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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內容
立法院於1/10反常的高效率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修法內容如下:
各界看法
政府
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目的是為打擊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但不會影響市場正常交易;就長期而言,亦將有助於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協助不動產產業永續經營,並保障國人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
業者及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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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叔觀點
本薯認為本次五大修法重點較需要關注的是「增訂私法人購屋許可制」及「限制轉約轉售」,但從參考各界說法或相關新聞,似乎沒有看到更深入探究這兩點內容,所以薯叔做了一些功課:
◎增訂私法人購屋許可制
改採許可制預期會壓抑法人購買意願,但影響程度到哪裡,需先知道法人在住宅市場交易型態以及交易份額,可惜政府並沒有定期公布相關資訊,但可從109年內政部新聞稿找出一些數據:
法人交易型態:1年內交易高達54.51%,偏向短期交易。
109年法人持有住宅數量:約4.5% (359,260 / 7,949,084):
108-109年法人住宅市場份額
- 法人佔總體住宅購屋市場份額:2.5% (13,522 / 540,456)
- 法人佔總體住宅售屋市場份額:3.87% (21,004 / 542,978)
綜合上述幾項數據可以知道,法人雖然在住宅市場短進短出為主,但其交易份額(金額)佔整體住宅市場不高,應無法顯著影響房價及供需。
◎限制換約轉售
主要受影響的是短期交易者(也就是投資客),要了解影響程度就必須知道投資客交易量佔市場比例,方便評估投資客對市場的影響力,參考110-111年房地合一稅統計報表做成以下數據:
110-111年個人投資客市場份額(下圖適用45%稅率者)
- 110年個人投資客佔比 18.48%
- 111年累計至Q3個人投資客佔比 26.75%
110-111年法人投資客市場份額
法人房地合一稅統計表只有記錄實徵淨額,無法像個人統計表可以從拆分稅率找到投資客佔比,但可以從該數字了解一下法人在不動產投資的規模,110年及111年實徵稅額分別為76.69億及171.88億,對比個人同期之數據分別為245.67億及365.05億元,規模比約是1 : 2 及 1 : 3,個人市場還是略勝一籌。
既然官網資料無法直接查出法人投資客比例,只能參考@增訂私法人購屋許可一節之法人108-109年住宅售屋市場份額約3.87%,以及內政部新聞稿提及法人短期交易比例高達54.51%(方便計算假設為50%),非常簡單粗暴得假設法人於110-111年之住宅市場投資客比例(計算公式:住宅佔比3.87% x 短期交易比例50%):
- 110-111年法人投資客平均佔比 1.935%(3.87% x 50% )
收斂此節的想法,個人投資客平均佔比為 22.615% ((18.48%+26.75%)/2),法人投資客平均佔比 1.935%,故整體投資客佔比可概略以24.55%估算。
結論
在給出本薯結論之前說明本篇文章的限制:
- 政府未定期公布完整法人購置住宅及投資客數據,故部分數據計算參考往年統計資料,恐有失真風險。
- 房地合一稅額資料未區分預收屋及成屋,恐無法充分表達實際情形。
- 本篇所稱法人以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為主,在探討法人影響時僅考慮住宅市場。
本篇結論如下:
- 限制換約轉售將對房市造成負面影響:投資客在住宅市場佔比約24.55%,預計112年起既有投資客將繼續離開住宅市場,成為短期賣壓及房價下跌壓力,新進投資客將大幅減少,促成中長期交易量縮減。另外此政策也符合政府打炒房初衷,以及業者及專家對於量縮價跌的看法。
- 法人購屋許可制對於住宅市場造成中性影響:法人在住宅購屋及售屋市場比例皆未達5%,非影響住宅市場主力。政府此政策應仍是圍繞在打炒房目的上,目前細節尚未明朗,但都更是各級政府皆非常重視的議題,我認為不會出現業者專家擔心的都更整合困難情形。
- 回到標題,此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本薯認為可以稱得上是加強針,不是高房價解藥,也不是無關痛癢的安慰劑,更不是壓垮房市的最後一根稻草,之前的房地合一2.0、央行升息以及建商信用管制才是真正帶動房市走軟的原因。
補充短期交易者定義:1年內交易課重稅仍願意出售者 ,順便幫大家複習一下房地合一2.0:
圖片來源: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537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