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件事:「遞狀」,開啟民事訴訟的流程
民事如何開始提告?
因為
訴訟制度是為了公平的解決紛爭,如果雙方都不知道對方的主張或是證據,那訴訟會因為雙方資訊不對等,沒辦法有效地在開庭時攻防、發現真實。所以書狀及證據除了要交給法院「正本」,還要給對造「繕本」。
而民事提告流程的第1步:原告將寫好的起訴狀正本,及要給對方的繕本都一起遞交給法院,法院會再將起訴狀繕本寄給對造。
被告怎麼辦?
收到起訴狀後,被告如果認為對方沒有理由,可以寫在民事答辯狀中,並將正本遞給法院,繕本給對造,也就是「繕本逕送對造」。
收到起訴書到開庭要多久?
遞狀起訴後,通常約2~4週會收到開庭通知書,上面會記載開庭日期、開庭時間。大約會是收到開庭通知書後,1個月左右開庭。
以上時間為一般情形,僅供參考,個別案件情形仍有差異,最終以法院或檢察署通知書為準。
第2件事:「民事訴訟費用」,繳納打官司費用後才能進行訴訟
民事訴訟中需要先支付訴訟費用,才可以開始民事訴訟程序,如果沒有繳給法院的話,就有可能會被駁回。
所以民事訴訟費用、民事法庭費用,一開始由請求或聲請的一方先支付,至法官判決後,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判決主文中也會寫明由原告或被告,全部或依比例負擔。
民事訴訟的費用有哪些呢?包括裁判費用、鑑定費用、證人旅差費用、地政測量費用等。
其中,裁判費用是法院開庭費用,由原告在起訴時依爭執的金額,需要先墊付的費用。之後如果原告有撤訴、和解等事由,可以在3個月內聲請裁判費退還。
第3件事:「傳票」,民事提告多久會收到傳票?如何辨別真假?
傳票是什麼?
傳票是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為了傳喚當事人(原告、被告、告訴人等)、證人、關係人到庭,所寄發的文件。傳票上除了會記載姓名、住址、被傳喚的案由等,還會記載「案號」和「股別」。
- 案號就像是案件的身分證字號,是專屬於這個案件的號碼,通常會是000年度○○字第000000號。
- 股別是承辦這個案件的單位,以「○股」做為代號。
被告的話法院傳票多久會收到?
因各地法院處理流程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但通常會在案件移送到法院後1至2個月寄出。
證人也會收到傳票?
傳票上會記載是以什麼身分被傳喚的:
若是以「證人」身分被傳喚:代表有一案件的犯罪事實需要被證明,因此需要證人出庭作證,可以請領500元的到庭日費(俗稱車馬費)。
第4件事:「閱卷」,怎麼寫閱卷聲請書?
什麼是閱卷?
閱卷就是「閱覽卷宗」,而卷宗是指訴訟進行中所有的資料,包括開庭筆錄、雙方的書狀,和法院向機關調取的書面資料等等,依時間先後順序整理成冊。
為什麼要閱卷?
在開庭或遞狀前,可以透過閱覽法院的卷宗資料,先了解案情以事先準備如何答辯;亦或是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或請法院向機關調取資料後,可能會在幾天後收到法院的通知,通知上寫著「資料已回,請於庭期前聲請來院閱卷,並以書面表示意見。」,而機關單位的回覆和書面資料都會被收錄在卷宗中,那麼當事人想知道機關的函覆,或書面資料的內容,就需要聲請閱卷。
除了收到法院通知外,一般在訴訟進行一段時間後,也可以向法院聲請,看看有沒有對方提出於法院,但沒有寄給自己的書狀;或是看開庭筆錄,確定之前自己說過什麼,或對方是怎麼回答的,有沒有前後敘述矛盾的情形,可以在書狀中提出。
如何聲請閱卷、聲請閱卷流程為何?
先打電話向書記官預約時間,確認卷宗可以閱覽後,就可以填寫閱卷聲請書。並在傳真或寄email給書記官聲請書後,打電話向書記官確認是否有收到。
第5件事:「判決查詢」,透過民事案件判決查詢 第一時間知道判決結果
經過漫長的訴訟上攻防後,無論是原告或是被告,最關心的莫過於判決結果。
然而,宣判當天想知道判決結果卻不知道如何查詢?
迫不急待想在收到判決書前,先知道判決結果的話,除了在法院宣判當天到庭聽判之外,也可以至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線上查詢判決結果,或是至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查詢判決書全文。
所以首先,你可以先確認案件的案號是什麼,在開庭通知書上會有案件的案號,這就像案件的身分證字號一樣,不管是用下述哪種方式,都需要有這個案號才能查詢判決主文。
- 透過主文公告查詢系統查詢主文:
選擇宣判的法院名稱、案件類型(刑事、民事、行政),及案號後,按下查詢就可以知道判決主文了。通常早上宣判的話,下午或隔天系統就會更新了。
- 在裁判書查詢系統查判決書:
約略在宣判日10至14天後,輸入當事人(原告或被告)姓名、案號等,就可以查詢到完整的判決結果。或是按「更多條件查詢」後,可以更精確地輸入想要查詢案件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