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有點沉重、探討死刑制度的社會派小說,嚴格來說不算推理解謎類。作者擅長描寫看似不相關的故事角色,其實都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因此很難猜測故事的發展及結果。
盤根錯節
愛女遭到無期徒刑假釋的前科慣犯殺害的主角中原,無法走出喪女之痛而與前妻小夜子協議離婚。法庭審理期間對家屬無疑是二次傷害,罪證確鑿的事實,都被輕描淡寫成沒有預謀、沒有致死的意圖等,換取較輕的刑度,甚至以精神障礙開脫。兇手雖然伏法但卻沒有辦法讓愛女死而復生,更令人髮指的是對方毫無悔意,像是接受了命運的安排,而非對於行兇後罪刑的懺悔,似乎在嘲弄受害者遺族一樣。因此中原轉往舅舅經營的寵物喪葬事業、小夜子則投入出版事業、藉採訪及研究法律的同時,打算編纂成冊出書,呼籲「殺人者應處以死刑」,主張這對受害者家屬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更提出數據佐證若假釋或服刑期滿再犯率過半、遺族需提心吊膽且忍受兇手愜意活著的痛苦。殊不知喪女之痛及滿腔熱血的個性,引來了殺身之禍。兇手自首強盜殺人恐因此逃過死刑,前親家及警察因此找上中原問話,而透過小夜子留下的蛛絲馬跡,陸續拼湊出弔詭懸疑的事件始末。
道貌岸然
史也是小兒科醫師,岳父就是殺小夜子的兇手,在日本輿論社會的高壓下,因此連累母親、妹妹及尚在幼稚園的兒子,數度被逼走向離婚的道路。但反常的是史也非但袒護妻子、照顧被揭穿身分的非自己親身骨肉小孩、還高薪聘請律師替岳父辯護;罕見的是一般都是兇手遺族的父母寫道歉信爭取受害者家屬的諒解及法官的輕判,此案卻是身為兇手女婿的醫生寫道歉信願為此事負責,使得中原察覺事有蹊蹺,決定一探究竟。
小夜子的訪查包含了當初替殺害愛女兇手辯護的律師、前案殺人僅判無期徒刑的原因、裁判的標準及法制的漏洞等。可能因為倖存者偏差的關係,僅看到被放大檢視的極端案件,或是被大肆渲染的再犯案件,逐漸走火入魔,繼續支持「六法全書、唯一死刑。」逝者已逝、來者未已,報復不能帶來寬慰,字裡行間透露出更深的無力感。調查偷竊癖的過程中,暗中發掘了另起殺人案件的可能性,唯有如此才可以幫助該當事人走回正軌人生,雖發自內心的好意及正直,但卻讓自己走上了黃泉的不歸路。
亡羊補牢
死刑的懲治,不僅是對受害者遺族的交代,還包括法治的成效彰顯、社會的安全運作,須考慮到一切的情狀後個案實施。如同書中提及結果同樣是死刑,但是造成法官這樣判的過程對每個被告都不一樣。像是經典的《空中監獄》,保護家人而不得已殺害對方該被判死刑嗎?台灣的真實案例保護孕妻而勒斃入室行竊兇嫌就該被判死刑嗎?(雖然此案有防衛過當及二次行兇爭議)。長期照顧植物人數十年而悶死他、大義滅親殺害不肖子就該被判死刑嗎?
書中並沒有特別針對構成要件的主觀與客觀性、可罰違法性、罪責性部分做進一步探討,所以小夜子就掉入殺人就該償命的死胡同,就像是不經世事的溫室花朵。她打算揭露21年前學生時代殺害甫出生嬰兒的兇手,嚷嚷著本該受到應有的制裁,卻忽略了當事人為此反而投入小兒科醫學及罕見病例、並挽救了無數性命,連老婆及肚中胎兒也因此獲救;生母則渾噩度日、虛擲人生,受到了折磨與懲罰不比牢獄輕鬆。反觀事不關己、放棄上訴的愛女兇手,斃了他卻未因此得到救贖。諷刺的是最後真相揭曉,反成了殺害小夜子兇手脫罪及逃死的事實,違背了前親家的心願,但或多或少填補了遺憾,至少知道不是單純強盜殺人而被殺,襯托出標題《空洞的十字架》及再次反思死刑的必要性。
量刑基準
其實,我國對於死刑的加重及減輕另有規定,像是劇中的學生時期殺害剛出生的嬰兒,適用生母殺嬰罪,實務承認到五天以內符合要件,刑度上限相當於過失致死罪的五年,可以規避死刑及無期徒刑,而生父若是主張幫助犯還能躲過一般殺人罪的共謀共同正犯,且高中未成年還有受刑能力及責任能力的考量。上面講述到顯可宥恕的殺人情狀,也會用刑法57及59條雙重酌科量刑,從有期徒刑10年減為2年半。
一直有聲浪傳出死刑並不能有效遏止犯罪行為,但廢除死刑也同樣不能遏止,還拿兩大公約當擋箭牌。參照日本「永山基準」的台灣「吳燦基準」是死刑量刑基準的學說,簡單說就是以兇手為中心的客觀評估人格背景、成長條件、價值觀、經濟能力、精神狀態等做全方面通盤考量。另一細思極恐的事實,我國民眾支持死刑的比率比相信司法的人多,而國民法官的參審制也陸續上路,一中香腸殺人案竟無罪,這會不會又是另一起外行指導內行、理盲濫情一窩蜂的體現呢?
反求諸己
死刑的主要目的應該是在「隔離」而非用國家力量殺人,不然逝去的親人不會回來、受到的創傷無法撫平,兇嫌是死是活與我何干?廢死主要是避免冤案的可能,而不是成為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的藉口。世界各國很多保留死刑卻不簽署執行,但也沒有配套措施,變相使得法院輕判避免監獄爆滿,或丟給司法精神醫學處理,有點本末倒置。若能創造《關鍵報告》精神禁錮監獄或在虛擬空間壓縮時間服刑,無非也是一種給予教化、反省,並且保護社會的一種方式。本作未先入為主的支持或反對死刑下定見,給予讀者省思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