看起來接受了一種物種演化的思維,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要將自己當作僅僅的手段。沒有人會只是通往超人的一座橋,我們永遠是物種與世界的動態平衡下,當前的最佳種群。同時,我們的行為也一直在對環境造成影響,隨著這些變動,一些未來才會出現的「人類亞種」會更加地適合那我們還難以想像的環境。
就像我們在地球上不斷繁衍生息一樣,「未來的現代人」會找出那個時代的最適生活方式,並以此延續他們的種群。在這個時間的旅程中,身為有機會成為其祖先、也與他們的祖先有著共通祖先的「現在的現代人」,我們雖然還沒辦法透過科學一一對應地挑出想要保留的基因,但我們比其他物種更具優勢的地方在於我們能夠自行編輯哪些是要留在種群裡的迷因。
這裡說的並不是我們要在手機裡面保存哪些現下瘋傳的梗圖,而是我們要讓哪些文化、知識、思想、行為領域更受到重視地被流傳。
對於應該更重視哪些迷因,不同的社群會有不同的看法,我們的確一定程度要彼此競爭。但作為同一物種,我們要考慮的並不是如何贏過別人、並不是如何搶走更多的資源。那不是演化,而是養蠱,直到死去的那一天,牠們的脖子也就長了那麼一點點。真正值得我們推進的方向是去思考並找出怎樣的(擁有哪些思想與行為方式的)「變異群體」才最適合在劇變的未來中,帶領人類更好地存活下去。
延伸閱讀:
〈《致未來的男孩們》閱讀筆記:名為「想受到女孩子歡迎」的詛咒〉
〈「好好說話」與對更好社會的想像力:關於苗博雅與統神的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