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對跑步有興趣,但跑不久又難以維持跑步的習慣。看了這本書之後,又讓我想要開始跑步。
書中提到提高跑步意願的三大要素:1.想去遠方2.想看不同風景3.想擁有成就感。
作者開始熱愛跑步是因為使用會顯示跑步路線的app,每天晚上會在居酒屋一邊看著GPS,一邊喝著酒,開心的欣賞自己的跑步成果。
他還會搭電車到去較遠的地方,在跑步回家,藉由改變眼前的街景來提升跑步的意願。
前半部是關於跑步的雜談,後半部是挑戰全馬的心路歷程,邊看邊笑輕鬆的看完這本書。
書中金句:
正如至今所寫,在我的跑步人生中發揮最顯著效果的,大概在於「跑步是轉換心情最棒的方法」,以住家為起點,將半徑大約八公里範圍內的路依序跑過,這事對我而言好玩得不得了。比起運動身體的目的,我更想做的是去跑沒跑過的街道,稱霸所有自己在地圖上找到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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