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隱起來攻擊他弟弟亞伯,把他殺了。(創4:8)
多年前,我陪同一個美、加代表團在呼和浩特停留,我與團長住同一個房間。一天,我們在蒙古包中吃烤全羊,廚師表示要最尊貴的客人來切第一刀、吃第一口。後來那團長與妻子視頻,告訴她當天的經歷,說:“你知道他們讓我吃的第一口是什麼嗎?是羊尾巴—全是脂肪!”原來,滿是脂油的綿羊尾被視為最珍貴的部位,是獻給最尊敬的客人的。
我小時候,母親常去農村普及衛生防疫工作,有時會有農村的朋友送來一些土產,說都是“剛剛成熟的”,也就是“初熟的果子”。摩西律法也規定:“要把地裡最好的初熟之物帶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中。”(出23:19)
不難看出:亞伯向上帝所獻的是羊最珍貴的部位,而該隱則是草草了事。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2-5)祂首先看重的是人,其次才是人所獻上的供物;同時,從所獻上的供物也可以看出獻禮物之人內心的態度。
該隱認為上帝不公平、偏心、故意讓自己難堪,感到憤怒;同時,他也將弟弟亞伯視為自己獲得上帝青睞的障礙,並對他產生妒忌和仇恨。然而,他的想法並不合理,是他為了保護自己、讓自己顯得占理而虛構出來的,是對現實的扭曲,他憤怒的情緒也源自他那錯誤的想法。像他的父母一樣,他只是想逃避責任而已。
上帝看出該隱內心的憤怒和錯誤的想法,明明白白地指出:這是“你”的問題,不是別人的(創4:6-7)。如果你改正錯誤,必然會蒙悅納,那時你就會揚眉吐氣了。然而,你如果不想改正錯誤,繼續沿著你的錯誤思路走下去,罪就離你很近了。上帝的這番話表明:該隱不僅有責任而且有能力管理自己的情緒、制伏那想要犯罪的衝動。
值得注意的是:“它想要控制你,你卻要制伏它”這句話中的兩個動詞“控制...制伏”與“你必戀慕你丈夫,他必管轄你”(創2:16)中相應的“戀慕...管轄”是完全一樣的,由此可以看出在很多家庭關係中夫妻之間控制與反控制的鬥爭關係。
該隱對上帝的勸告沒有任何興趣。他把弟弟引到田間,將自己內心的怒火藉著行動傾瀉出來、殺死了自己的親弟弟(創4:8)。這是人類家庭中第二代之間的關係,比亞當和夏娃之間的關係要惡劣得多。
在創世記中,很少有家庭的兄弟姐妹之間有親密關係的,絕大多數都是相互妒忌,如以掃和雅各、利亞和拉結、約瑟的哥哥們和約瑟等等。在個人利益受到或可能受到損失的時候,骨肉至親都會反目成仇,可見“相煎何太急” 的並非只發生在中國。
上帝詢問亞伯的下落,該隱不僅明目張膽地說謊,還理直氣壯地頂嘴(創4:9),我們似乎都能聽見他仍然怒氣填膺的聲音——他憤怒的對象不僅是弟弟亞伯,還有上帝!可聽到上帝對他的判決後,該隱害怕了,開始向上帝服軟、求饒。(創4:10-14)不過即使到了這時,他仍然沒有任何悔意,只想著如何避免懲罰。
上帝是憐憫的,祂聽了該隱的哀求,就對他安排了防護措施。這是因為上帝不願看到人類之間——特別是家人之間——相互仇殺、冤冤相報。和他的父母一樣,該隱離開了耶和華的面,失去了上帝的祝福。(創4:15-16)
然而,該隱的一個後代似乎繼承了他的性格,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創4:23-24)。
拉麥在當時是個強人:他不僅破壞了上帝設立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娶了兩位妻子,還出於報復殺了兩個人。他當然聽過祖先該隱的事蹟,而且比該隱更加膽大妄為。該隱畢竟在聽到上帝的審判時還心存畏懼、向上帝求饒,因為他知道自己還需要上帝的保護、自己的命運掌握在上帝手中,而拉麥卻狂妄地代替上帝宣告:誰若敢殺我,必將受到比殺該隱更嚴厲的懲罰!他從來就沒有怕過誰,根本就是無法無天、任意妄為!
從創世記的1-4章我們可以看出,自從亞當和夏娃背叛上帝之後,人類的道德水準每況愈下,不僅滿嘴謊言,而且人與人之間有了越來越多的強暴,甚至對上帝也越來越不放在眼中。所以,儘管當時的人壽命還算長,但除了與上帝同行的以諾之外,人最終的結局都是個“死”。(創5:1-31)
思考:我最生氣的一次經歷是什麼?當時為什麼生氣?現在有什麼感覺?
人類始祖犯罪,可以簡單地歸結為他們聽信了謊言、吃了知善惡樹的果子。不過,如果只把注意力放在他們悖逆上帝的行為上,就難以理解為什麼罪與死的權勢就因此臨到全人類,也很難解釋原罪及其傳遞。不僅如此,人們也容易把上帝的律法視為對人行為的規範,這離律法主義的誕生也就不遠了。這樣,基督徒對自己信仰的理解也就停留在非常膚淺的層面,哪怕進行屬靈操練也很難幫助其生命的更新。
但如果從人對現實的感知陷入錯覺這個角度來詮釋始祖的墮落,就完全不同了。從這個進路出發,不僅能看清撒但迷惑人的手段,還能明白人選擇悖逆上帝的理由,而這對基督徒在屬靈爭戰中站穩並得勝極有幫助。同時,這也將幫助人理解上帝如何藉著福音拯救那些悔改的人,以及基督徒為什麼應該竭力也能夠活出跟隨聖靈的帶領而不滿足私欲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