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話題】調解有用嗎?法官直接審判不是更快嗎?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 新聞中都會聽到當事人後來決定私下和解,為什麼當事人後來會決定利用調解程序結束雙方的紛爭呢?如果是訟爭性的案件,不是應該在法庭上由法官判決才會更有效率?到底調解的功用為何? 本週許律師將探討與調解有關的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法院審判真的會比調解更有效率嗎? 訴訟作為紛爭解決機制之一環,有什麼特色? 除了透過法院訴訟外,遇到紛爭時還有什麼解決的機制? 觀看中國對於調解制度的看法。跟臺灣有什麼不同? 臺灣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呈現細緻劃分類,包括促進式調解、評價式調解、轉換式調解等。 收聽網址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MessagePlayer/programId/1640/id/138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