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今天到健身房申請退費

2023/07/25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今天中午看完絕世網紅,寫完一篇文章後,打算出去吃飯
[劇評] 絕世網紅
順便去把一件很久都沒做的事情解決掉──就是去健身房退款

先提一下前因後果,一開始呢,是我老婆去辦健身房的會員
我個人很討厭這種加入還要先繳會費的經營模式,所以我也不喜歡Costco
不過看Benefit,有需要的話我還是會妥協

我老婆當初因為有活動,所以就辦入會,也順便儲值了
不過她也是很少很少去,畢竟健身房離我們當初住的地方,騎機車也要10分鐘
後來我老婆懷孕了,然後我們也搬家了,所以就更不可能去了

我老婆生小孩之前,我們一起去健身房辦退費
但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就被業務給說服了,說我老婆不用也可以給我用
我當下是覺得我根本不會來,但是可能覺得辦了之後我就會想來吧
所以就申請了會員,然後把老婆的儲值金額轉讓給我
當然中間有被收取手續費,我是覺得不合理,不過我也知道檢身房都這樣搞
明明就是按個按鍵就解決的事情,硬要收一筆錢,感覺很爛
反正業務說真的沒用到可以再來退費,所以就這樣了

時至今日,我一次健身房的地墊都沒有踏進去過,於是就有今天退費的過程喔
老實說,業務是誰到底誰,我不知道,離職了沒,我也不知道
今天儲值的錢有沒有還我,我也不是很在意,但就覺得放在那邊好像也不能幹嘛

我看網路上說可以進去洗澡?我又不是吃飽太閒
我騎到健身房的時間都快可以騎到公司了,公司就有免費的健身房的,何必勒?

Anyway,我今天就進去要健身房退我錢,就算扣手續費也沒關係
不過我走進健身房看起來就像找碴的,畢竟我穿的就不像去運動的,就穿拖鞋

一進去我就說我要來申請退費,櫃台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問我電話
報了電話後,她說轉讓的不能退

蛤?我去之前還真沒想過這問題
我的想法是我今天是"儲值"到我的會員卡,我並不是"買"課程
今天我如果買的是有時效性的課程,沒來上那我自己的問題
我只是"儲值"並沒有時效性,啊我就真的沒有需求,幹啥不能退?

我就說,哪條合約上說不能退款?
櫃台說,上次轉讓時,業務有註記轉讓一次後不能退款

蛤?
我就說,法規規定可以退喔
櫃台說,我們這邊沒辦法退喔,你要不要再看看

是要看什麼?看你的滿手刺青嗎

我就說,那我打給消基會喔
櫃台說,你可以打喔,不過你再看一下

聽到這邊我真TMD不爽,她可能覺得我會不識趣地走人
所以,我就馬上用手機找相關法規,就是沒要走

然後在櫃台站個30秒,她說她要去請示一下
其實這時候法規我就找好了

教育部體育署中有規定
法規名稱: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點

十、可歸責消費者事由之終止與效果  
  消費者於契約期間屆滿前,得隨時終止契約。  
  因可歸責消費者之事由,致不能繼續履約者,業者應依下列規定計算
  費用,不再另行扣費:
  (一)契約生效七日內且消費者於營運中未使用服務而終止契約者,
     業者應全額退還消費者已繳費用。
  (二)契約生效七日後或消費者已使用服務而終止契約:
     1、已預繳全部費用者,依已繳全部費用扣除依簽約時月平均
       價格新臺幣○元乘以實際經過時間比例。如有餘額,業者
       應退還。(其有未滿十五日者,以半個月計,逾十五日者
       ,以一個月計)
     2、月繳者,業者得向消費者收取月平均價格新臺幣○元乘以
       實際經過月數。如有不足,消費者應補足;如有餘額,業
       者應退還。(其有未滿十五日者,以半個月計,逾十五日
       者,以一個月計)
     3、手續費之收取:
       □不收取。
       □定額:新臺幣六百元。
       □不定額:月平均價格乘以約定使用期間之未到期時間比
        例(含所贈與之會籍期間)之百分之○(不得逾百分之
        二十,其有未滿十五日者,以半個月計,逾十五日者,
        以一個月計)。  
  前項所定月平均價格,以契約總金額除以契約月數(含所贈與之會籍
  期間)。  
  入會費及其他費用於終止契約時得不列入退費計算範圍。  
  手續費加計應補足金額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六千元。  
  消費者係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訂約者,雖已使用業者設施,七日內
  仍可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解除契約。

然後她請示完之後,就說可以破例退費給我
聽起來真不爽,我就說,法規就規定可以退,不要跟我說啥破例不破例
她可能聽聽也摸摸鼻子,折個手續費就退給我

不過她有讓我簽名,讓面還要押身分證字號跟地址
我問她幹嘛要身分證字號,她說要退稅用?

我不太了解,在想是不是他們是不是要把退款當成我的所得報給我
所以我會被扣所得稅,不過算了──當下懶得再追究
但如果我明年報稅的時候看到這一筆,我會直接黑爛這間

這就是為什麼我很討厭健身房,誠實做生意是很難逆
這樣都要動手腳,真是可悲



Steve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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