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印象,似乎總是來來去去,幾個月跟著爸爸媽媽住,幾個月跟著爺爺、奶奶、姑姑們住在台北,有些時候跟著媽媽回彰化外婆家住幾個星期。
一直到高中以後,我才終於明白,當年媽媽為何讓我們這樣來來去去。
爺爺四十歲之後就沒有工作,爸爸是長子,從國中開始就要利用假日、寒暑假去打工,幫忙養家。一路勤奮向學,半工半讀到大學畢業,就業後,大部分的薪水都要交給爺爺。
還記得國小中年級搬到板橋後,曾經偷聽到爸爸的薪水是一萬五千元,其中九千元要交給爺爺,四千元要付我們板橋的房租。
媽媽把我們寄放在爺爺奶奶家,單純只是希望我們能吃飽一點、吃好一點。
但我的身體很差,除了常常腸胃不適之外,每年入秋之後,更是經常感冒不斷、咳嗽咳個不停,往往到隔年的春天才停。以現在的理解,是下呼吸道過敏,有乾咳、氣喘的現象。但那年代就是吃感冒藥、吃抗生素,症狀沒改善,反而腸胃更差。
家裡的大人們聽說:孩子身體差,要認乾爹乾媽,或改名字。
兩三歲時認了乾爹乾媽,之後身體還是沒什麼改善。到五歲,爸媽決定要幫我改名字。
奶奶親手幫我在上衣領口縫了花邊、修剪頭髮、打扮整齊,讓爸爸帶去拍了人生的第一張大頭照。(找不到那張大頭照了...)
爸媽帶著我、正式的大頭照,到戶政事務所正式辦理更改名字。揮別「嘉玲」這名字,我有了新名字,人生好像進入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