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精神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問大家一個良心問題:
交車前一刻,新車出了一點點小刮損,修復後可能可以瞞天過海的;那麼,假定你是售車經紀,會坦白跟客人交代嗎?
我也可以坦白地告訴大家:如果是華人地區或華人經紀,幾乎可以肯定:不會。
為什麼呢?因為大多數華人都沒有契約精神。什麼叫作「契約精神」呀?不就是咱們的傳統文化所講的誠信、承諾。
很奇怪,咱們老祖宗講誠信、承諾,都講了幾千年了,可到了今時今日,很少華人會理會這個誠信精神,什麼調包、假鈔、地溝油、雙氧水…以假亂真,偷呃拐騙,層出不窮,多不勝數;反而西方社會普遍都很重視「契約精神」,吃得安心,消費均真。
當然,西方社會也並非個個都老實,華人地區也不是沒有誠實的人,只是相對在比例上,華人不是那麼重視誠信,而只是太看重自身利益,太過自以為聰明而已。
底下講講我的親身經歷,讓大家評評吧。
好幾年前,附近有個從大陸來的,他向我借用多功能套裝電鑽,沒多久,他說弄壞了,而且說賠償我另一套。我一看,他的哪套電鑽完全「縮水」的,完全走樣,那我就客氣地說,不用賠,就把我原來的哪套壞的還我就行了。過了幾天,他才勉強地還我,還說如果充電夠的話,還是可以用的(根本沒有壞)。
也好幾年前,我新蓋的房子落成了,就打算找人來建造花園,也找過大陸人和臺灣人,為什麼都找華人呢?溝通方便?不是,我以前住的小鎮,很少華人的,一住就住了十八年,要找handyman,肯定都是當地人;但現在搬到比較容易找到華人的地區,自然就華人優先了,彼此多關照嘛。沒想到,哪個臺灣人「黃皮樹了哥,唔熟唔食」,光是估價就拖了一個月,結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還裝著傻傻的,既不揭穿,也裝得無奈,他還以為我沒看穿他的瞞騙手法。
明朝偉大思想家王陽明講知行合一,但後世人就經常說要知行合一,難、難、難!唉!講誠信、講知行合一,不就是嘴巴在講囉;即使雙方簽了協約,華人都可以說是歷史文件,無怪在大陸的字典裡,是沒有「竄改歷史」而只有「篡改歷史」,臺灣人也慢慢地普遍採用「篡改」了。啥意思呀?因為正確的「竄改」一詞,是偷偷地去改,而不是「篡奪去改」。故此,避用「偷偷」的改,而是憑著奪取權力地去改。
西方人的契約精神,不是用來講的,那是默默地在生活上、行動上體現出來的。
2023-4-29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62會員
    812內容數
    現代人該怎樣看待儒學呢? 能替孔子說句公道話嗎? 怎樣做一個《論語》的明白人呢?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最近,因為要買車的關係,才大量瀏覽關於買車與賣車,和駕駛技術與汽車保養的相關資訊,才發現「賣車妹」妳的頻道。既有娛樂的成分,也有知識的提醒,確實值得瀏覽。 除了那些冷知識之外,還可以體會到做人的各方面的道理。比如:這一集,專門為上一集說錯話而道歉。年紀輕輕的,心無遮掩,光明磊落,爽直無怯,毫無包袱。
    家常飯 今晚的飯餸湯都很搶手,相當好吃。蝦肉彈口,調汁開胃。肉餅惹味,鹹香適中,女兒說西人用作夾漢堡包。外孫喝完湯,就愛吃炒飯,吃完再添。小狗看到我來就相當興奮,她知道一定會有香肉吃,她吃完頭一塊豬展,再次想要,就再她一塊,她很滿足,整個晚上都跟著我伏在我旁邊。我開車離開的時候,還看到小狗在窗簾底下
    有句成語— —「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用作揶揄那些文化人,只懂得舞文弄墨,附庸風雅,不事生產,脫離基層。 這句成語出自《論語‧微子》。 事緣孔子師徒飄泊期間,途中子路留後,與孔子失散,路上遇見挑著除草工具的老人,於是帶著信心滿滿地向老人打聽,說:「你有沒有看見我老師呀?」那老人瞪了子路一眼,心想:你
    世事萬變,當我寫這篇「提車」要注意的事項的時候,情況竟然劇變。 原先交易商談試車的哪個營業經理,因喪事急返新西蘭,故轉由另一位營業員代理。 今早有另一位汽車營業員來電說:我明早十點可以提車,我只是淡然回覆明天見,但要求安排來接我,收車後我直接開車回家。 情況看似順利,不會有意外,而且前兩天已經收到新
    提起這句話,相信有人異議,特別是殷海光先生,他肯定會說人必須要能生存,食都成問題,還高調地談道德價值,這是不是脫離現實呀? 殷先生的論調,大家讀過他的《人生的意義》,相信都不會陌生。他說: 古代的聖賢,尤其是宋明理學家(程伊川),特別重視道德價值,而忽視生存需要,這在現實社會是不切實際的。要重視經濟
    這些年寫了不少文稿,當中有些專題,像: 孔子對世道人心,看透了!(65講) 孔子的飄泊生涯(36講) 儒家的為政與治道(42講) 王陽明及其心學(40講) 不謙虛地說,這些專題,都可以出書,也曾有讀者建議出書或自設網臺,讓更多有心人共賞共鳴;但我都一一婉謝。為什麼?為什麼不出書呢?現實地說,沒有市場
    最近,因為要買車的關係,才大量瀏覽關於買車與賣車,和駕駛技術與汽車保養的相關資訊,才發現「賣車妹」妳的頻道。既有娛樂的成分,也有知識的提醒,確實值得瀏覽。 除了那些冷知識之外,還可以體會到做人的各方面的道理。比如:這一集,專門為上一集說錯話而道歉。年紀輕輕的,心無遮掩,光明磊落,爽直無怯,毫無包袱。
    家常飯 今晚的飯餸湯都很搶手,相當好吃。蝦肉彈口,調汁開胃。肉餅惹味,鹹香適中,女兒說西人用作夾漢堡包。外孫喝完湯,就愛吃炒飯,吃完再添。小狗看到我來就相當興奮,她知道一定會有香肉吃,她吃完頭一塊豬展,再次想要,就再她一塊,她很滿足,整個晚上都跟著我伏在我旁邊。我開車離開的時候,還看到小狗在窗簾底下
    有句成語— —「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用作揶揄那些文化人,只懂得舞文弄墨,附庸風雅,不事生產,脫離基層。 這句成語出自《論語‧微子》。 事緣孔子師徒飄泊期間,途中子路留後,與孔子失散,路上遇見挑著除草工具的老人,於是帶著信心滿滿地向老人打聽,說:「你有沒有看見我老師呀?」那老人瞪了子路一眼,心想:你
    世事萬變,當我寫這篇「提車」要注意的事項的時候,情況竟然劇變。 原先交易商談試車的哪個營業經理,因喪事急返新西蘭,故轉由另一位營業員代理。 今早有另一位汽車營業員來電說:我明早十點可以提車,我只是淡然回覆明天見,但要求安排來接我,收車後我直接開車回家。 情況看似順利,不會有意外,而且前兩天已經收到新
    提起這句話,相信有人異議,特別是殷海光先生,他肯定會說人必須要能生存,食都成問題,還高調地談道德價值,這是不是脫離現實呀? 殷先生的論調,大家讀過他的《人生的意義》,相信都不會陌生。他說: 古代的聖賢,尤其是宋明理學家(程伊川),特別重視道德價值,而忽視生存需要,這在現實社會是不切實際的。要重視經濟
    這些年寫了不少文稿,當中有些專題,像: 孔子對世道人心,看透了!(65講) 孔子的飄泊生涯(36講) 儒家的為政與治道(42講) 王陽明及其心學(40講) 不謙虛地說,這些專題,都可以出書,也曾有讀者建議出書或自設網臺,讓更多有心人共賞共鳴;但我都一一婉謝。為什麼?為什麼不出書呢?現實地說,沒有市場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有契約就會產生義務,契約成立後,契約的一方對他方負有給付義務,或是雙方互相負有給付義務,這個給付可能是實體的東西,也可能是去做或不做特定的事情。 民法第 199 條 債權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債務人請求給付。 給付,不以有財產價格者為限。 不作為亦得為給付。 如果違反給付義務,傳統民法學稱
    Thumbnail
    我發現我在寫自己故事的時候有點太慢了,但今天有了新的見解想先幫自己記錄下來,於是有了這個番外篇...
    Thumbnail
    在實務案例中,曾有一名加盟商簽署加盟授權契約後,在短時間內被要求更換店面招牌,引起了廣泛關注。這不僅使加盟商陷入困境,也讓我們不禁思索,是什麼原因讓這位加盟商在簽約時忽略了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呢?
    Thumbnail
    契約條款真的很重要!不清楚,不小心就會變成吃瓜大戲! 曾有一位銀行執行副總,月薪62萬,在職10年內共領取2億多元的優渥薪資,但2016年度考績遭評為乙等,2017年10月底被銀行主動解除契約,門禁卡和公務郵件都遭封鎖,憤而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台北地院認為雙方是委任契約關係,非僱傭關
    Thumbnail
    神是不需要向你解釋或討價還價的,權力不對等,只能服從或滅亡。 惡魔則會遵守契約,但要小心貪慾,因為若履約不佳,惡魔會強制執行。 不要跟惡魔訂契約,也不要被貪慾打倒,相信神。 跟權力不對等的對象談判沒有保障,需小心,或委任律師。 商界夥伴應以中世紀西方惡魔為鑑。
    Thumbnail
    小八在與主人對視的瞬間 他們確立了彼此,扶持與共 不離不棄
    Thumbnail
    關於競業禁止條款,不僅可能出現在僱傭關係中,也可能出現在加盟關係中。前陣子和大家分享如何判斷「員工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的有效性後,有讀者來諮詢「加盟關係下的競業禁止約定」。今天就來和大家分享:如果加盟主認為競業禁止約定不合理,究竟要如何主張、法院又是如何判斷其有效性呢?
    Thumbnail
    訂立契約後,雖說有種被耍了的感覺,但卻開始了人生新的篇章。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有契約就會產生義務,契約成立後,契約的一方對他方負有給付義務,或是雙方互相負有給付義務,這個給付可能是實體的東西,也可能是去做或不做特定的事情。 民法第 199 條 債權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債務人請求給付。 給付,不以有財產價格者為限。 不作為亦得為給付。 如果違反給付義務,傳統民法學稱
    Thumbnail
    我發現我在寫自己故事的時候有點太慢了,但今天有了新的見解想先幫自己記錄下來,於是有了這個番外篇...
    Thumbnail
    在實務案例中,曾有一名加盟商簽署加盟授權契約後,在短時間內被要求更換店面招牌,引起了廣泛關注。這不僅使加盟商陷入困境,也讓我們不禁思索,是什麼原因讓這位加盟商在簽約時忽略了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呢?
    Thumbnail
    契約條款真的很重要!不清楚,不小心就會變成吃瓜大戲! 曾有一位銀行執行副總,月薪62萬,在職10年內共領取2億多元的優渥薪資,但2016年度考績遭評為乙等,2017年10月底被銀行主動解除契約,門禁卡和公務郵件都遭封鎖,憤而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台北地院認為雙方是委任契約關係,非僱傭關
    Thumbnail
    神是不需要向你解釋或討價還價的,權力不對等,只能服從或滅亡。 惡魔則會遵守契約,但要小心貪慾,因為若履約不佳,惡魔會強制執行。 不要跟惡魔訂契約,也不要被貪慾打倒,相信神。 跟權力不對等的對象談判沒有保障,需小心,或委任律師。 商界夥伴應以中世紀西方惡魔為鑑。
    Thumbnail
    小八在與主人對視的瞬間 他們確立了彼此,扶持與共 不離不棄
    Thumbnail
    關於競業禁止條款,不僅可能出現在僱傭關係中,也可能出現在加盟關係中。前陣子和大家分享如何判斷「員工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的有效性後,有讀者來諮詢「加盟關係下的競業禁止約定」。今天就來和大家分享:如果加盟主認為競業禁止約定不合理,究竟要如何主張、法院又是如何判斷其有效性呢?
    Thumbnail
    訂立契約後,雖說有種被耍了的感覺,但卻開始了人生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