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抨擊理科太太的輿論中,我看見的反而是台灣有很多人都是用「資格論」在看待事情的,有不少人都是帶著一種「笑死你根本不夠格做這件事,給我下去」的心態對待他人(以及對待自己)。
呂秋遠律師有針對理科太太的行為作出回覆,有些人在呂秋遠律師的貼文下方評論:根據理科太太的邏輯,我多年的育兒經驗也可以開課程了。我看到這種發言的想法反而是:對呀,搞不好你真的可以試著開課看看,why not。
有些人說理科不尊重專業,但理科她不是已經承認了她真的不是專業,我不了解為什麼這樣是不尊重專業的表現。
呂秋遠律師說,如果她的內容導致他人自殘,她可以負責嗎?我反而覺得這應該是任何攸關生死的內容都會冒的風險,這就像是在問,當一個人生命走不下去了,他跑去問算命的,如果算命的給他一條錯誤的指導,那算命師可以負責嗎?我也不確定到底要不要負責,我只覺得這兩個問題感受起來是同等的。但總之,看到這句讓我不爽的是,為什麼又要別人幫你的生命負責了?這個產品已經明確標示了它無法取代專業,而如果你需要專業協助,那你就應該要去專業協助,而不是在使用了不專業的產品以後抱怨它不專業、而且是它的責任,不是嗎。
我理解大家會提「不尊重專業」背後的怨氣來源,是認為明明有其他更高品質的服務,為什麼沒有得到同等聲量的對待。但我反而覺得,何不轉個念頭去想,既然你覺得自己能做得更好,why not站出來跟這個產品競爭較量。既然她做得到,那你應該更相信自己也做得到。
我沒有說理科太太做的全都是對的,我批判的是其他人批判她的方式。我們怎麼能只是因為看到一個人賺得錢比較多,就想要把他拉下來,告訴她「我都過得這麼痛苦了,你不能過這麼爽」,這不正是我們討厭的上一代長輩的情緒勒索行為嗎,這不正是我們討厭的台灣傳統教育中的打罵文化與打壓人性嗎,我們什麼時候才能好好的認同自己人、真心為他人的成功感到開心。
說來諷刺,我覺得會用這麼嚴厲的口吻批評理科太太拿諮商筆記賺錢的人,就是因為他們也用非常高的標準在鞭策與苛責自己,而我也希望他們能不必再用那麼嚴厲的方式對待自己了。
不過最後我得說,其實我認為台灣社會出現這樣的爭議搞不好是一件不錯的事情,如此一來大家就會發現,原來只要這樣就可以開課了?那我不是也可以做到嗎!爭議通常會被視為是衝突與傷害,但我覺得爭議也可以代表社會開始願意把事情攤開來說清楚,到底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