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述而》說:「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這四句教,是孔門德、藝雙彰的「成人」教育大綱領,也是儒家學術思想的一個總拈提。歷來學者由於彼此理解不同,詮釋也頗不一致。
「道」,是就體悟層面的抽象之理上說;若落實到實踐層面的具體事物,則唯有「德」與「藝」而已。故就現實人生看,「德」必在「行」動中乃見,「道」必在才「藝」中方顯。「道」,是學人對於宇宙人生的體認理念,是其「藝」與「德」的發展方向之形上指引;「德」,是學人在運用其才能技「藝」時的一種正面心靈態度。「道」,重在邏輯論證的理上認知,其入人也淺,故有「道」者未必有「德」;「德」,重在實踐體證的事上之篤行,其感人也深,故有「德」者必有「道」。
唯初學者於「道」認識未深,往往只是「彷彿若有光」,須待在力行踐履中漸次體認調整與擴充印證,方能大放光明。同時,所依之「仁」的性體,也在德、藝雙軌並進的調習、磨勘與證悟過程中,各隨分限而不斷地發瑩增明,強化其覺照感通能力。故志道的學人,既能因性起修,依仁而成德成藝,率循天性以修習人事;又復於其發而不中節處能不斷省察,改過遷善,導情歸性,經由識仁、體仁、輔仁,以全復天命之「仁」性,圓成其所想望的大中至正之「道」。而這個以「人」合「天」的修鍊歷程,全皆在「仁」性的發用與覺照轉化中完成。所謂「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這正是「仁」的全體大用。故分解地說雖成四句,統合說來卻只是一理。體用一如,四目原本同歸一心,都是徹頭徹尾的話。
人之「德」與「藝」,同在「道」的嚮往引領下開顯,雖有本末輕重之殊,而其同為「仁」的性體之發用(依仁)而展現,則並無兩般。對於《論語》「志道」四目作如此立體的錯綜生發方式詮釋,庶幾合於原始儒家德、藝雙彰的教育理想之宗旨。不如此理解,則「德」與「藝」終古被打作兩橛,而「藝」與「道」亦必難得其會通。
後儒講解論語四句教這一章,往往拘牽詞義,或作「志道→據德→依仁→游藝」的順列式解法,或作「游藝→依仁→據德→志道」的逆列式解法,雖有順、逆之殊,其將四句作平面的並列排比方式加以詮釋,則並無二致(參見吳冠宏〈儒家成德思想之進程與理序:以《論語》「志於道」章之四目關係的詮釋問題為討論核心〉一文)。大抵都將游藝之「藝」當作狹隘的「技藝」解,故不免強為穿鑿,難以自圓。明末清初的王船山雖能錯綜解之,卻把「仁」看作是「據德熟」後之所顯,硬將原本義兼體用,統攝諸德而為「德」、「藝」所依的「仁」性之普遍義消除,移列在「據德」之下,只充當具體義的德條。則天地不仁,德為虛位,不免背儒而趨道了。連帶也把「藝」理解為「與道相為表裡,非因依仁而始有」(《讀四書大全說》卷五),將「游藝」與「依仁」兩目完全割裂開來。如前所述,儒家之「道」既為天人合一之道,道行之而成,且「藝」係人為,天假道以垂文,聖因藝以顯道。只要不是人之所為,都不得稱「藝」。「仁」性雖係天所賦命,卻因人之情感作用而朗現。王氏既知「藝」、「道」相為表裡,今不「依仁」,豈非把「藝」看作是天造地設的自然物?這種說法,既不解「游藝」之真諦,又將「據德」、「游藝」兩目導歸無本之學的戲論中,其實是「不解孔聖真實義」。
依此論述,這四句教的義理關係,應是「志道」首開於前,「依仁」居中以立根本,然後落實開展而為「據德」與「游藝」兩個人生面向。如此詮解,庶幾能與孔、孟、顏、曾等儒家教典不相違異。
文:沉醉生