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主日,既然要談誡命,"信徒七要",一沒有要信徒分別為聖,二沒有要信徒愛人如己,卻要信徒守"十一奉獻"的律法,呵呵,"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二:35-40)網路上有很多孤單的靈魂,軟弱的肢體,我們面對他們時,是該對他們定罪與責備呢?還是體諒與包容呢?,我們常陷入自以為義的境地,反倒很容易讓我們掉入撒旦的網羅,這時我寧可退到禱告中,安靜自守不做爭論,不同宗派與神學彼此的爭論與批判,只會讓其他宗教,尤其是佛教徒或其他異端看笑話。
各位弟兄姐妹,先自問有沒有做到愛人如己的功課,還是說做得還不夠呢?我承認我做愛人如己的功課做得不夠,但我將此為目標,如果你的奉獻是為了愛神愛人,沒有問題,如果你的奉獻不是為了愛人愛神,而是成就愛自己的義,成就自己的名聲,只怕這樣的奉獻,神也不悅納,即便你因為守十一奉獻得到教會的肯定,牧師的肯定,甚至擔任長執,但是我相信有一天神會要我們交帳的,到那時你會發現你做的一切聖工,都不是愛神愛人,而是愛自己,你還敢自誇嗎?
有關"不遵守十一奉獻會有詛咒,遵守十一奉獻者,神大大賜福的言論",我之前追求過的一個女友,經商十分成功,她曾經就十一奉獻與我領受不同,定過我的罪,後來她到美國去唸神學院,我則在台唸神學院,喔,我要說明我之前追求的女友,十分信服"撒督孫大索",我到現在還保有她送我有關"撒督孫大索"的著作,我還看了好幾遍了,關於奉獻,不管奉獻金錢,時間,聰明才智,神都悅納
1.我不反對奉獻,抱歉,我不反對奉獻,而是認為牧長同工在牧會時不要對信徒過度強調"十一奉獻"(我知道有些特會的講員特別重視強調,甚至認為不遵守十一奉獻會有詛咒,遵守十一奉獻者,神大大賜福的言論),2.我從沒說"不是新約沒提到的教導,就不是真理"這句話,我只是陳述事實,請各位弟兄姐妹,勿做過度延申或定罪,3.有關神學領受與聖經研究,本人自有獨立見解,也相信自神這邊所領受,不願與教會長執牧者做爭論,阿們。
原作發表於天路客臉書 2012年10月28日 2013-09-01 21:58 轉發表於POPO原創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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