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腓立比書2:1-13
基督教衛理宗以及循理會的創始人約翰衛斯理,他是一位神學家、也是佈道家。他經常在戶外佈道,傳講信息給屬靈上軟弱的人,盼望效法主耶穌牧養羊群。不過,這是打破當時候他所屬的聖公會的傳統,造成許多牧師反對他,不再讓他進入教堂裡面傳講信息。在1743年的四月,衛斯理在戶外的講台上對一群人傳講救恩的真理。在講道的時候,突然有一個年老的醉漢,他騎著馬闖進了群眾之中,嘴巴不斷說出各式各樣詛咒且苦毒的話,並且一直對著衛斯理咆哮、咒罵。對衛斯理來說,自從他開始在戶外講道時,這種事是習以為常的。當時的英國經歷過工業革命之後,社會上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許多基督教教派傾向對當時的貴族或中產階級、商人傳福音,幾乎沒有人願意向低下階層的人民傳講信息。衛斯理卻選擇傳講信息給這些人聽,對當時的牧師來說是一大衝擊,也造成他們的威脅,於是他們用盡各種方式來阻撓他。而這次騎馬鬧事的醉漢,在他講道之後,得知他是附近教區的一位神職人員,即使經常遇到抗議、威脅的衛斯理,都感到相當的震驚。衛斯理所傳講的信息,所帶來的衝擊,無論是反對他的人、或者支持他的人都引起很大的迴響。他認為,基督教的福音從改變人的心開始,進一步,生命得著更新,最終也更新整個社會。因此,他主張「本質上,基督教是一個社會性的宗教」,而不應該是「個人性的宗教」。他認為基督教信仰必須影響社會,甚至進行改革。因此,衛斯理在他的講道中不斷公開地討論當時社會和文化的議題,包括當時的奴隸制以及商業制度,他認為人類在各樣事務上,沒有一個領域是可以違反上帝的話語和命令的。
腓立比書是保羅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腓立比這個城市是當時羅馬帝國皇帝崇拜的中心,是許多羅馬退伍軍人的地方,也是社會階級非常明顯的城市。根據社會歷史學家Joseph Hellerman的研究[1],在這個城市中的人們透過穿著、坐姿、所擔任的職務、所擁有財產以及在各個不同的建築物或牌匾上刻有自己的名字來顯示價值。若說,羅馬帝國有著相當重視身份象徵的文化,那麼腓立比就是其中的代表城市。在使徒行傳16章的記載,就是保羅第一次訪問腓力比時,遇到一個女奴被邪靈附身,讓她有占卜未來的能力,這讓他的主人賺了很多錢(徒16:16)。保羅多事,就奉主耶穌的名,將她身上的邪靈趕走,這讓主人大發雷霆,因為這讓他的經濟地位遭受到威脅。(徒16:19)後來,他們被抓到有政治和社會地位的羅馬官員面前,被指控說「他們提倡違法的規矩,是我們羅馬人所不能接受、不能實行的!」(徒16:21,台語現代譯本:「啲傳咱羅馬人毋應該接受抑是遵守的風俗習慣。」)對於保羅來說,他們所傳的福音是真理,卻被認為是「違法的規矩」,或者是違背當時社會的文化或風俗習慣。那麼,我們就必須面對一件事,那就是腓立比書1:27所記載的「最重要的是:你們的生活應該符合基督福音的要求。這樣,無論我能不能親自來看你們,我都會知道你們抱著共同的目標,堅定不移,同心協力為福音的信仰爭戰。」(1:27,現代台語譯本「無論按怎,恁的言行舉止著符合基督的福音。按呢,無論我會當閣去及恁相見抑𣍐,攏會當聽著恁的代誌,知恁攏用像一個心志徛在,同心做夥為著所信的福音拍拼。」)若保羅勸勉他們生活、言行舉止必須「符合基督福音的要求」,而這個福音又違背了當時的規矩、風俗習慣、文化。難怪,保羅要勸勉他們「抱著共同的目標,堅定不移,同心協力為福音的信仰爭戰。」(用像一個心志徛在,同心做夥為著所信的福音拍拼。)因為,他們若實踐信仰必然遭受當時社會的人排擠,甚至迫害。
當保羅在2:1開始提出一個問題「究竟你們在基督裡的生命有沒有使你們堅強起來?」(2:1a,現代台語譯本:「既然恁及基督結連有得著激勵」)就與1:27所說的一樣,基督徒的生命應該是「在基督裡」的生命,也就是生活的一切都必須與基督連結,而這樣的生命是必須受到挑戰,那麼保羅問「有沒有使你們堅強」,或者就像台語直接用肯定句,「有得著激勵」。他的意思就是即使面對各樣的挑戰應該更堅強活出「在基督裡」的生命。因此,保羅繼續的說「他的愛有沒有鼓勵了你們?你們和聖靈有沒有團契?你們彼此間有沒有親愛同情的心?」(2:1,台語現代譯本「既然恁對伊的疼有得著安慰;既然恁及聖神有團契;既然恁有經驗上帝的慈悲憐憫」)在這裡「鼓勵」,比較接近是台語譯本的「安慰」。保羅在這裡談到的是教會的團契生活,因著基督的愛、聖靈的同在,讓我們在教會中得著激勵、安慰以及經驗到上帝的憐憫,活出這樣團契生活就是「在基督裡」的生活。在2:2保羅繼續說教會的團契生活所追求的是「要有共同的目標,同樣的愛心,相同的情感,和一致的想法,好讓我充滿喜樂。」(2:2,「恁著有像款的心志、像款的疼心、和諧的感情、一致的想法,通互我充滿歡喜。」)在這,保羅強調讓他歡喜的事,是腓立比教會的團契生活在目標上必須合一,並彼此相愛,有著和諧的感情。最後,「一致的想法」不是一種完全相同的思考模式,而是一種「態度」,可以說是共同建造美好的教會、團契生活的態度。其實,這種讓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事,在羅馬帝國時代那是與整個社會制度、文化有相當大的差距。對於階級制度相當明顯的社會裡,怎麼可能讓各種不同階級的人聚集在一起,更強調這些人是平等的,是不分階級,是合一的。難怪,保羅一開始說,「你們在基督裡的生命有沒有使你們堅強?」因為,一旦實踐「合一」的團契生活,必然遭到當時社會上的人所唾棄。
不但如此,在2:3-4,保羅所勸勉的也是挑戰當時羅馬社會的價值觀。保羅說「不要自私自利,不要貪圖虛名,要彼此謙讓,看別人比自己高明。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關心別人的利益。」(2:3,現代台語譯本「毋通自私自利,嘛毋通追求虛榮;反轉著有謙遜的心,看別人比家己較𠢕。」)對於基督徒來說,不要自私自利、貪圖虛名、彼此謙讓,這些信仰教導都是習以為常的。在教會中,我們也認為一個謙卑、謙讓的人是一個有好見證的基督徒,在社會上也尊崇這樣的人。保羅也鼓勵腓立比教會信徒也應該承認別人的能力與成就,不要以為自己比較高明,能力、成就比較好。接著就說「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關心別人的利益」(2:4,「恁逐個人毋通只有顧家己的代誌,嘛著顧別人的代誌。」)在原文,並沒有「只有」,所以意思是寧可關心別人的利益,不應該關心自己的。即使這些教導的標準很高,若能做到或盡力去做,在教會裡或在社會上都是值得讚揚的。不過,在希臘羅馬世界裡,謙卑卻不是一種美德,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就認為謙卑是一種缺陷,因為他認為人必須要有適度的驕傲。特別是,有權力、有地位的人理應該「驕傲」,而謙卑只有在沒有權力、地位的人身上才能找得到。其實,在整個基督教的發展,也漸漸地受到這樣思想所影響,即使順服基督,也很容易變成順服在上位者,或者順服階級比較高的人。而現代的人,強調一個人的個體性,認為一個人若脫離的群體具有無限的潛能。就如同美國神學家Reinhold Niebuhr所說的「人類有一種權力的驕傲,在這種驕傲中,人自認為可以自給自足,並且能夠掌握自我。」難怪,現代人對於「謙卑」的人隱含著負面意義。因為在追逐名利、競爭激烈的社會裡,謙卑並沒有辦法讓人名利雙收。
保羅面對當時社會的壓力,他仍然堅持傳揚盼望人能夠在基督裡合一且謙卑的福音。在2:5,他提到「你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2:5,「恁著有基督耶穌的心志」)既然基督徒是「在基督裡」(及基督連結)的人,本來就應該活出基督的生命,因此,「以基督的心為心」應該理解保羅命令他們說「在你們中間應表現出在基督裡所應有的態度」,也就如台語譯本所說的「恁著有基督耶穌的心志」。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2:6-11就可以理解基督徒「在基督裡」應有的心懷意念。在2:6,保羅說「他原有上帝的本質,卻沒有濫用跟上帝同等的特權。」(2:6,「伊原本有上帝的身份,卻無濫用及上帝平等的地位。」)若從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的角度,原本耶穌基督就是擁有上帝的身份,是和上帝有「平等的地位」。緊接著,在2:7又說「相反地,他自願放棄一切,取了奴僕的本質。他成為人, 以人的形體出現。」(2:7,「伊反轉摒空家己,取奴僕的身份,出世及人仝款,用人的形體出現。」)耶穌本有上帝的形象,卻「取了奴僕的本質」成為人。保羅特別用「奴僕」,對當時的社會來說是相當衝擊的,因為奴僕在當時候的階級制度中是完全沒有地位、沒有尊嚴的。接著,在2:8繼續提到說「他自甘卑微,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2:8,「伊自願謙卑,順服到死,甚至死佇十字架頂。」)而十字架上所釘的奴僕更是代表著恥辱、羞恥。既然基督耶穌的心是這樣的謙卑,那「在基督裡」的基督徒所聚集的群體,就是「有基督心志的教會」,是一個願意為人釘在十字架上的奴僕群體。
然而,這樣的謙卑自己的人卻是一個真正被上帝高舉的人。就像2:9所說的「因此,上帝高舉他,及於至高,賜給他那超越萬名的名號。」(2:9,「因為按呢,上帝提升伊到上高的地位,賜伊超越萬名的名號。」)上帝高舉耶穌,並不是一種獎賞,因為那早就是耶穌基督所擁有的,是一種認同,上帝認同耶穌基督為了人所做一切謙卑、卑微的事。也因此,2:10-11讚美基督耶穌所說的「為要尊崇耶穌的名,天上、人間,和地底下的眾生都得向他屈膝下拜,眾口要宣認:耶穌基督是主,同頌父上帝的榮耀。」(2:10-11,「按呢,為著敬重耶穌的名,天頂、地上、地下,一切的腳頭窩攏會跪拜,逐個嘴攏宣認:『耶穌基督是主』,來榮耀父上帝。」)原本,降卑成為奴僕,並死在充滿恥辱的十字架上,耶穌卻反得一切受造物的讚美尊崇,宣認「耶穌基督是主」,更表達一切所做的都是為了要榮耀上帝。因此,保羅在12節告誡腓立比教會信徒說「要戰戰兢兢,不斷努力來完成你們自己的得救;」(2:12,「著繼續驚惶愕愕惙來完成恁的得救;」)這提醒基督徒在世上的生活絕對不能放鬆,要隨時提醒自己是「在基督裡」的人,生活以及言行舉止都應該和福音相符合,更重要的是,應該以基督的心為心,成為「有基督心志的教會」。就如2:13,保羅提到的「因為上帝常常在你們心裡工作,使你們既願意又能夠實行他美善的旨意。」(2:13,「因為上帝時常佇恁中間啲做工,互恁有意願閣會實踐伊的好旨意。」)上帝「工作」(做工)的原文和12節人的「努力」是同一字,意思是人努力完成得救實際上是上帝做工所完成的結果,並且完成上帝美善的旨意。
教會是一群「以基督的心為心」的群體,也就是「有基督心志的教會」,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在基督裡」,所有的言行舉止應該符合福音所傳達的真理。就如同前面所說的,在教會這個團契裡,我們是因著上帝的愛,彼此相愛,沒有計算任何回報付出對別人的關心。基督信仰絕對不是一個個人化的信仰,而是如同衛斯理所說的「社會性的宗教」,也就是我們所傳揚的福音是應該是帶有轉化這個社會的功能。就如同,保羅挑戰了當時候對於「謙卑」、對於「看別人的能力比自己好」等等,提醒了基督信仰不是個人好就好,而是要讓教會變好,更要讓社會變好。更重要的提醒是,我們的行為是出自於內心所想的,當我們以自己為中心,所表現出來的就是自私自利,汲汲營營得著自己的名和利;若我們是以基督的心為心,佔據我們內心的是基督的心志,那麼我們所表現的就如耶穌降卑為人、更為人釘在十字架上,犧牲自己的生命,好完成上帝的美善的旨意,就是讓我們得到上帝的救恩。因此,我們應該成為「有基督心志的教會」,透過我們的謙卑,為別人著想,無條件關心別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好彰顯我們是「在基督裡」的人,在我們生命中完成上帝的救恩,並成就上帝美善的旨意。
[1] Joseph Hellerman, “The Humiliation of Christ in the Social World of Roman Philippi, Part 1,” Bibliotheca Sacra 160 (July–September 2003):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