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些做了會讓自己開心的事吧!」
「我相信惡人自有惡人磨,就不要跟那些爛人爛事糾纏,把整顆心都懸在那。」
那是2018年底,我去法律諮詢遇到的一個律師跟我說的話。
2018的11月師爸辭世,同時還遇到我矯正牙齒後,那牙醫跟我說我的不用維持器,我離開牙醫診所前還特地向牙醫確認了一次,他信誓旦旦的告訴我沒問題,過一周我發現本來矯正好的牙齒正在慢慢移位。後來在調解委員會面前,見識了什麼叫官官相護,那牙醫趾高氣揚的對著我說:「妳就算去告也不會贏啦!」
律師說的惡人,就是那牙醫。
律師勸我放下,畢竟覺得用不著為了十萬在那勞心費力。當時聽完律師說的,我咬著嘴唇,忍不住流下眼淚。他問我為什麼哭?我一時說不出話。他也沒再多說什麼,只是靜靜的在旁邊等著。
『因為覺得委屈。』
「去做些做了會讓自己開心的事。妳放心,惡人自有惡人磨。他們自己會遇到報應的。」
那天的委屈感,讓我顧不得自己要搭公車轉火車再搭公車,一路默默的哭回家。
同時也想著,有什麼我做了會快樂的事?
現在談不上原諒,至少不會以偏概全的、平等的討厭每個牙醫。
尋找做了會感覺到快樂的事
當時試了烘培。上網看看有沒有什麼感興趣的食譜,開始自己做點心。有人說想吃蜂蜜蛋糕就做,想吃馬林糖也做,別人想吃什麼我都自己做。成功率很高,因為我喜歡研究別人怎麼失敗,就能良好的避開雷區。
比較有空時,我會幫自己設定一些挑戰,像是一周點心不重複。檸檬方塊、巴斯克乳酪蛋糕、藍莓起司條、檸檬塔、脆皮泡芙、慕斯蛋糕......,每天找些有興趣的來做。
有個準確的目標能轉移注意力,及做完之後可以分給住附近的朋友或同事,聽他們說很好吃會覺得很開心,但我知道這沒辦法讓我維持太久。
後來開始閱讀,挑完感興趣的書就開始聽閱讀人介紹書。
閱讀的當下也滿開心的,感覺自己好像很充實,有什麼收穫一樣。但時間拉長,不僅發現自己想要的答案一個都沒找到,還感覺自己像被知識綁架。讀不完的書,學不完的東西。好像每本書都很有道理,不想錯過任何學習的可能,但我的生活似乎也沒因此邁向我理想的樣子。
做不到等於沒屁用,於是我放下了閱讀。
2021,我姊病逝。
本就迷惘又不堪一擊的內心,碎成了渣。
就和《
看著鏡子裡的人,我是什麼感覺》那樣,我開始正視自己,才發現自己內心如此匱乏。終於開始意識到,我根本不需要那些外在的東西,真正需要的只有看清自己。
我老是優先顧慮他人感受而忽略自己,於是常常把自己本就不多的精力消耗殆盡。發現成因源於自己童年的被否定,總以為這種付出才能顯得我有價值,且做這些事才是值得被愛的。
可是阿,我的師爸跟姊姊,他們都是見過最糟糕的我,不僅從未否定過我,還一直堅定的愛著我。那麼我為什麼要這麼虧待自己去討好那些,無論做再多努力都只會證明自己不值得的人?
只要跟親友短暫見面,我總是把注意力放在照顧他們身上,以至於我回到家後一放鬆就感覺自己幾乎要虛脫。也沒人知道,沒人會感謝,甚至以為那是我該做的。如果我不把自己的界線設立明確,無法感受自己的感受,那我就只會不斷的被透支,周而復始的厭世。
我開始日更表達,無話可說就發張圖或隨意分享一些無傷大雅的小事,重要的是看見自己,重新找回自己的表達和愛的能力。當我開始忠於自己的感受,也敢於表達自己,果敢的拒絕那些我不想做的事之後,我終於發現——
生活是個動詞。認真生活,就是做了會讓我感到快樂的事。
今天覺得比較累,那我就休息,做些比較靜態的事。聽音樂,寫寫字,看看書都行,去走一走,看看風景,感受鳥語花香、風的動向,都好。凡事都有意義,也都沒有意義。為什麼要對於"休息"這件事而到羞愧,覺得自己不夠積極或不上進?只有看書、不斷向前跑才是生活嗎?
只要在生活中能讓我找回熱情和活力的每件事,都是生活,都有意義。
一個懂自愛和自重的人,不會自私。我的精力只歸我掌控後,我愛自己,愛生命也更愛身邊的所有人。
忠於自己
讓我終於決定要不枉此生的綻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